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關于執法過度補償標準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不過沒關系,因為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農藥藥害賠償標準?的知識點,相信應該可以解決大家的一些困惑和問題,如果碰巧可以解決您的問題,還望關注下本站哦,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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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執法征用我開車出事故誰負責?
你可以要求由人民警察所在的公安機關補償你的損失。警察在緊急執行公務的時候,有權對公民的財產進行臨時征用,公民也有配合的義務。
但我國《物權法》明確規定,被征用的財產使用后應當返還,財產損毀的,應當予以補償。因此,你可以要求公安機關對你車輛的毀損給予補償。《人民警察法》規定:公安機關因偵查犯罪的需要,必要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優先使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個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場地和建筑物,用后應當及時歸還,并支付適當費用;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
執法要求與原則?
一、依法行政原則
亦稱合法性原則、行政法治原則,是社會主義法治原則在執法領域的具體體現,是國家行政機關執法的最高準則。其含義是:國家行政機關在全部行政管理中要嚴格依法辦事,使國家的行政管理活動完全建立在法治的基礎上。
具體來說,第一,執法的主體合法。國家行政機關的設立及其職權必須有法律依據,必須在法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活動,越權違法,越權無效。第二,執法的內容合法。執法活動是根據法律的規定進行的,采用的具體方式也要符合法律的規定。第三,執法的程序必須合法。要嚴格按照法定的步驟、順序以及時限進行執法,不得任意改變、省略和超越。合法性原則是現代法治國家行政活動的一條最基本的原則。國家行政機關依法辦事是國家機關進化的結果,也是近現代各國制度文明的一個突出標志。
堅持這一原則的理由在于:首先,指導國家行政機關正確實施管理。國家行政機關的執法活動涉及面廣,內容龐雜,關系到國計民生和社會發展的一切方面,具有普遍性和社會性。不按法律規則和程序辦事,整個國家機器將處于混亂無序的狀態,其后果不堪設想。只有依法行政,行政執法活動才能始終保持正確的方向。其次,有利于防止行政權力的濫用。由于執法具有主體特殊、范圍廣泛、活動帶有強制性和主動性的特點,權力易被濫用,有可能滋生腐敗,走向執法宗旨的反面。堅持依法行政原則,既能使行政機關充分行使行政權力。對社會進行有效的管理,又能對權力進行有效的制約和監督。
二、講求效率原則
堅持這一原則就是要求國家行政機關在對社會實行組織和管理的過程中,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必須最大限度地發揮其效能,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行政效率和效益。效率原則強調在執法時,要做到迅速、準確和有效。與司法活動相比,行政執法更注重效率,只有這樣才能使國家行政機關的執法活動適應日常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的需要,保證社會各項事業的順利發展。
三、合理性原則
合理性原則是指執法機關、執法人員在執法活動中,特別是在行使自由裁量權時,必須合理、
公正,符合法律的精神和目的,與社會生活的常理一致。由于社會生活的復雜和變動。再完善的法律也難以對全部行政執法行為作出無遺漏的規定,而只能是由法律規定一定的幅度和原則,然后由行政機關行使自由裁量權。為了防止自由裁量可能導致的不當處理。就必須以合理性原則作為合法性原則的必要補充,要求各種行政措施的采取都要在合法的條件下,同時做到符合科學規律、社會公德、法律目的和公共利益。
四、正當程序原則
正當程序原則是指執法機關在實施行政執法行為時,必須嚴格遵循法定的職權和工作步驟、方式、順序和時限。按照法治的要求,凡違反法定程序的行政措施無效。程序要求是執法正當性的重要表現,其目的是為了保證執法行為的公平性、公開性、民主性、合法性和權威性,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主體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有利于提高行政執法的效率。
