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關于施工影響 補償標準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不過沒關系,因為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工程施工的賠償款計入什么科目?的知識點,相信應該可以解決大家的一些困惑和問題,如果碰巧可以解決您的問題,還望關注下本站哦,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本文目錄
在建工程賠償款開何種稅票,稅率是多少?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三條規定:條例第五條所稱價外費用,包括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罰息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在建工程賠償款屬于工程的價外費用,應當開具《建筑業統一發票》,營業稅稅率3%。
施工過程中鋼材價格大幅上漲,是否可以要求補償?
一般而言,一個完善的施工合同,會對此類情況的發生做明確的約定。如合同約定,在一定比例范圍內的價格浮動,施工單位不能要求補償;超過一定比例的價格浮動可以要求補償。此時,只需要根據價格浮動情況,要求補償即可。但有的合同約定,無論價格有多大幅度的浮動,都不能要求補償,這種情況下,是不是就不能要求補償了嗎?也不一定,在項目質量合格的前提下,可以以情勢變更為由,請求法院根據公平原則依法判決。但有的合同對價格浮動的處理沒做約定,或者約定不明。那么合同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定:“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此時,如合同有關條款也未明確時,可以要求按照交易習慣來處理,《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2017》或《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13》對價格的浮動處理均有載明,可以視為交易習慣處理。如:《江蘇省高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八條建設工程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對有關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參照國家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總局聯合推行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條款確定。
引黃暗渠施工補償標準?
國家集體建設征用土地的補償標準并沒有統一規定,包括修水渠占地補償問題。具體根據《土地管理法》第47條規定,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由當地 *** 制定補償方案
工程施工的賠償款計入什么科目?
要分別賠償費用的性質,如果是違反購銷合同等支付的賠償費用,一般分別記入管理費用會計科目,與生產經營無關的賠償費用,一般應記入營業外支出科目。
與生產經營有直接關系,如存貨盤虧中與經營管理直接相關原因造成的一般損失,計入管理費用。與經營管理無關的意外原因造成的非常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電網改造由于施工方失誤造成的用戶的電器燒毀損失該怎么賠償?
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計算。
用戶和施工方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侵權責任法》第十九條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第二十條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難以確定,侵權人因此獲得利益的,按照其獲得的利益賠償;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關于本次施工影響 補償標準和工程施工的賠償款計入什么科目?的問題分享到這里就結束了,如果解決了您的問題,我們非常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