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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工資一萬補償標準(2021年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標準?)

adminllh法律知識2025年06月16日 15:10:21430

綜合工資一萬補償標準(2021年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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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

  1. 2020年土地賠償新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2. 強險車輛自損賠償標準?
  3. 通州騰退abcd補償標準?
  4. 2021年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標準?
  5.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標準是什么?

2020年土地賠償新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 *** 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強險車輛自損賠償標準?

交強險自己車輛,即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本車和被保險人的車輛是是不在交強險賠償范圍的。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交強險賠償范圍是: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汽車交強險的賠償標準是:有責賠償:財產損失最高賠償2000元,醫療費最高賠償10000元,方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10000元,賠償人身和財產總限額為12.2萬元;無責賠償:責任全在受害人的,財產損失最高賠償100元,醫療費最高賠償1000元,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1000元,總限額為12100元。

通州騰退abcd補償標準?

一類:現狀已騰退完畢,基本達到場清地凈,綜合補償不高于3000元/畝;

二類:現狀為白地、少量種植,以及有草皮種植或推(堆)土區的地塊,或有極少地上建筑物、附屬物、硬化地面,綜合補償費不高于10000元/畝;

三類:現狀林木生長期不足5年,林木長勢一般,疏于日常修剪管理,市場實際銷售使用概率不足10%,林木占土地使用權人本項目使用土地面積不足50%,或者設施農業、坑塘水面等占比不足50%的情形,有少量硬化地面及建筑物、附屬物,綜合補償費不高于30000元/畝;

四類:現狀為有合法經營手續且正在經營的苗圃、花卉、果園,或林木生長期超過5年,樹木日常管理修剪到位,樹冠、樹徑、樹型滿足市場正常的銷售使用要求且有實際銷售記錄,經營面積占本項目使用土地面積50%以上,或者設施農業、坑塘水面等用地面積占本項目使用土地面積50%以上,局部有硬化地面及建筑物、附屬物,綜合補償費不高于35000元/畝;

地上物騰退補償為一次性綜合補償,涵蓋現狀地塊上主要地上物、圍墻、機井、變壓器等,以及地上物遷移費。

2021年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標準?

?

退役義務兵按照當地上年度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1.5倍發放一次性自主就業補助金,其中部隊已領取的一次性退役金,應當從中扣除。退役士官的一次性自主就業補助金,以當地退役義務兵一次性自主就業補助金為基礎,士官服役期間,每增加1年,增發2000元。《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規定的符合 *** 安排工作條件的四類對象,回到地方后選擇自主就業的,按照其在部隊選擇自主就業應領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地方一次性經濟補助金之和的80%,發給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后,在部隊已領取一次性退役金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官,其地方一次性自主就業補助金加上部隊一次性退役金,不低于同等條件下在部隊未領取一次性退役金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官一次性自主就業補助金標準。

到 *** 服役的士兵退役后,按照同期非進藏退役士兵一次性自主就業補助金標準的2倍發放。

被中央軍委授予榮譽稱號的一次性增發補助金10000元;榮立一、二、三等功的分別一次性增發補助金8000元、5000元、1000元。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標準是什么?

法律中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有兩種補償形式:經濟補償金和違法解除賠償金,顧名思義,只有單位涉及違法解除的時候才會支付違法解除賠償,否則就只支付經濟補償金。

計算解除補償的兩個要素:員工前12個月平均工資和工作年限,計算方法如下:

經濟補償金(俗稱“N”)=員工前12個月平均工資×工作年限違法解除賠償金(俗稱“2N“)=經濟補償金×2

這里提一句,所謂的“N+1“補償方法,“1“是指代通知金,單位提前30天通知員工解除和違法解除的情況,沒有這個“+1”。

下面,我就詳細說明一下計算解除補償兩個要素的要點和標準。

一、員工前12個月平均工資

計算解除補償時所用的工資,指的是員工在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平均工資,如果員工在本單位工作不滿12個月的,就統計實際工作月數的平均工資。

這里的工資應該是稅前工資,包括員工在離職前12個月內從單位獲得的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加班費、提成、獎金等,但股權/期權分紅、報銷款這些費用不能計算在內。

特殊情況1:當員工的前12個月平均工資高于當地社平工資3倍的時候,計算補償金的工資就以社平工資3倍為準。

舉例說明:北京市2019年社平工資3倍是31777元,員工前12個月平均工資為35000元,這時候算補償金,就不能用35000元計算,而是要用31777元計算。

特殊情況2:當員工的前12個月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經濟補償金的工資以最低工資為準。

舉例說明:北京市2019年最低工資2200元,員工因事假、病假、待崗等原因,導致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只有1800元,這時候算補償金,就要用2200元計算,而不是1800元。

說到這里,不免就要提到一個大家經常問到的問題,就是如果前12個月里休過病假或者事假,那么在統計工資的時候,是否需要把病假工資或者事假時間扣出去,畢竟這直接影響著自己的工資數額。

對于這個問題,曾在勞動部481號文中規定過,明確計算經濟補償金的工資指的是員工正常提供勞動時的工資,也就是說,即便你離職前12個月有休病假或者是事假,甚至是待崗的,計算補償金的工資都是你的正常工資,而不是病假工資或是待崗工資。但是,481號文在2017年11月份已經廢止了,導致現在各地標準不太一樣:

北京:主流觀點傾向于不把病假工資等特殊情況下的工資從前12個月中剔除。上海:主流觀點傾向于從12個月中剔除病假工資等。浙江:有明文規定前12個月平均工資應為員工正常工作狀態下的工資,不包括病假等非正常工作期間。二、工作年限基本原則:在本單位工作每滿一年支付1個月工資,不滿半年支付0.5個月工資;超過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支付1個月工資。特殊情況:當員工前12個月平均工資高于社平工資3倍的時候,不僅工資要以社平工資3倍計算,就連工作年限最多也只能按12個月計算。

以北京為例,列舉幾種員工情況,歸納一下上面的算法,就比較容易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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