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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民事訴訟法研究所學術交流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民事訴訟法研究所的學術交流活動主要包括以下兩次重要事件:2003年秋季論壇:主題:專門聚焦于“民事訴訟法”的深入探討和研究。時間:2003年10月17日。形式:在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秋季論壇上舉行。意義:為民事訴訟法學術界提供了一個寶貴的交流平臺,促進了學術交流和深入研究。
中國政法大學以法學為特色,同時涵蓋經濟學、管理學、文學、哲學、教育學等多個學科門類。學校設有法學院、民商經濟法學院、國際法學院、刑事司法學院、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商學院、人文學院、外國語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等教學單位。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辦學規模較大,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學科設置豐富:學院設有民商法、經濟法、知識產權法、環境資源法和民事訴訟法等五個核心學科。下設民法、商法、經濟法、知識產權法、環境與資源法、民事訴訟法、財稅金融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等八個專門的研究所,學科領域廣泛。
郝振江主持項目
1、年,郝振江的研究領域進一步擴展到經濟法領域,他主持的《中原經濟區建設的法制保障研究》作為河南省軟科學研究項目,深入探討了法律在支持和保障中原經濟區建設中的關鍵作用,以期為經濟區的法制建設提供理論支持。通過這些項目,郝振江在糾紛預防、非訴訟程序、社會和諧以及法制保障等多個領域積累了豐富的研究成果,為社會和經濟的發展提供了有價值的法律視角和策略建議。
正當程序中的實現真實作者簡介
綜上,邵明在法學教育與研究領域表現出色,對民事訴訟法學有獨到見解與深厚造詣,他的貢獻得到了學術界的廣泛認可。
丹寧的學術著作豐富多樣,涵蓋了法律的多個層面。他的《法律下的自由》深入探討了法律與個人自由的關系;《變化中的法律》揭示了法律隨時代變遷的動態過程;《通向公正之路》則闡述了法律追求公正的路徑。其他著作如《法律的訓誡》、《法律的正當程序》等,都展現了他對法律本質和程序正義的深入理解和實踐。
執行程序與破產程序均為強制實現債權人權利的程序,但二者有不同的功能定位:執行程序旨在對特定債權實現個別清償,是對債務人個別財產實施的個別執行;破產程序旨在對全部債權實現整體清償,是對債務人全部財產實施的概括執行。
法律真實是指人民法院在裁判中對事實的認定遵循了證據規則,符合民事訴訟中的證明標準,從所依據的證據看已達到了可視為真實的程度。
《證人制度研究》(合著,第一作者),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6月版,承擔30萬字;《刑事司法大趨勢》(合著),中國檢察出版社2005年1月版,承擔8萬字;《證據法學研究》(合著,研究生教材),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1月出版;《簡明證據法學》(合著,本科生教材),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4月版。
肖建國社會 ***
肖建國先生在社會 *** 領域擁有廣泛而深入的涉獵民事訴訟研究會,他的學術足跡遍布法學的多個重要領域民事訴訟研究會,不僅在國內的學術機構中擔任要職,還與司法實踐緊密結合,展現了他在法學界深厚的造詣和對社會實際問題的深刻洞察。作為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的 *** 研究人員,肖建國先生在訴訟法學的研究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男,1969年10月生,法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國家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研究中心 *** 研究人員,入選北京市新世紀優秀社科理論人才百人工程(2001—2005年)。
肖建國,男,1936年出生于四川省彭州市,1958年畢業于西南農學院農學系。現任天津市農科院農作物研究所研究員、天津市農學院客座教授、河南省農科院小麥所 *** 研究員、天津市作物顧問團顧問、天津市農學會副理事長民事訴訟研究會;曾任天津市農作物研究所所長,第二屆全國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委員。
倪鐵教授,法學博士、副教授。擔任《青少年犯罪問題》主編,華東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院長。主要研究領域為證據法學、刑事司法制度、刑事偵查學、全球警務。肖建國教授,1955年6月出生,從事刑事法學的教學和研究工作,重點研究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青少年犯罪問題。出版多部專著,在國內外發表論文多篇。
況繼明人物簡介
1、況繼明,1958年出生于云南昆明,畢業于西南政法大學,長期深耕審判業務,曾擔任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副處級審判員、立案庭副庭長,現任正處級審判員。
2、年4月,況繼明擔任了云南省人民 *** 知識產權戰略研究課題組的骨干研究員。同年2月,他還成為了云南省委宣傳部、云南省社科聯的特約研究員。綜上所述,況繼明在法學領域擁有豐富的 *** 經歷,不僅在學術研究上有深厚的積累,還在法律教育、知識產權戰略研究等方面貢獻了自己的力量。
3、況繼明于1996年11月被云南省人大常委會任命為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正處級審判員,此后在2001年9月,再次獲云南省人大常委會任命為立案庭副庭長。200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其成為三級高級法官,展現了他在審判工作領域的卓越貢獻與能力。
4、況繼明在審判工作領域的業績卓越,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職務晉升顯著:1996年11月,被云南省人大常委會任命為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正處級審判員。2001年9月,再次獲云南省人大常委會任命為立案庭副庭長。200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其成為三級高級法官,體現了他在審判領域的卓越貢獻與能力。
5、在2007年的《審判與法治》雜志中,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法官況繼明因其在社會科學研究領域的卓越貢獻,被榮登社科專家榜,這一成就在當年的“兩會專輯”第20頁得到了詳細報道。這一殊榮不僅反映了況繼明在法律與社會學領域的深入研究與獨到見解,也彰顯了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于法律人才的高度重視與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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