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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關于執行期限,下列哪個說法是正確的...
C錯誤,申請執行的期間為2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答案】:A 答案為A。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申請執行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內的最后一日起計算。
《民事訴訟法》第270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間,不受本法第149條、第176條規定的限制。因此B項正確。訴訟文書的在途期間不包括在期問內。
法定期間,指法律規定的,其中一對一的法定期間屬于不可變更的期間。人民法院不能對不變的期限指手畫腳,不管規定是什么。但是法律規定這個東西也不全是一對一的,有些規定也沒那么死。
民事訴訟法239條司法解釋
民事訴訟的判決(1)法院審理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2)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可以根據當事人的意愿進行調解。
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239條至今仍然還有效。最高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百三十九條 人民法院準許本訴原告撤訴的,應當對反訴繼續審理;被告申請撤回反訴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
第二百零九條 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遺產償還債務。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的,由其權利義務承受人履行義務。
法院判決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法院的判決書一直是有效的。但申請執行的期間為兩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
法律分析:法院判決后,當事人向法院申請執行的期限為二年,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39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法院作出的裁判文書一經生效(一審判決在超過上訴期后沒有上訴的判決以及二審終審的判決,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即具有永久法律效力,除非被依法撤銷。
法律主觀:民事判決書的本身的有效期應當是永久的,但是當事人以判決書申請執行的期限為兩年,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
判決書上的效力期限是法定期限,通常為二年。如果判決書涉及到財產損害賠償,則債務人在十年內應當向債權人履行給付義務,履行期限從判決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民訴法239條執行時效是三年
1、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3、可以申請,但過了時效,被執行人提異議了,法院就不予執行。(圖片來源:千庫網)——《民事訴訟法》第239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4、法律分析法院判決后,當事人向法院申請執行的期限為二年,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39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5、《民訴法》第239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239條規定
1、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3、法律主觀:不同案件的種類對管轄權有不同的規定,以合同糾紛為例,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 人民法院管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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