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來為大家解答以下的問題,關于莆田拆遷補償標準明細,莆田市永久基本農田征收補償標準?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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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拆遷戶,要選房還是選錢?
你好,房屋拆遷被征收人可以選擇產權置換也可以選擇貨幣補償,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一般原則上來說是不能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人選擇產權置換的,一般按拆一還一的原則進行??傊烤惯x擇什么補償方式好,需要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情況來確定,不能一概而論。
莆田市新冠確診病人補貼政策?
根據莆田市 *** 公布的信息,對于新冠確診病人,莆田市將依據《福建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醫療救治工作管理辦法》規定,給予相應的醫療救治和生活保障。具體來說,對于因新冠肺炎住院治療的患者,將按照醫療費用報銷政策給予支付;對于因新冠肺炎被隔離的患者,將給予生活保障費用,具體標準由各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評定。此外,莆田市還將根據病情嚴重程度,對患者家庭給予一定的補助。
莆田市永久基本農田征收補償標準?
補償標準如下:
1.土地補償費: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實際面積和土地等級確定,其中一至三等耕地每平方米補償不低于200元,四至六等耕地每平方米補償不低于100元。
2.糧食作物、經濟作物及園林樹木的補償費:按照該種植物在當年市場上的平均價格計算,并結合受損程度進行適當調整。
3.房屋、構筑物及其他附著設施的拆遷安置費:按照被拆除房屋或建筑面積以及所處位置和用途確定。
4.生活困難者生活保障金:對因征收致生活困難而無法自行解決溫飽問題的人員給予幫助,具體標準由縣級以上 *** 制定并公布。
需要注意的是,在實際操作中可能會有些許差異,請您以當時 *** 部門發布的最新文件為準。
福建省征收歷史危房有補償嗎?
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福建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辦法》及相關規定,為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城廂區龍德井片區改造項目的順利進行,結合本項目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征收范圍]
1.本項目房屋征收范圍:龍德井片區危舊房改造項目范圍內國有土地性質上的房屋(四至范圍:東至勝利路-下磨溪、雙面浪,西至學園路-龍脊山、市醫院,南至南門路,北至文獻路,詳見征收紅線圖)。
2.本項目征收總戶數約2134戶,征收房屋總建筑面積約55萬㎡,征收房屋總用地面積約396畝。
第二條[征收當事人]
1.房屋征收部門為莆田市城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本項目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征收實施單位為莆田市城廂區眾信房屋征收公司,負責具體實施本項目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2.征收范圍內的房屋所有權人為被征收人。
第三條[補償安置方式]
1.房屋征收實行貨幣補償或房屋產權調換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選擇一種補償安置方式。
2.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方式的,實行“等面積、等功能安置”的原則,被征收房屋補償款項與安置房價款對抵結算,多還少補。
第四條[征收補償認定標準]
1.被征收房屋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應給予認定補償:(1)持有合法的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有權機關批準的建房用地手續等有效證件。(2)雖無產權原證件,但確系建國前建造的舊房或能確認為1982年4月30日前建造的房屋的。(3)《土地管理法》、《城市規劃法》實施前,批準建房手續雖不健全的,但經歷次清房(1982、1986、1991、1997年)或兩權發證處理并補辦有關手續和補交款項的房地產。
(4)歷年經國土、建設等部門行政處罰到位(含提供相應票據等),一直做為住房使用且只有一處住房的。
2.對無產權登記的房屋,由指揮部組織住建、自然資源等部門組成認定組進行調查認定。
第五條[征收補償項目]
征收補償項目包括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補償、搬遷費、臨時安置費、裝修補償、停產停業損失及其他項目補償。
第六條[補償安置價格的確定]
1.對被征收房屋補償價格和安置房價格,被征收人可以選擇按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進行結算差價,也可以選擇按本方案的規定計算被征收房屋的補償金額和安置房價格。
2.選擇按房地產市場價格進行評估的,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第七條[房屋用途的認定]
1.房屋用途和土地用途,應以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用途為準。未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臨街住宅改店面或改變房屋使用用途的房屋,原則上仍按原房屋使用用途補償安置。
