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網絡販槍案量刑,以及網絡販槍案件的特點及偵查方法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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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氣壓槍支什么罪?
某人網上買了把氣壓搶,近日被拘留了,會判刑嗎?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以火 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 支二支以上的,才構成犯罪,涉嫌非法買賣槍支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 支、彈 藥、爆 炸 物罪】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 支、彈 藥、爆 炸 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制造、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個人或者單位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 藥、爆 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以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 支、彈 藥、爆 炸 物罪定罪處罰:
(一)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軍用槍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以火 藥為動力發射槍 彈的非軍用槍 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其他非軍用 槍支二支以上的;
……
買賣了兩支 *** 是否觸犯刑法判刑
*** 是什么
持一把氣壓仿真槍有多大罪
持有仿真槍不構成犯罪。但使用仿真槍實施其他犯罪的另當別論!
現代玩具槍為什么要壓氣?氣壓有多大
我有
朋友有一把改裝氣壓槍,被舉報了,會收到怎樣的處罰……沒傷過人,只是貪玩打野雞的
行政拘留,閥錢。
19元一把的槍買了18把獲刑十年是怎么回事?
26歲的大連小伙張慧學就因為買賣和持有11支玩具槍,被認定為買賣槍支重犯,經遼寧省高院終審裁判,獲刑十年。
3月28日,張慧學被送往盤錦監獄服刑。張慧學母親吳桂榮目前已提起申訴,希望遼寧省高院啟動再審,改判張慧學無罪。全國政協委員、天津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侯欣一獲悉此案后,則表示支持張母申訴。
張母拿著兒子的照片,盼兒無罪歸來
案件起因
業余做微商買賣玩具槍
其比動能均超槍支認定標準
張慧學,1990年11月出生于遼寧省朝陽市建平縣一個農民家庭,畢業于鐵嶺師范高等??茖W校營銷策劃專業。畢業后,張慧學在大連一家戶外拓展中心工作。因為應屆畢業生工資不高,工作又與在校所學不對口,他便利用業余時間做起了微商,去網上、玩具店和夜市批選玩具、生活用品和戶外運動裝備,并通過微信銷售。
張慧學的父親張亞維告訴紅星新聞記者,2015年6月,張慧學和朋友逛公園,在大連市勞動公園內的五元射氣球游戲中贏得一支巴雷特玩具槍,他感覺很好看,就拿著該玩具槍 *** 照片并發在了朋友圈里。有朋友看到,表示也很喜歡并有意購買,由此,張慧學便萌生了賣玩具槍的想法。
不想,這竟把他送進了大牢。
2015年7月29日,距離那次逛公園僅一個多月,張慧學就被大連市公安局中山分局虎灘街派出所警員抓獲,罪名為涉嫌非法買賣槍支罪。
據檢方起訴書稱:
2015年7月,張慧學先后通過微信,從兩名上家(均未查獲)處以1040元和650元購買了1支M05仿制氣步槍和1支M1911A仿真氣手槍,轉賣給沈陽男子張某、林某,分別獲利660元和950元。此外,張慧學當月還在葫蘆島市建昌縣市場一家商店內,以400元購進黃河M690仿制氣步槍18支,通過微信販賣出8支,警方抓捕張慧學歸案時繳獲了還未售出的10支,其中1支槍栓損壞。
經鑒定,前2支“槍”的比動能為6.6焦耳/平方厘米、3.4焦耳/平方厘米,后9支“均大于1.8焦耳/平方厘米”,均認定為槍支。
據張慧學的上訴狀表述,9把黃河M690的比動能從0.9焦耳/平方厘米至3.9焦耳/平方厘米不等。
張慧學賣出“槍支”中威力最大的一支,比動能為6.6焦耳/平方厘米
2016年4月1日,大連市檢察院對張慧學提起公訴,稱其“無視國家法律,非法買賣槍支,嚴重侵犯了公共安全”。
一審判決
爭議焦點
槍支認定標準是否可作為審判標準
同年6月22日,大連市中級法院對這起“販槍”案開庭審理。
張慧學在法庭上表示很冤枉,自己買賣的是玩具,并沒想要賣真槍,收發快遞用的都是自己的真實姓名和實名登記電話,進貨渠道是正規玩具店,在展示架上公開銷售,而且同樣的玩具槍不止一家玩具店在出售。
“黃河玩具槍我小時候就玩過,一模一樣的,在市面上都有十幾年了。”張慧學說,這怎么能是真槍呢?