齊齊哈爾棚戶區改造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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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齊哈爾市人民 *** 辦公廳關于印發齊齊哈爾市中心城區棚戶區改造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 *** ,市 *** 各有關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經市 *** 同意,現將《齊齊哈爾市中心城區棚戶區改造拆遷補償安置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齊齊哈爾市中心城區棚戶區改造拆遷補償安置辦法
(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快我市棚戶區改造,妥善解決被拆遷人補償和安置問題,保障房屋拆遷工作的順利實施,依據《齊齊哈爾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建設部《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和《關于推進東北地區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在本市中心城區(龍沙區、鐵鋒區、建華區)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的經市人民 *** 批準列為棚戶區改造計劃和公共利益的建設項目,按本辦法對被拆遷房屋補償安置。
第三條棚戶區改造房屋拆遷補償應堅持以人為本,民生優先,以棚戶區廣大群眾為重的原則,政策優惠與適當照顧相結合,合理補償與控制拆遷成本相結合,確保“住有所居”。
第二章拆遷補償
第四條拆遷人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
第五條房屋拆遷補償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實行房屋產權調換。
除本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外,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補償方式。
第六條被拆遷房屋貨幣補償金額應當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面積、成新等因素,由估價機構評估確定。
被拆遷房屋室內自行裝飾、裝修的補償金額,由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委托評估確定。
土地補償由拆遷人按標注的土地使用面積,依據出具的標準對被拆遷人進行補償。
第七條拆遷可享受房改政策而未參加房改的直管公產及單位產權住宅房屋,房屋承租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拆遷人應當將估價機構確定的房屋補償總額中的10%付給房屋產權人,90%付給房屋承租人。
第八條房屋產權證載明為住宅,實際用于經營12個月以上、已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的經營性用房,按住宅房屋進行補償或安置;但對用于經營的實際建筑面積部分,根據營業執照和納稅年限,可按以下標準調整房屋補償價格:
(一)經營12個月以上的,評估價格上浮15%;
(二)經營24個月以上的,評估價格上浮20%;
(三)經營36個月以上的,評估價格上浮25%;
(四)經營48個月以上的,評估價格上浮30%。
上述房屋補償價格上浮后,補償金額最高不得超過房屋本身按非住宅標準評定的補償價格。
住宅改為非住宅按上述標準上浮后,不再享受住宅房屋上浮的優惠政策。
第九條拆遷當事人達成一致且于1998年以前批小建大的有證平房住宅房屋,超出房屋產權證標注的面積3平方米以上部分,按其房屋結構的重置價格給予補償。
第十條拆遷人應對符合下列標準自建或自建公助的無證住宅房屋被拆遷住戶,選擇貨幣補償的,依據原房屋重置價格按原房屋的建筑面積給予補償;選擇房屋安置的,按原房建筑面積的50%比照有證房屋依據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給予安置:
(一)房屋是在2000年以前建造的;
(二)房屋獨立開門,檐高在2.2米以上,墻體厚度不低于37厘米的;
(三)居住人具有與房屋座落位置相一致的獨立的居民戶口;
(四)居住人實際在此房居住,沒有出租或轉借他人居住的;
(五)被拆遷房屋僅用于居住,沒有從事經營活動的;
(六)居住人沒有其它住房的。
第十一條拆遷人對被拆遷人自接的偏廈、門斗等附屬建筑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給予150元補償。
第十二條拆遷人按下列標準對被拆遷人的附屬設施進行補償:
(一)有線電視,每戶300元;
(二)電話遷移費,每部100元;
(三)動力電,每千瓦270元;
(四)燃氣設施,每戶1500元;
(五)果樹,以樹干的中間直徑為準,每1厘米25元。
第十三條凡已給予補償的建筑物、構筑物及附屬設施均交由拆遷人拆除。
第十四條拆遷住宅房屋,拆遷人應當按原每平方米10元標準計發一次性搬遷補助費。按上述標準計算一次性搬遷補助費低于380元的,按380元計發。
第十五條拆遷非住宅房屋,拆遷人應當按房屋用途計發搬遷補助費。
原房屋為辦公性質的,按原每平方米10元標準計發。
