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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子申請再審程序
1、當事人申請再審。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2、法律分析:按現行法律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由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根據申請人提交的證據審核是否啟動審判監督程序,當然,人民法院還可以自己決定或者根據人民檢察院的抗訴啟動審判監督程序。
3、刑事案件申請再審,如果符合申訴條件的,可以由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等向法院或者檢察院提出申訴。法院或者檢察院收到申訴后,需要對申訴的事由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會決定再審或者提出抗訴。在申請的同時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刑事訴訟法的再審程序是怎樣規定的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的再審程序是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由原審人民法院審理的,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如果原來是第一審案件,應當依照第一審程序進行審判,所作的判決、裁定,可以上訴、抗訴。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的再審程序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符合申訴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在作出提審、再審決定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審結。
如果原來是第二審案件,或者是上級人民法院提審的案件,應當依照第二審程序進行審判,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再審案件,同級人民檢察院應當派員出席法庭。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申訴,申請再審。(2)經本級法院院長提交,各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自行決定再審。(3)最高法、上級人民法院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刑事案件如何啟動再審程序是怎樣的 (1)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申訴,申請再審。
刑事案件如何啟動再審程序
1、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案件再審程序:直接向作出原判決、裁定、調解書刑事訴訟案件再審程序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是案外人僅能對原判決、裁定、調解書所確定的執行標的物主張各種權利刑事訴訟案件再審程序,且只有在無法另訴解決的情況下刑事訴訟案件再審程序,才能申請再審。
2、【法律分析】刑事訴訟再審的啟動刑事訴訟案件再審程序,主要有以下這幾種方式:一種是當事人申請再審,根據法律的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果認為已經生效的判決,裁定有錯誤,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或者法院提出申訴,經人民法院受理后決定是否啟動再審,但是申訴期間并不停止執行。
3、刑事再審程序可在具備以下任一條件時啟動: 新發現且足以推翻原有判決或裁定中已確認事實的重要證據; 用于定罪量刑的證據缺乏可信度或完整性,且依法應予排除,或者證明案件關鍵事實的多份證據之間出現沖突; 原判決或裁定中所適用的法律規定存在錯誤。
4、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申訴,申請再審。(2)經本級法院院長提交,各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自行決定再審。(3)最高法、上級人民法院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怎樣才能啟動刑事案件再審程序 (1)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申訴,申請再審。
5、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重新審理,對于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刑事訴訟法的再審程序是怎么規定的
1、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的再審程序是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由原審人民法院審理的,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如果原來是第一審案件,應當依照第一審程序進行審判,所作的判決、裁定,可以上訴、抗訴。
2、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的再審程序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符合申訴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在作出提審、再審決定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審結。
3、如果原來是第二審案件,或者是上級人民法院提審的案件,應當依照第二審程序進行審判,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再審案件,同級人民檢察院應當派員出席法庭。
4、刑事訴訟法的再審程序規定為:再審程序即審判監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檢察院對于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發現在認定事實上或者在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依職權提起并由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重新審判的一種訴訟程序。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由原審人民法院審理的,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
5、法律主觀:刑事訴訟法 的再審程序是這樣規定的: 當事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 符合申訴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 法院按照 審判監督程序 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在作出提審、再審決定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審結。
6、法律主觀:刑事訴訟法 的再審程序的規定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 判決和裁定 ,發現在認定事實或者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時,可以依法提出并由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審判。
刑事案件適用的再審程序是怎樣的
1、刑事訴訟法的再審程序規定為:再審程序即審判監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檢察院對于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發現在認定事實上或者在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依職權提起并由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重新審判的一種訴訟程序。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由原審人民法院審理的,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
2、法律分析: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由原審人民法院審理的,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
3、刑事訴訟法的再審程序是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由原審人民法院審理的,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如果原來是第一審案件,應當依照第一審程序進行審判,所作的判決、裁定,可以上訴、抗訴。
4、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申訴,申請再審。(2)經本級法院院長提交,各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自行決定再審。(3)最高法、上級人民法院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刑事案件如何啟動再審程序是怎樣的 (1)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申訴,申請再審。
5、法律分析: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開庭審理的刑事再審案件,除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的外,應制作決定再審裁定書。人民法院決定再審的裁定,一般不撤銷原判。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再審案件,應當依法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再審案件,應對原判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面審查。
6、法律分析:按現行法律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由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根據申請人提交的證據審核是否啟動審判監督程序,當然,人民法院還可以自己決定或者根據人民檢察院的抗訴啟動審判監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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