其辯護人王圣文、王國學律師為其辯護稱:
張慧學買賣的9支黃河M690價格低廉,子彈是BB彈,價格每支才19元,并不具有買賣真槍的主觀故意,不應以故意販賣槍支彈藥罪論處;賣給張某和林某的“槍支”,張慧學不是直接賣家,連實物都沒看到,對其致傷力一無所知,不明知它們是槍支。且公安的鑒定意見程序違法,鑒定依據不足,不能作為定案依據,張慧學不構成犯罪。
兩名律師指公安部關于槍口比動能1.8焦耳/平方厘米以上認定為真槍的標準,其所指的致傷力,是根據1990年發布的《人體重傷鑒定標準》和《人體輕傷鑒定標準》制定,而以上兩標準已于2013年12月31日廢止,所以“1.8標準”已不能作為刑事案件審判的法律標準。
辯護無效:
錄制“槍擊酒瓶”視頻成重要證據
此外,公訴機關還......
木工射釘槍,氣壓調多少最好。
你好,氣動釘槍是沒有自帶調節氣壓的功能的,如果想要調節氣壓的功能,在釘槍的進氣口處加裝一個調氣閥即可。
氣釘槍誰發明的?
氣釘槍即氣動釘槍,最早是日本MAX(美克斯)公司發明的。世界上最早的氣動釘槍也是他們做的,他們現在仍然是世界上氣動工具做得最好的公司!
美特70氣釘槍氣壓高的時候槍針不彈回,怎么回事
開關問題,這個品牌這個問題有點多
活塞氣壓槍
子彈的彈頭是靠彈殼里的火藥爆炸推出槍口,如果仔細觀察自動布槍的槍管上部或下部都有一根導氣管跟槍管相通。一部分的氣體會沖到導氣管向回推活塞,活塞頂住槍機向后運動,同時機槍會拉住彈殼向后一起運動,拋殼,彈夾中的下一發子彈在彈夾彈簧的作用下頂上,這時槍機也會被復位彈簧拉回原來,這時正好把下一發子彈頂入槍膛,撞針會將這一發子彈再擊發出去。只要你扣住板機,這種運動就會持續下去。直到把最后一發子彈打光!
[img]販槍違法嗎?
當然違法。不但販槍違法,就是沒有正當理由持有、私藏槍支都是犯罪。《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網絡販槍是什么意思?
網絡販槍顧名思義即是利用網絡手段販賣槍支。
在另一起案件中,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與玉田縣公安局聯手破獲了涉及全國28個省區市的特大網絡非法販賣槍支、彈藥案。經初步統計,共搗毀制造窩點1處,收繳制造工具兩臺、模具12個、槍支16支、槍彈5749發、半成品200余公斤以及各類槍支零部件若干,游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落網。
“這個網絡販槍犯罪產業鏈包括生產、批發、代理、零售幾個環節,形成了‘生產源頭、中間多級代理商、買家’的犯罪鏈條,整個犯罪鏈條多地聯動、分散生產、網絡銷售,給公安機關偵查破案帶來了很大障礙。”唐山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今年4月初,玉田縣公安局刑偵大隊獲悉轄區有人利用微信販賣槍支的線索。隨后,唐山兩級公安機關調查發現,賣家李某僅處于這個販槍網絡的最末端,并梳理出一條清晰的自下而上、從販到制、制販交叉的販槍脈絡。
經查,賣家李某接到網絡上買槍的訂單后,將買家需求和地址以及“貨款”發給上線,然后上線根據訂單要求分別找幾家“供應廠商”,按照買家的地址將“貨物”發走,買家收貨后,此次交易完成。
經大量工作,唐山警方查明玉田賣家李某的上線為江西省上饒市的游某,游某是販槍網絡的一名大“分銷商”,他的下線遠不止玉田李某一人,全國各省市均有他的“代理商”。在接到下線的貨款及買主信息后,游某就會聯系制作槍身零配件和制售槍彈的廠家,然后讓這些廠家直接給買主發貨。