2.現狀為底層臨街店面,但房屋所有權證上載明為住宅或沒有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按店面用房認定:
⑴1984年1月5日國務院《城市規劃條例》實施前以來一直作為店面經商,并領有工商營業執照和納稅憑證的;
⑵1984年1月5日后至1990年4月1日前未經規劃部門批準臨街住宅改為商業店面并延續使用的,且領有工商營業執照和納稅憑證的;未經規劃部門批準擅自拆卸自然間隔的,仍按原自然間隔分別計算店面和其它用房面積;
⑶1990年4月1日以后經規劃管理部門批準臨街住宅改為商業店面,并領有工商營業執照和納稅憑證的;
⑷批準用地文件規定為商業用地的臨街建筑物第一自然間隔進深部分或土地使用權證中載明為商業用地部分的。
3.根據本條第2款認定為商業用房的,其店面建筑面積原則上按原房設計的第一自然間隔計算,但舊店面進深超過8米的,按進深8米認定店面建筑面積。
第八條[搬遷費]
搬遷費按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積計算,住宅每次6元/㎡,生產、營業用房每次8元/㎡,倉儲及辦公用房每次7元/㎡;搬遷費少于200元的按200元/次計。選擇貨幣補償的,支付一次的搬遷費;選擇產權調換的,按往返兩次計算。
第九條[臨時安置費]
1.選擇產權調換方式安置的,由被征收人實行自行過渡,征收部門按本方案的規定計算臨時安置費。
2.臨時過渡期限暫定為36個月,過渡期限按實計算(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自被征收房屋交付之日起至安置房竣工驗收合格通知結算之日為止。
3.臨時安置費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每月6.5元/㎡。選擇產權調換的,按實際過渡期限計算臨時安置費;逾期安置的,自逾期之月起支付雙倍臨時安置費。選擇貨幣補償的,一次性支付六個月的臨時安置費。
第十條[安置房建設標準]
1.安置房的建筑結構、面積、層數、朝向及戶型等以批準的總平面圖、建筑方案及施工圖為準(詳見安置示意圖)。
2.安置房建設標準為:鋼筋混凝土框架,工程質量以驗收合格為準,外墻裝修以規劃設計為準,樓面為鋼筋混凝土樓板,安裝入室門、外墻窗,不安裝內門窗。水電及燃氣線路連接到戶,戶內管線由用戶自理。
3.被征收房屋原已辦理的水電及燃氣立戶手續的,在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后由被征收人自行辦理銷戶手續。
第十一條[違章建筑處理辦法]
征收違章建筑、違法用地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安置。但結合本項目實際,凡在通知的簽約期限內按時簽約及交房的,可按所建面積及結構給予適當的材料費補貼。
第二章住宅房屋補償安置
第十二條[住宅房屋的補償價格]
1.結合地段區位、房屋結構、成新、征收時點等因素,對征收區域內各類房屋的補償價格確定如下:
(1)框架結構:6100元/㎡+1500元/㎡×成新率;
(2)磚混結構:6100元/㎡+1400元/㎡×成新率;
(3)磚(土)木結構:6100元/㎡+1300元/㎡×成新率。
2.被征收房屋主房整幢為一層的,按建筑面積增加補償300元/㎡;整幢為兩層的,按建筑面積增加補償100元/㎡。
第十三條[其他項目補償]
1.室內裝修物及其他地上附著物、構筑物補償標準按照《莆田市人民 *** 關于印發莆田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標準的通知》(莆政綜〔2013〕10號)規定的相應標準執行。
2.空(埕)地補償:被征收人土地證范圍內的空(埕)地按600元/㎡予以補償。
3.電話移機費:按每部電話58元/次計算,實行貨幣補償的按一次計算,實行產權調換的按兩次計算。
4.有線電視移機費:按200元/戶·次計(以有線電視收視證為憑),實行貨幣補償的按一次計算,實行產權調換的按兩次計算。
第十四條[住宅安置辦法及計價標準]
1.安置房的位置:選擇產權調換安置的,采取同性質同用途安置的原則,提供本項目改造范圍內的套房用于安置。安置房的具 *** 置詳見安置示意圖(戶型結構及面積等應以最后批準的建筑方案及施工圖為準)。
2.簽約選房順序:對按時完成丈量面積確認并交房的,采取抽簽的辦法確定簽約選房的先后順序。
3.選房規則:根據等面積安置的原則,選房時應靠最接近于舊房建筑面積的套型選擇安置房。在選房時,確因結構或戶型原因超過可安置面積的,超面積部分原則上不得超過被征收房屋面積的15%(最多不超過15㎡)。被征收房屋面積或選擇產權調換后剩余的面積少于30㎡(含30㎡)的,不予安置,實行貨幣補償。
4.安置房計價標準:安置房建筑面積與舊房建筑面積相等的部分,按安置價計價;因結構或戶型原因超面積的,則安置房建筑面積超過舊房建筑面積15%(最多不超過15㎡)以內的部分按優惠價計價;其余超面積的部分按讓利市場價計價。具體價格為:以套房第一層至第七層為基準層,安置價為7600元/㎡、優惠價為8100元/㎡、讓利市場價為11000元/㎡,自套房第八層起計取層次差,層次差為每層遞增30元/㎡,自第二十一層(指自然層)起層次差每層遞增25元/㎡。對安置兩套或兩套以上的被征收人,其享受優惠價的面積、享受讓利市場價的面積應按所安置套房面積比例分攤計入每套套房。
第十五條[住宅獎勵措施]
1.貨幣補償獎勵金: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按照被征收房屋補償金額的30%給予貨幣補償獎勵金。
2.按時丈量確認獎勵:在規定簽約期限內按時完成丈量并確認面積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獎勵150元/㎡。
3.按時簽約交房獎勵:在規定簽約期限內按時簽約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獎勵200元/㎡。
4.停車位認購:對征收住宅房屋并選擇產權調換方式的被征收人能按時丈量確認并簽約交房的,每戶可申請認購停車位一個,售完為止。具體認購價格及認購辦法等待項目征遷結束后另行公布。
5.未在規定期限內按時完成丈量確認及簽約交房的,一概不予享受獎勵。
