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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立案會通知被告嗎
1、立案會通知被告,但不一定是電話通知,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
2、法律分析:公安立案后不會通知被告的,但會在7天之內及時通知報案人,根據相關規定,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及時進行偵查,全面、客觀地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
3、法律分析:不會。法院刑事立案后會立即通知當事人嗎不會立即通知當事人的。這個一般都是公安局的人通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九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通知犯人嗎
1、可以通知犯人的。犯罪嫌疑人具有知情權,檢察院將案件移送起訴到法院,可以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人。檢察機關向人民法院提交訴訟狀時,由人民法院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 可以通知犯人的。犯罪嫌疑人具有知情權,檢察院將案件移送起訴到法院,可以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人。
2、法律分析: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時候是不會通知被告人的,檢察機關向人民法院提交訴訟狀時,由人民法院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3、法律分析:檢察院將案件移交法院不會通知當事人。因為案件移交屬于正常法律程序,不需要通知。而且案件到法院以后,法院會立即通知被告人領取公訴書的。
刑事案件開庭是否通知被害人
法律分析:刑事開庭會通知被害人,但被害人不是必須到庭。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
刑事開庭會通知被害人,但被害人不是必須到庭。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開庭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審判前的準備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適宜場所設置的法庭,對案件進行審理的過程。
刑事案件開庭會通知被害人家屬,在開庭以前,審判人員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回避、出庭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了解情況,聽取意見。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
檢察院起訴會通知犯罪嫌疑人嗎?
法律分析:不會通知本人。一般檢察院提起公訴,不需要通知犯罪嫌疑人。直接將起訴狀移交人民法院進行審理,由人民法院通知犯罪嫌疑人。
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作出起訴決定。檢察院決定起訴的會通知犯罪嫌疑人,保障其知情權。
法律分析:會通知的。當事人只委托律師在偵查儀階段,到了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不會通知律師繼續介入處理。另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本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在司法程序中,人民檢察院一旦決定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便需及時將消息告知犯罪嫌疑人家屬或辯護人。根據相關法律條文規定,若人民檢察院判定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確鑿無疑且證據充分,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時,應適時做出起訴決定。面臨此類情況的檢察院,有義務把案件狀況透露給犯罪嫌疑人,以確保他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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