隨后,辦案民警統一抓捕,這個利用互聯網販賣槍支、彈藥的特大網絡犯罪團伙被一舉打掉。該團伙將生產加工窩點設在黑龍江省,中介代理處設在江西,河北、廣東、云南、江蘇、廣西等28個省區市,犯罪嫌疑人交代了近年來向貴州、四川、廣東等10余省區銷售高壓氣槍和仿真槍的犯罪事實,同時非法販賣氣槍子彈8萬余發,分銷廣東、云南、江蘇、廣西等28個省區市。
擴展資料
相關數據顯示,2011年至2015年,全國共破獲非法制造販賣氣槍、仿真槍等各類槍支案件9000余起,抓獲犯罪嫌疑人8萬余名,為社會穩定和公共安全消除了重大隱患。但涉槍犯罪案件仍呈上升勢頭,特別是網絡販槍犯罪活動不斷發展蔓延,嚴重影響了社會治安穩定和人民群眾安全感。
為此,2016年8月,公安部部署專項行動,重點打擊非法制造、買賣槍支彈藥等五類犯罪和走私制販槍支彈藥及零部件等四類人員;查處非法販運槍支彈藥及零部件的物流寄遞公司,非法加工制造槍支彈藥及零部件的五金加工作坊工廠,網絡販槍犯罪突出的互聯網站、論壇、QQ群等網絡平臺、公司;
收繳以火藥為動力的槍支彈藥及零部件、高殺傷力氣槍及零部件,要求對每一起網絡販槍案件都要追根溯源,查清網絡結構和涉案人員,確保一網打盡。
參考資料來源:法制網-唐山兩級公安破獲特大網絡販槍案--法治河北-法制網
發現網上買賣槍支可以舉報嗎
可以的。
根據群眾舉報線索,破獲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或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案件,構成刑事犯罪的,給予舉報人2000元獎勵,構成行政處罰的,給予舉報人1000元獎勵。根據群眾舉報線索,破獲涉槍重大刑事案件或打掉非法制販槍支彈藥犯罪團伙、搗毀源頭窩點的,給予舉報人5000元獎勵。
老太擺射擊攤因非法持有槍支罪獲刑,你怎么看?
? ? ? ?我覺得我們國家的司法確實存在很多的問題,所以現在我國的司法得不到大家的真心認可,這里面有很大的問題值得我們深思,作為司法機關量刑需要一個科學的依據,需要有一個公平公正的態度,如果沒有這樣做的話,那么法律的權威性就受到很大的挑戰,這點是無用質疑的事情。
? ? ? 我們看到今天的一個新聞,說的是今年51歲的趙春華老人,他的家住天津市河北區,因為這個老人在街頭擺的射擊攤位6支玩具槍被鑒定為槍支,這個老人就被判刑三年多,這樣的界定實在是叫人感到納悶,而且也叫人感覺到氣憤,因為這樣的量刑實在是有些太可笑和太可恨了。
? ? ? ?我們先從老人的實際情況來說,他只是在做一個小小的營生,主觀方面根本沒有什么持槍械的思維,而且他的攤位就是為了盈利,賺取一些生活費用,如果這樣的老人被判三年多的刑罰,那么持槍打獵的人是不是應該判處二十年有期徒刑呢?
? ? ? ? 其次我們可以看看這樣的量刑是不是正確,娛樂性的槍械,大家基本都玩過,并沒有什么危害性,對社會也不會構成任何的威脅,對人的生命更是談不上危險,那么這樣的一種行為,卻被判處三年的多,這樣的量刑標準到底是什么依據呢?
? ? ? ? ?大家可以看到在反腐敗的過程中,有很大貪污數額巨大,在社會上引起巨大反響案件,都是無期徒刑或者是有期徒刑,起碼沒有死刑,相對于這類嚴重的貪污違法行為,我們應該保持堅決的打擊態度,因為這樣的行為,對我國的政治和經濟都是重大的傷害,但是遺憾的是我們沒有看到嚴厲的處罰,反而對于一個年逾花甲的擺攤老人這樣的量刑,實在有些說不過去了。對此我希望國家和 *** ,進一步的嚴格法制法規,提高法律的公正性,這樣才可以得到大家的支持,得到公眾的理解。
關于網絡販槍案量刑和網絡販槍案件的特點及偵查方法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