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虛假宣傳
虛假宣傳是指廣告中所宣傳的產品或服務與實際情況不符。某品牌的保健品宣傳稱可以治療各種疾病,但實際上并沒有這樣的效果。這種廣告會誤導消費者,造成消費者的經濟損失,對消費者的身體健康也會造成潛在的威脅。
二、過度承諾
過度承諾是指廣告宣傳中承諾的效果超出了實際情況。某款減肥藥宣傳稱能在一個月內減掉20斤,但實際上只能減掉5斤。這種廣告會誤導消費者,造成消費者的經濟損失和身體健康風險。
三、歧視性廣告
歧視性廣告是指帶有歧視性的廣告。某品牌的廣告中使用了種族或性別歧視的言語或形象。這種廣告會引起社會的不滿和譴責,對品牌形象造成負面影響。
四、侵犯他人權益
侵犯他人權益是指廣告中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等權益。某品牌的廣告使用了某位明星的形象,但未經明星本人同意。這種廣告會引起明星或其代理人的不滿,對品牌形象造成負面影響,甚會引發法律糾紛。
五、未經審批發布廣告
未經審批發布廣告是指廣告未經廣告主管部門審批就發布。某品牌未經廣告主管部門審批就在電視上播放廣告。這種廣告會被視為違法廣告,對品牌形象和商業利益造成不良影響。
總之,廣告是商家推銷產品或服務的重要手段,但必須遵守法律法規,不得違法、不得虛假宣傳、不得歧視,不得侵犯他人權益,必須經過審批才能發布。只有這樣,廣告才能真正起到宣傳產品、服務的作用,為商家帶來更多的商業利益。
上一篇:大豐區拆遷后賠償標準如何?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