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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直接起訴法院是否可以
1、工傷認定后單位不賠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嗎 可以,就如何賠償就要看具體情況,因為情況不一樣,賠償的方式和項目都是不一樣的,法律關系也是不一樣的。
2、工傷認定直接起訴法院是可以實現的。在事故發生一年內,傷者職工若未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徑直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尋求單位支付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時效從傷者職工知道或應知權利受損的那一刻起開始計算,時限為一年。
3、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當事人可以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4、法律分析:工傷認定直接起訴法院是可以的。超過事故發生后一年內,沒有申請工傷認定的,傷者職工可以直接到法院發起民事訴訟,要求單位支付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起一年內。
明明是工傷卻不予認定怎么辦
1、明明遭受了工傷,但未能獲得認定,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步驟應對不服工傷認定民事訴訟: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照規定給予工傷保險待遇,當事人可以通過勞動仲裁或民事訴訟來爭取應有的待遇。 職工、其親屬或用人單位對不受理決定或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2、明明是工傷卻不予認定,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用人單位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或者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如對決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
3、明明是工傷卻不予認定,當事人一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處理:如果用人單位未能依照有關規定落實工傷保險待遇,當事人可以提起勞動仲裁或者民事訴訟要求落實有關待遇不服工傷認定民事訴訟;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用人單位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或者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單位對工傷認定不服上訴幾次
1、任何案件最多,只能上述兩次。按現行的法律規定,當事人對工傷認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在60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注;行政訴訟法修改之前為90日內)提起行政訴訟。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于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
2、工傷鑒定結果不滿,不能直接上訴,但可以申請再次鑒定。具體說明如下:申請再次鑒定:如果工傷職工對市勞動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傷殘鑒定結論不服,可以申請省級勞動委員會進行再次鑒定。省級勞動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3、法律分析:只能復議一次,我國實行一級復議制度,即對復議決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不得再向復議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復議的制度。
4、單位對工傷鑒定結果不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申請再次鑒定:單位可以在收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職工或者近親屬作出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八條明確:一是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 提起民事訴訟 或者獲得民事賠償為由,作出 不予受理工傷認定 申請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當事人可以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3、不服工傷認定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4、可在60日內向當地人民 *** 或上一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在90日內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根據《工傷認定辦法》第二十三條,職工或其近親屬、用人單位若對不予受理決定或工傷認定決定有異議,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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