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謝邀請,今天來為大家分享一下60歲車禍補償標準的問題,以及和60歲以上老人由車禍造成十級傷殘的賠償標準是怎么樣的?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還不太明白的話,也沒有關系,因為接下來將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解決大家的問題,下面就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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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誤工費60歲以上賠償標準?
60歲以上車禍誤工費賠償標準:誤工費的理賠與年齡并沒有直接聯系,一般都按照當事人的工資收入進行賠償。車禍超過60歲理賠誤工費計算方式按患者有無固定收入分為兩種,一般以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和工資表為準,獎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單位人均獎金計算,超過獎金稅起征點的以起征點為限。無固定收入均按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交通事故賠償費用:
1、醫療費:
醫療費包括當事人為治療傷疾而支付的掛號費、檢查費、治療費、手術費、醫藥費、住院費、康復費、整容費和后續治療等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調解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可參照調解結案時的時令標準進行計算;
2、誤工費:
誤工費根據當事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當事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當事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當事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4、交通費:
根據當事人和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以及參與死亡事故處理的死者親屬(不得超過三人)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宿費:
當事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從外地到本市處理交通事故,實際發生的住宿費;
6、住院伙食補助費:
參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7、營養費:
營養費是當事人為輔助治療或使身體盡快康復而購買日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所支出的費用。營養費根據當事人傷殘程度參照醫院意見及營養費支出憑證確定;
8、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當事人傷殘等級,按照北京市統計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當在非工作期間遭遇了交通事故,責任方不僅要賠償醫療費用,如果出現了耽誤受害人工作的情況后,也是可以索要誤工費的賠償費用,如果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是未成年人或者是已經退休的勞動者時,因為此類人群不會進行勞動作業,所以也就不存在賠償誤工費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60歲以上老人由車禍造成十級傷殘的賠償標準是怎么樣的?
參考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患有疾病的老年人發生車禍后賠償怎么算?
我認為:
關于你的交通肇事方面的民事賠償標的,法律法規相關規定清清楚。當求助于當地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附帶民事訴訟來索取肇事方的賠償才是。
車禍賠償標準2021?
2021年最新的交通事故賠償標準為:
1、對于造成他人人身損害的賠償標準,以受害者實際的住院費用和誤工時間、平均工資收入來綜合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
2、對于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應按照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來賠償;
3、精神損害的賠償依據當地的經濟環境和嚴重程度,由法官裁量。
2021交通肇事70歲賠償標準?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70歲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受害人的家屬要積極地向致害人索償,以便受害人的被撫養人的學習生活能有一定的經濟保障。交通事故導致受害人死亡需要按下列賠償項目進行賠償:
1、死亡賠償金,各地標準不一樣,但地區內無變化。
2、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標準。
3、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4、家屬交通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費;超過的按三人計算。
5、家屬住宿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費;超過的按三人計算。
6、家屬誤工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誤工損失;超過的按三人計算。
7、精神損害撫慰金。受訴法院所在地的經濟發展狀況不同,精神損害賠償數額也有所不同。
8、搶救費。按實際發生的計算。
OK,關于60歲車禍補償標準和60歲以上老人由車禍造成十級傷殘的賠償標準是怎么樣的?的內容到此結束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