龍德井片區修建性詳細規劃
第三章店面補償安置
第十六條[店面補償價格]
1.結合店面所處的地段區位、征收時點等因素,對征收區域內各地段商業用房補償價格作如下規定(單位:元/㎡):
補償單價
第十七條[租金補助]
被征收房屋為店面的,根據房屋所處的區位,由征收部門按照實際過渡期限給予支付租金補助(含停產停業損失補償,下同)。選擇貨幣補償的,給予一次性補助六個月。支付租金補助后,不再支付臨時安置費及逾期過渡臨時安置費。租金補助標準如下(元/㎡):
第十八條[店面安置辦法及計價標準]
1.被征收人對店面可選擇貨幣補償,也可選擇房屋產權調換方式進行安置,貨幣補償金額按本方案規定的店面補償價格執行。
2.被征收人選擇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在征收范圍內給予就近就地安置商業用房,具體安置房位置詳見安置示意圖(房屋結構、面積等應以最后批準的建筑方案為準)。
3.選擇產權調換方式安置的,原則上采取分類、等面積安置的辦法進行安置,被征收房屋面積與安置房面積相等的部分按安置價計價,超面積部分按讓利市場價計價。計價標準為(元/㎡):
第十九條[店面獎勵措施]
被征收人在規定期限內按時完成丈量確認及簽約交房的,可給予享受貨幣補償獎勵金、按時丈量確認獎勵金、按時簽約交房獎勵金,獎勵金額的比例及標準按照住宅獎勵措施的規定執行。
第四章商場及單位用房補償安置
第二十條[商場補償安置辦法]
被征收房屋為商場用房的,原則上采取貨幣補償方式給予安置,由房屋征收部門按規定委托房地產估價機構進行評估確定補償金額。
第二十一條[單位用房安置方式]
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為市、區兩級機關事業單位及所屬國有企業的,原則上采取貨幣補償方式給予安置并按照市 *** 相關規定執行。對其他企業的單位用房(不含商場)的,可選擇貨幣補償或房屋產權調換方式進行安置。
第二十二條[單位用房補償標準]
1.被征收的單位用房經批準或產權登記的用途為住宅、店面用房的,其補償標準分別按照本方案第二章、第三章的規定執行。
2.被征收的單位用房為辦公用房的,補償標準如下:
(1)框架結構:5000元/㎡+1500元/㎡×成新率;
(2)磚混結構:5000元/㎡+1400元/㎡×成新率;
(3)磚(土)木結構:5000元/㎡+1300元/㎡×成新率;
3.對市、區兩級機關事業單位及所屬國有企業外的其他單位,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在征收范圍內提供辦公用房進行安置,并采取等面積安置的原則給予安置,選房時應靠最接近于舊房建筑面積的戶型選擇安置房。等面積部分按安置價7000元/㎡計價,因戶型原因超面積部分按讓利市場價9000元/㎡計價。
4.單位用房根據權屬證明材料或相關批準文件體現為辦公用途,但已實際變更為住宅或商業用房的,除已經辦理變更用途法定手續外,仍按辦公用途給予補償安置。
第五章簽約及結算
第二十三條[簽約及履行]
1.簽約期限:自房屋征收公告發布之日起10日內,即被征收人應當在簽約期限內完成被征收房屋面積及補償金額的確認并簽署確認書。
2.搬遷交房:被征收人應在征收部門通知的搬遷期限內按時搬遷,并將被征收房屋及附屬物完整交付給征收部門。
3.簽訂協議:在完成安置房設計及規劃審批后,由征收部門另行通知或在《湄洲日報》公告通知被征收人在指定簽約期限內辦理安置房選房簽約,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安置房面積及價款、搬遷費、安置補助費等事項訂立征收補償協議。
第二十四條[爭議解決]
1.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本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的,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城廂區人民 *** 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2.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在補償決定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莆田市人民 ***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向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城廂區人民 *** 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五條[產權證件辦理]
1.被征收房屋的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在簽訂征收補償協議時統一收回交相關部門注銷。
2.安置房新建房屋的不動產權證按規定統一辦理,被征收人應予以配合。
第二十六條[結算辦法]
1.選擇貨幣補償方式的,在達成協議并辦理交房及水電燃氣銷戶手續后三個月內由征收部門支付給被征收人。
2.選擇房屋產權調換方式的,舊房征收補償款與安置房價款對抵后,剩余款項在簽約并辦理交房及水電燃氣銷戶手續后三個月內由征收部門支付給被征收人;不足款項(差價款)在安置房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前,按實結算,付清余款。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生效時間]
本方案自房屋征收公告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條[解釋權]
本方案由房屋征收部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房屋征收部門另行制定實施細則及補充規定。
編輯:首席概念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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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公積金提取條件?
