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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立案偵查前,刑事被告人死亡該怎樣處置
- 2、哪些刑事案件當事人可以和解?被害人死亡的刑事案件怎么和解?
- 3、被害人死亡如何確定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
- 4、...法院不允許其親屬做為訴訟代理人參加刑事訴訟對嗎?(公訴案件)最好...
- 5、刑事案件在審理過程中被告人死亡怎樣處理
- 6、已經死亡的人還能做被告被起訴嗎
立案偵查前,刑事被告人死亡該怎樣處置
一被害人死亡刑事訴訟,立案偵查前,刑事被告人死亡該怎樣處置如果是刑事案件,被告死亡的,終結訴訟。如果是民事案件,被告死亡沒有遺產,也沒有應當承擔義務的人的,終結訴訟。
法律主觀:立案 階段就撤銷案件被害人死亡刑事訴訟;如果案件已經移送到檢察院審查起訴就不起訴。一般來說,當出現在 立案偵查 過程當中, 犯罪嫌疑人 死亡的情況,那么案件將會視為自動終止以及撤銷,如果存在起訴情況的那么法院將會作出不起訴決定。
人死被害人死亡刑事訴訟了案底會撤銷,如果在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死亡,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安機關應當做撤案處理;如果案件已經到了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則做不起訴處理;如果是已經到了法院審判階段,則終止審理。但是,如果對被害人造成了民事損害,不影響被害人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面對已經死亡的犯罪嫌疑人,其刑事責任一般被免除。若其在報案前死亡,公安機關無需立案;在公安或檢察院偵查階段死亡,偵查機關應撤銷案件;在審查起訴階段死亡,則作出不起訴決定;若在法院審判階段死亡,則終止審理或宣告無罪。
法律分析:在偵查機關立案偵查,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階段犯罪嫌疑人死亡的,撤銷案件;在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后法院判決宣告前,被告人死亡的,法院只能對確認無罪的宣告無罪;上訴人死亡后或被告人死亡后的上訴有效。
哪些刑事案件當事人可以和解?被害人死亡的刑事案件怎么和解?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刑事案件在經過受害者同意的情況下,是可以通過和解的方式處理的,但并不是所有刑事案件都能進行和解。
被害人死亡的刑事案件怎么和解?符合規定的公訴案件,被害人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與被告人和解。近親屬有多人的,達成和解協議,應當經處于最先繼承順序的所有近親屬同意。
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刑事案件是可以和解的,但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
被害人死亡如何確定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
法律分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主體確定一般是按照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來進行確定的。對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主體,具體而言指的是因犯罪行為造成損害,為維護自己合法的民事權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損失的公民、法人。
已死亡被害人的近親屬。被害人已死亡后,其近親屬以自己名義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必須是因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人。
在刑事訴訟中,已死亡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參加訴訟時,以原告身份進行。若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其身份并無變化,依然以原告身份參加。在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時,已死亡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近親屬可以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前提是他們是因犯罪行為遭受了物質損失的人。
一種意見認為,每個近親屬都有權就被告人給已死亡的被害人造成的全部物質損失單獨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多個近親屬還可以作為共同原告人共同訴訟。
...法院不允許其親屬做為訴訟代理人參加刑事訴訟對嗎?(公訴案件)最好...
法院的決定是錯誤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
在公訴案件中,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參與訴訟。根據《刑事訴訟法》第44條,自案件移送到審查起訴之日起,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以及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
觸犯刑法不是只由檢察院起訴。凡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對于自訴案件,被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刑事案件在審理過程中被告人死亡怎樣處理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被告人死亡的被害人死亡刑事訴訟,應當不追究刑事責任被害人死亡刑事訴訟;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如果被告人無罪,應宣判該被告人無罪。具體的采取哪種方式,要看案件的具體情況。若涉及到民事賠償的,可以單獨提起民事賠償訴訟;若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則上可以繼續審理。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死亡,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止審理,但有證據證明被告人無罪,人民法院經缺席審理確認無罪的,應當依法作出判決。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過程中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公安機關一般應當撤銷案件,法院應當裁定終止審理,但是有證據證明被告人無罪,經缺席審理確認無罪的,包括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情形,以及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情形,應當判決宣告被告人無罪。
法律主觀:被起訴人死亡法院一般不會受理,法院會終止訴訟審理的。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止審理。但有證據證明被告人無罪,人民法院經缺席審理確認無罪的,應當依法作出判決。
法院會依據法律規定,裁定中止訴訟,有繼承人的,通知繼承人作為當事人承擔訴訟,繼續審理該案件。被告死亡,沒有遺產,也沒有應當承擔義務的人的,法院會裁定終結訴訟。
已經死亡的人還能做被告被起訴嗎
1、已經死亡的人還能做被告被起訴嗎已經死亡的人不可以做被告被起訴。自然人死亡后,已喪失民事權利能力,喪失民事主體資格。起訴時,原告將死亡的人列為被告的,人民法院應依法通知原告變更適格的主體,原告拒絕變更的,依法裁定駁回原告的起訴。
2、法律分析:已經死亡的人不可以做被告被起訴。如債務人去世的情況下,債權人可以起訴債務人的法定繼承人要求清償債務,繼承人應在繼承遺產之前,在遺產范圍內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如果遺產分割完畢,則應在他們繼承遺產的范圍內按比例清償債務。
3、不能直接起訴對方。死者民事權利能力的喪失 根據法律規定,自然人一旦死亡,其民事權利能力也隨之終止。這意味著死者無法再進行任何民事法律行為,包括起訴他人。因此,從法律層面上講,死者本身是無法起訴對方的。
4、已經死亡的人不可以做被告被起訴。民事訴訟中,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中止訴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結訴訟:被告死亡,沒有遺產,也沒有應當承擔義務的人的;離婚案件一方當事人死亡的;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以及解除收養關系案件的一方當事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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