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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 1、貪污罪量刑標準
- 2、2022最新貪賄犯罪量刑標準
- 3、 *** 量刑標準
- 4、最新貪賄犯罪量刑標準
- 5、2022貪賄犯罪量刑標準
- 6、貪污罪量刑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貪污罪量刑標準
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對犯貪污罪的處罰規定】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有第一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處罰。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項規定情形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 *** 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貪污或者 *** 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第二條:貪污或者 *** 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巨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貪污數額在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具有本解釋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 數額在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具有本解釋第一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三條:貪污或者 *** 數額在三百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依法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貪污數額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具有本解釋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依法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 數額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具有本解釋第一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依法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擴展資料
案例:套取拆遷補償款61萬余元 二人以貪污罪獲刑
近日,山西省臨汾鐵路運輸法院審結了一起貪污案件,被告人李某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被告人郝某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
被告人李某、郝某系某物業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臨汾市 *** 進行道路拓寬改造中涉及到該物業公司的房產及附著物的拆遷補償,二被告人通過草擬、簽認虛假授權委托書,在上級領導不知情的情況下,與對方簽訂拆遷補償合同,套取拆遷補償款61萬余元。其中賠償給拆遷戶們5萬余元。
案件在開庭審理中,二被告人及其辯護律師均提出,本案的涉案款項中用于支付給拆遷戶的補償費用應予扣除,而合議庭評議時均一致認為,支付給拆遷戶的補償費用不應扣除。
根據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 *** 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出于貪污的故意,非法占有公共財物之后,將贓款用于單位公務支出或者社會捐贈的,不影響貪污罪的認定,但量刑時可以酌情考慮。
該案中,涉案款項中的用于公務支出的費用不應該在貪污總額中予以扣除,但在量刑過程中可以酌定對二被告人進行從輕處罰。
參考資料:文縣公安局網-《刑法》
參考資料:中國法院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 *** 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參考資料:中國法院網-套取拆遷補償款61萬余元 二人以貪污罪獲刑
2022最新貪賄犯罪量刑標準
最新貪污 *** 罪量刑標準是什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 *** 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貪污 *** 罪的量刑標準如下:1、貪污或者 *** 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貪污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較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一)貪污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防疫、社會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貪污、 *** 、挪用公款受過黨紀、行政處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追究的;(四)贓款贓物用于非法活動的;(五)拒不交待贓款贓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繳工作,致使無法追繳的;(六)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img]*** 量刑標準
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個人貪污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二)個人貪污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
(三)個人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一萬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四)個人貪污數額不滿五千元,情節較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
在量刑時,只要貪污金額上十萬,可以選擇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這里自由裁量的空間確實很大,通常要看犯罪的具體情節(數額,手段,次數,贓款是否追回,等等),另外,自首立功等情節也是從輕減輕的原因這兩年還來有個趨勢,對于貪污 *** 類犯罪,即使數額特別巨大,也不一定判處死刑。這與國際環境有關,也反映了我國對人權的保護,畢竟貪污 *** 罪行再惡劣,也只是侵犯了財產權利和國家工作人員的廉潔性,用剝奪生命權的方式來懲罰就有點不對稱。
最新貪賄犯罪量刑標準
【法律分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個人貪污數額在5千元以上的;
2、個人貪污數額不滿5千元,但具有貪污救災、搶險、防汛、防疫、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及募捐款物、贓款贓物、罰沒款物、暫扣款物,以及貪污手段惡劣、毀滅證據、轉移贓物等情節的。
3、個人 *** 數額在5千元以上的;
4、個人 *** 數額不滿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 *** 行為而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2)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
(3)強行索取財物的。
【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
受國家機關與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便利,侵吞和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污論。
與前兩款所列人員勾結,伙同貪污的,以共犯論處。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 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個人貪污數額是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并且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處死刑,并且處沒收財產。
(二)個人貪污數額是在五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處與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判處無期徒刑,并且處沒收財產。
(三)個人的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處于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節嚴重的,處于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的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一萬元,犯罪之后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減輕處罰或者免予刑事處罰,建議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四)個人的貪污數額不滿五千元,情節較重,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建議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行政處分處罰。
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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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貪賄犯罪量刑標準
【法律分析】:貪污 *** 犯罪量刑標準如下:1、個人貪污 *** 數額是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并且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處死刑,并且處沒收財產;2、個人貪污 *** 數額是在五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處與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3、個人的貪污 *** 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處于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的貪污數額不滿五千元,情節較重,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貪污罪量刑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貪污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貪污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貪污數額在三百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如果貪污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防疫、社會捐助等特定款物;或者具備曾因貪污、 *** 、挪用公款受過黨紀、行政處分,曾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追究;贓款贓物用于非法活動等情節;或者拒不交待贓款贓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繳工作,致使無法追繳的;以及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即便未達到上述貪污數額,也染后可能被判處相應刑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巨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2、貪污數額在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具有本解釋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3、貪污在三百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依法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4、貪污數額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具有本解釋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依法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5、貪污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可以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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