一、莆田公積金提取條件
第十四條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提供有效證明材料可以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已采取自然人擔保方式辦理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在還清借款前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一)購買自住住房(含異地購買自住住房)
1.商品房或經濟適用房。提供經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及不低于30%的首期交款稅務發票、身份證和婚姻狀況證明,同時提供售房單位在銀行的開戶名稱、開戶行及匯款賬號。提取金額不超過購房總額,款項劃入售房單位在銀行開設的賬戶,申請提取時限為購房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之內。
2.購買二手房。提供已過戶的房屋產權證、房地產交易收費票據、完稅發票、身份證和婚姻狀況證明。提取金額不超過完稅發票上的交易價格,申請提取時限為完稅之日起1年之內。
3.拆遷安置購房。提供拆遷安置協議及不低于30%的首期交款發票(拆遷補償款可視為首期交款)、身份證和婚姻狀況證明,并提供拆遷人出具的開戶名稱、開戶行及匯款賬號。提取金額不超過拆遷安置差價,款項劃入拆遷人在銀行開設的賬戶,申請提取時限為拆遷安置協議簽定之日起1年之內。
(二)自建、翻建自住住房
在城區的提供土地證(用地批文或拆遷安置協議)、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工程預算、身份證和婚姻狀況證明。在農村的提供鄉鎮一級土地所及村建站批準的自建、擴建或翻建手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證)、工程預算、夫妻至少一方戶口在農村的證明、身份證。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工程預算總額,申請提取時限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批準之日起1年之內。
(三)大修自住住房(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下同)
提供房產證、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需住房大修的鑒定證明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工程預算、身份證和婚姻狀況證明。提取金額不超過工程預算總額,申請提取時限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批準之日起1年之內。
(四)離(退)休
提供離(退)休證或相關部門的離(退)休批準文件、身份證。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身份證。
(六)出境定居
提供出境定居證明、護照、身份證。
(七)償還貸款本息
1.提前結清公積金貸款。提供提前一次性還款清單(蓋貸款銀行的業務章)、身份證。提取金額不超過一次性還款的金額,申請提取時限為結清之日起1年之內。
2.償還住房公積金按揭或抵押貸款。提供身份證和婚姻狀況證明。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累計還款總額。
3.償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提供購房合同(或房屋產權證)、購房稅務發票、貸款合同、貸款還款對賬明細單(蓋貸款銀行的業務章)、身份證和婚姻狀況證明。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累計還款總額。
4.部分結清貸款。提供購房合同(或房屋產權證)、購房稅務發票、貸款合同、貸款部分結清清單(蓋貸款銀行的業務章)、身份證和婚姻狀況證明。提取的金額不超過部分結清的金額。
(八)提取支付房租
享受城鎮較低生活保障的職工,提供合法有效的租賃合同、房租發票或收據、身份證及享受城鎮較低生活保障的有效證明。提取的金額不超過上年度實際支付的房租總額。
(九)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死亡職工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應當提供職工死亡證明、提取人身份證、與死亡職工的身份關系證明、及經公證的繼承證明或者遺贈證明。不能提供經公證的繼承證明或者遺贈證明的,提供繳存單位同意提取人代辦提取的證明,提取資金劃入繳存單位銀行賬戶內,由繳存單位負責處理。若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確認后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十)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并調到省外
提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文件、調入單位證明文件、身份證。
(十一)其它特殊情況
