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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目的名詞解釋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目的是為了補償被害人因人身或者財產所遭受的損失,然而,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案件中,卻對死亡賠償金的訴求不予支持。
法律解析:刑事訴訟 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在當事人及其他 訴訟 參與人的參加下,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解決被追訴人刑事責任問題的訴訟活動。
刑事訴訟目的,是指國家制定刑事訴訟法和進行刑事訴訟活動所期望達到的結果。包含著直接目的和根本目的兩種。內容 (1)直接目的 懲罰犯罪和保障人權。
刑事訴訟法的目的:保證刑法的正確實施,懲罰犯罪,保護人民,保障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維護社會主義社會秩序。《刑事訴訟法》第一條,為了保證刑法的正確實施,懲罰犯罪,保護人民,保障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維護社會主義社會秩序,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刑事訴訟的目的是指國家根據各種刑事訴訟主體的客觀需要及其對刑事訴訟價值的認知所預先設計的、希望通過刑事訴訟立法和司法而實現的理想的訴訟結果。
刑事訴訟法學名詞解釋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名次解釋最新規定:刑事訴訟法是指國家制定或認可刑事訴訟名次解釋最新規定的調整刑事訴訟活動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調整的對象是公、檢、法機關在當事人和其刑事訴訟名次解釋最新規定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揭露、證實、懲罰犯罪的活動。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是指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調整刑事訴訟活動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在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解決被追訴者刑事責任問題的活動。且在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
刑事訴訟基本原則的名詞解釋
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在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解決被追訴者刑事責任問題的活動。
刑事訴訟基本原則包括: 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由專門機關依法行使;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 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 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等等。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基本原則:(一)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由專門機關依法行使。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嚴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三)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
刑事訴訟基本原則如下: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由國家專門機關依法行使原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原則;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人民檢察院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原則;各民族公民有權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原則;審判公開原則。
法律分析: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由專門機關依法行使。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未經人民法院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刑事訴訟基本原則:(一)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由專門機關依法行使。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嚴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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