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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的調解協議是否可以反悔?
1、法律分析陽江的民事訴訟在哪:沒有反悔期限。因為調解書是在派出所見證下,經過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之時即生效,其撤銷和時間沒有必然聯系,只要符合法定撤銷要件即可撤銷,派出所出具陽江的民事訴訟在哪的調解協議不具有終局性。也就是說調解協議可以反悔如果有合理的要求可以請求法院變更或者撤銷調解協議,依法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判決,最后按照判決生效的法律文書予以執行。
2、派出所調解協議書簽字后能反悔嗎派出所調解協議書簽字后不可以反悔。經過派出所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經雙方簽字同意后,是不能反悔的。協議明顯的不公平、對方不履行協議內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3、派出所調解書沒有明確的反悔期限。派出所調解書是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達成的,一般不具有終局性,因此沒有具體的反悔期限規定。如果雙方達成陽江的民事訴訟在哪了調解協議,并且簽字確認,那么通常應該按照協議內容履行。但如果當事人對于調解書的內容反悔了,可以選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來解決爭議。
4、派出所調解后不可以反悔解決如下:經過派出所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經雙方簽字同意后,是不能反悔的;達成協議后,當一方拒不履行協議或者明確表示反悔,另一方可以找辦案單位,辦案單位會對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人依法進行處罰,然后告訴雙方就有關民事賠償,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廣東詐騙金額立案標準
在廣東省,詐騙罪的立案金額標準一般為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00元以上可以立案,網絡詐騙的立案標準是3000元以上。以下是詳細解釋:一般詐騙罪立案標準: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并結合廣東省的實際執行情況,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達到2000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責任。
首先是一類地區,破案金額需達六千元之巨;其次是二類地區,若詐騙金額達四千元亦可視為符合立案條件。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即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巨大,即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即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被視為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重要內容,但并非唯一依據。
深圳詐騙罪的立案標準要達到以下構成要件,同時要達到詐騙數額為6000元以上: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在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三千以上公私財物;主體是一般主體;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詐騙2000元可以立案,網絡詐騙的立案標準是3000元以上。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00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急求2007年來刑事.民事.案例.
1、梁上明、梁亞勇、梁亞土等陽江的民事訴訟在哪,梁家偉聽后便帶他們前往利甲村交涉陽江的民事訴訟在哪,但李亞旺、李亞東、李康慶等利甲村民見梁土養不來,不肯放人。梁家偉見形勢不妙即打電話給村委會書記梁益聰前來協調,但因雙方意見不合無法調停,之后雙方越吵越烈。凌晨二時許,駭人聽聞一幕終于出現陽江的民事訴訟在哪了。
2、近日,遼寧省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詐騙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數罪并罰,合并判處被告人李剛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23萬元陽江的民事訴訟在哪;判處張迎慶等7名被告人十二年至二年不等陽江的民事訴訟在哪的有期徒刑。
3、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07年2月7日以(2007)佛刑一初字第1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認定被告人黎景全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后,黎景全提出上訴。
4、因本案于2006年1月15日被深圳海關緝私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22日被逮捕。現押于深圳市第三看守所。 上訴事由: 因不服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08年8月6日以(2007)深中法刑二初字第20號刑事判決(以下簡稱原審判決)以走私普通貨物罪判處上訴人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188,901,107元而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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