原房屋為商服性質的,按原每平方米15元標準計發。
原房屋為生產加工性質的,按原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30元標準計發。
住宅改為非住宅房屋的被拆遷人搬遷補助費可比照上述規定計發。
第十六條住宅或非住宅房屋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的,發給一次性搬遷補助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發給兩次搬遷補助費。
拆遷已出租的房屋,搬遷補助費發給房屋承租人。
第十七條住宅房屋被拆遷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拆遷人應從房屋搬遷驗收之日起至進戶止,按原住宅房屋產權證載明的建筑面積每平方米8元按月計發臨時安置補助費。
住宅房屋為直管公產或單位產權的,臨時安置補助費應當發給房屋承租人。
第十八條拆遷已出租的商服或生產加工性質房屋,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系,被拆遷人要求房屋產權調換的,在臨遷期間由拆遷人依據被拆遷房屋產權證載明的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5元按月計發臨時安置補助費。
被拆遷房屋用途為辦公的,拆遷人按每平方米10元按月計發臨時安置補助費。被拆遷房屋有承租關系,且拆遷時解除租賃關系的,臨時安置補助費發給被拆遷人;未解除租賃關系的,臨時安置補助費發給房屋承租人。
第十九條原房屋用途為商服或生產加工性質的非住宅房屋,因拆遷造成停產、停業,且被拆遷人提供了稅務部門出具應納稅所得額和勞動部門出具用工合同的,拆遷人應按上年度平均的應納稅所得額和職工平均工資按月計發停產、停業補助費;被拆遷人在拆遷公告發布前停產、停業的,不計發停產、停業補助費。
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拆遷人按三個月計發一次性停產、停業補助費。計算公式如下:
停產停業補助費=(上年度應納稅所得額÷12個月+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過渡期
被拆遷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拆遷人應當從搬遷驗收之日起至進戶之日止,對被拆遷人按月計發停產、停業補助費。臨遷期超過20個月的,從第21個月起,拆遷人應當加倍付給被拆遷人停產、停業補助費。
上述被拆遷房屋有承租關系的,對房屋承租人計發三個月一次性停產、停業補助費。房屋產權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對被拆遷人從搬遷驗收之日起至進戶之日止,按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計發臨時安置補助費。
住宅改為非住宅,并在拆遷前從事商服或生產加工的,拆遷人可比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計發三個月停產、停業補助費。房屋產權人選擇住宅房屋安置的,拆遷人按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計發臨時安置補助費;選擇非住宅房屋安置的,拆遷人可根據非住宅房屋的建設規劃,在滿足非住宅被拆遷人安置房源的情況下,被拆遷人可以優先購買,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重新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第二十條有證住宅房屋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并在20日內完成搬遷的,拆遷人應在評定貨幣補償單價基礎上給予上浮10%補償款。
第二十一條非住宅被拆遷人在20日內完成搬遷的,拆遷人應按產權證載明的建筑面積每平方米給予50元獎勵。按上述標準計算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計發。住宅改非住宅的,可比照此標準予以獎勵。
第二十二條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由規劃或者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不予補償。
第三章拆遷安置
第二十三條私產住宅房屋被拆遷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應按原房建筑面積就近靠標準戶型。原被拆遷房屋產權證載明建筑面積與新安置房屋建筑面積相等部分,拆一還一,不結算結構差價。新安置房屋標準戶型的建筑面積超過原被拆遷房屋建筑面積部分,被拆遷人應按新安置房屋的本體工程造價交納增加面積款。
拆遷可享受房改政策而未參加房改的直管公產及單位產權住宅房屋,房屋承租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應向拆遷人按原房屋評估價格的10%交納投資款后,再按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辦法進行安置。
