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保險屬于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婚后購買的分紅型及養老險訴訟離婚財產險,其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均為配偶之一方。此類保險的繳費一般來自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訴訟離婚財產險,旨在通過此舉實現家庭財富的增值保值。若將此類保險利益認定為個人財產,無疑對另一方造成極大的不公。
法律分析訴訟離婚財產險: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保單是屬于個人財產,該保單屬于被保險人以及受益人,離婚后被保險人以及受益人是誰保險利益就是誰的,如果是以指定受益人的方式投保的,受益還是免稅的。
保險不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是的。首先,我們需要明確一點,保險并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婚姻存續期間夫妻共同取得的財產,包括工資、獎金、股票、房產等。而保險是個人在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風險保障工具,其保費由個人支付,因此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范疇。
標簽訴訟離婚財產險
相關文章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