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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判決書生效證明如何辦理
1、離婚生效證明在過了上訴期之后到判決離婚的人民法院開,經法院判決離婚的,判決書就是有效的離婚證明,當事人在判決書生效后持判決書以及身份證向人民法院申請開具離婚生效證明。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
2、離婚判決書生效證明去判決離婚的人民法院開。經法院判決離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證書,因為法院生效后的離婚判決書與民政局的離婚證的法律效力是一樣的,所以當事人不需要將生效的離婚判決書換離婚證。但離婚判決書要配合生效證明一起使用。
3、法律主觀:離婚生效證明在過了上訴期之后到判決離婚的人民法院開,經 法院判決離婚 的,判決書就是有效的離婚證明,當事人在 判決書生效后 持判決書以及身份證向人民法院申請開具離婚生效證明。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 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
4、離婚判決書生效證明怎么辦理 經法院判決離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證書,因為法院生效后的離婚判決書與民政局的離婚證的法律效力是一樣的,所以當事人不需要將生效的離婚判決書換離婚證。但離婚判決書要配合生效證明一起使用。
5、因為法院生效后的離婚判決書與民政局的離婚證的法律效力是一樣的,所以當事人不需要將生效的離婚判決書換離婚證。但離婚判決書要配合生效證明一起使用。當法院不主動出具判決生效證明時,當事人領取離婚裁判文書后,應在文書生效后及時向法院申請開具生效證明,以免日后辦理相關事務時發生不必要的延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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