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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有什么不同?
1、案件性質不同:行政訴訟主要解決的是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之間的行政爭議。民事訴訟則解決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爭議。提起訴訟的主體不同:行政訴訟通常由行政相對人或利害關系人提起,行政主體沒有起訴權和反訴權。民事訴訟中,雙方當事人都有權提起,并互相有反訴權。舉證責任不同:行政訴訟中,就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由被告負舉證責任。
2、案件性質不同。行政訴訟解決的是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之間的行政爭議;民事訴訟解決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爭議。提起訴訟的主體不同。行政訴訟由行政相對人,利害關系人提起,行政主體沒有起訴權和反訴權;民事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有權提起,并互相有反訴權。舉證責任不同。
3、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在多個方面存在顯著差異。首先,兩者解決的爭議性質不同。行政訴訟主要處理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之間的糾紛,而民事訴訟則聚焦于平等主體間的民事爭議。其次,提起訴訟的主體也有明顯區別。
4、首先,目的不同。行政訴訟旨在解決行政機關與公民、法人或組織之間的糾紛,并糾正行政機關的違法行為。而民事訴訟則為解決平等主體間的糾紛,保護當事人的民事權益。其次,訴訟主體有差異。在行政訴訟中,一方必須是行政機關,其始終處于被告地位,不可反訴。
民事與行政同時存在糾紛,人民法院應該先審理哪一個
1、沒有先后順序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哪個優先,兩個案件按照各自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哪個優先的立案時間和審理期限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哪個優先,各自審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規定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哪個優先:第六十一條 在涉及行政許可、登記、征收、征用和行政機關對民事爭議所作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哪個優先的裁決的行政訴訟中,當事人申請一并解決相關民事爭議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審理。在行政訴訟中,人民法院認為行政案件的審理需以民事訴訟的裁判為依據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訴訟。
2、民事與行政同時存在糾紛,人民法院應該先審理哪一個 如果判決結果有必然聯系,一般是民事等行政。民事一般是最后的。
3、在這種情況下,正確的處理方式是應先中止民事訴訟,待行政案件判決后再進行審理。
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的區別有哪些
受案范圍不同:- 民事訴訟處理的是平等主體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所發生的糾紛。- 行政訴訟則針對的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管理權的機關、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時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哪個優先,依法提起的訴訟。 訴訟種類不同:- 民事訴訟包括給付訴訟、確認訴訟和變更訴訟三種類型。
案件性質不同:行政訴訟主要解決的是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之間的行政爭議。民事訴訟則解決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爭議。提起訴訟的主體不同:行政訴訟通常由行政相對人或利害關系人提起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哪個優先,行政主體沒有起訴權和反訴權。民事訴訟中,雙方當事人都有權提起,并互相有反訴權。
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的區別有:適用法律不同,前者是民事訴訟法,后者為行政訴訟法。審理期限不同,民事訴訟的一審期限一般為6個月,而行政訴訟為3個月。
民事與行政同時存在糾紛,人民法院應該先審理哪一個?
沒有先后順序,兩個案件按照各自的立案時間和審理期限,各自審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規定:第六十一條 在涉及行政許可、登記、征收、征用和行政機關對民事爭議所作的裁決的行政訴訟中,當事人申請一并解決相關民事爭議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審理。在行政訴訟中,人民法院認為行政案件的審理需以民事訴訟的裁判為依據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訴訟。
民事與行政同時存在糾紛,人民法院應該先審理哪一個 如果判決結果有必然聯系,一般是民事等行政。民事一般是最后的。
在這種情況下,正確的處理方式是應先中止民事訴訟,待行政案件判決后再進行審理。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的處理結果必須以行政訴訟的處理結果為前提時,人民法院應當先審理行政案件,中止民事訴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律師解分別審理。應當分別立案,如果當事人未要求合并審理或法院認為不宜合并審理時,可以分別審理。僅限于5個與民事糾紛可能關聯的行政行為:許可、登記、征收、征用、裁決,當事人申請一并解決相關民事爭議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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