職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發生《福建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病種和治療項目管理暫行辦法》(閩勞辦[1999]72號)和福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衛生廳、財政廳《關于印發〈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甲類特殊病種和治療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閩勞社[2000]442號)所列特殊病癥,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應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職工家庭收入證明和提取申請人與患者之間配偶或直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提取額度不超過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扣除醫療保險支付部分后的余額。
二、莆田公積金提取流程
第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有效證明材料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莆田公積金提取材料(銷戶類提?。?/p>
(一)、低收入家庭標準的繳存職工
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按照下列不同情形提交材料(A4復印件各1份,同時提供原件以供驗證)
1、《莆田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低收入家庭認定證明(市、縣民政部門出具)
5、房屋所有權證
6、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保障性住房證明
7、物業服務費用支付證明
8、同名的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二)、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
4、民政部門發放的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5、同名的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三)、職工本人或配偶、子女、雙方父母發生特殊疾病
4、提取人與患者之間關系的證明
5、夫妻雙方收入證明(繳存職工不用提供)
6、縣級以上醫院特殊病癥的診斷證明
7、提取人單位出具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證明
8、同名的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職工本人、配偶、子女、雙方父母發生重大疾病(省級勞動和社會保障、衛生、財政部門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病種),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職工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四)、離(退)休
3、離(退)休證明
4、同名的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五)、職工辭職、辭退、服刑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3、辭職批文或解除合同關系證明
4、同名的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六)、出境定居
2、身份證(身份證注銷的,原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出具遷出證明)
3、出境定居證明
4、護照
5、同名的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七)、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2、提取申請人身份證
3、單位出具提取的委托證明(含提取人與死亡職工的關系)
4、職工死亡證明(火化證或死亡銷戶的戶籍證明)
5、提取申請人同名的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莆田住房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購(建)自住住房
職工本人及配偶(產權共有人)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未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一次或多次辦理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按照下列不同情形提交材料(A4復印件各1份,同時提供原件以供驗證)
購買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
4、經房地產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含備案材料)
5、不低于20%的購房發票
6、戶籍或工作證明(外省購房的,須提供夫妻一方在購房所在地的戶籍或工作證明)
購買二手房
A、交易前(適用本市轄區,與公積金貸款同時受理)
4、二手房交易協議
5、房屋價值評估確認書
6、不低于20%首付款的托管憑證
7、買賣雙方及銀行簽訂的房地產交易資金托管業務開戶通知書
B、交易后
4、已過戶的《房屋所有權證》
5、契稅完稅發票或《房產/土地使用權權屬轉移涉稅證明》
6、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
7、房地產交易手續收費票據
8、戶籍或工作證明(外省購房的,須提供夫妻一方在購房所在地的戶籍或工作證明)
C、已辦理商業住房貸款的二手房
8、個人住房借款合同
9、戶籍或工作證明(外省購房的,須提供夫妻一方在購房所在地的戶籍或工作證明)
文章到此結束,如果本次分享的莆田拆遷補償標準明細和莆田市永久基本農田征收補償標準?的問題解決了您的問題,那么我們由衷的感到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