按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確定的無證房屋,被拆遷住戶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拆遷人應提供一套建筑面積不低于40平方米的安置用房,其原房建筑面積按50%折算的建筑面積與新安置房屋建筑面積相等部分不結算差價,超過部分按本體工程造價交納投資款;被拆遷住戶還要增加安置面積的,可上調到建筑面積不低于50平方米的安置用房,其新增加建筑面積部分按成本價交納。
第二十四條拆遷人提供的安置用房的建筑標準戶型面積分別是:40平方米、50平方米、60平方米、70平方米。
第二十五條拆遷人應依據被拆遷房屋的建筑面積按下列辦法提供標準安置用房:
(一)原房屋建筑面積低于40平方米的,拆遷人應提供一套建筑面積不低于40平方米的安置用房。被拆遷人還要求增加安置面積的,拆遷人可允許再上調到建筑面積不低于50平方米的安置房屋;
(二)原房屋建筑面積高于40平方米,低于50平方米的,拆遷人應提供一套建筑面積不低于50平方米的安置用房。被拆遷人還要求增加安置面積的,拆遷人可允許再上調到建筑面積不低于60平方米的安置用房;
(三)原房屋建筑面積高于50平方米,低于60平方米的,拆遷人應提供一套建筑面積不低于60平方米的安置用房。被拆遷人還要求增加安置面積的,拆遷人可允許再上調到建筑面積不低于70平方米的安置用房;
(四)原房屋建筑面積高于60平方米,低于70平方米的,拆遷人應提供一套建筑面積不低于70平方米的安置用房。
上述上調一個戶型,其新增加建筑面積部分按成本價交納。被拆遷人安置房屋上調戶型后,還要增加安置面積的,其增加的建筑面積按市場價格購買。
第二十六條非住宅房屋被拆遷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按貨幣補償金額和所調換房屋市場價格,結算差價。
第二十七條被拆遷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適用于產權調換:
(一)被拆遷房屋產權不明確的;
(二)被拆遷房屋產權有糾紛的;
(三)被拆遷房屋的共有產權人對貨幣補償未達成一致意見的;
(四)被拆遷房屋涉及產權人或者使用權糾紛經人民法院判決已生效尚未執行的;
(五)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未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八條被拆遷房屋的安置地點應按規劃要求統一確定安置區域。
第二十九條住宅房屋被拆遷人應按下列規定確定自選安置用房樓層的順序號:
(一)被拆遷房屋是平房的,依據搬遷和交齊投資款時間排列順序。順序號相同的,再按各戶人口年齡排列順序,年齡大者順序號在前。
(二)被拆遷房屋是樓房的,依據搬遷和交齊投資款時間排列順序。順序號相同的,再依據原房樓層確定順序號,以中間樓層為界,每上升或下降一個樓層,下降一層在前,頂層排在最后。按本條規定方法排列后順序仍相同的,按各戶人口中年齡排列順序,年齡大者,順序號在前。
第三十條重置價格、本體工程造價、成本價格由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適時發布執行。
第四章保障政策
第三十一條被拆遷人具有城市居民戶口滿兩年,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拆遷人應確認為照顧對象:
(一)在拆遷公告前已獲得市民政部門頒發的;
(二)家庭主要成員殘疾致使并無生活來源的。
拆遷人確認照顧對象后應在拆遷地段張榜公布結果,廣泛征求被拆遷人和住戶的意見。
第三十二條拆遷人區分照顧對象不同情況按下列辦法給予補償或安置:
(一)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拆遷人應對被拆遷人按房屋評估補償價格,增加3平方米補償款;對無證房屋住戶按 *** 規定的無證房屋補償價格,增加3平方米補償款。
(二)被拆遷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且原房屋建筑面積低于40平方米的,拆遷人應提供一處建筑面積不低于40平方米的安置用房,不再收取增加面積投資款;被拆遷房屋超過40平方米以上的,被拆遷人可就近靠標準戶型,拆遷人不再收取增加面積投資款。無證住宅房屋被拆遷住戶選擇產權調換的,拆遷人應提供一處建筑面積不低于40平方米的安置用房,不再收取增加面積投資款。
第三十三條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要求房屋產權調換或重新購買房屋的,價款中相當于貨幣補償金額部分可免交契稅。
第三十四條拆遷涉及的初中生、小學生可以在原學校或者現居住地就近學校就讀。學校不得收取擇校費或以非本學區學生為由收取其他費用。
第三十五條民政及相關部門應當按規定核發。被拆遷人居住地點因拆遷變更的,相關部門應當按規定予以重新辦證。
第三十六條拆遷企事業單位的房屋及產改和房屋抵押的,其上級主管部門、金融及勞動社會保障等相關部門,應當負責房屋拆遷補償安置以外的相關問題的解決,確保拆遷的順利進行。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拆遷當事人應當按照法定時限,如期參加裁決案件審理活動。經兩次書面通知仍不參加裁決審理的,按缺席裁決。
第三十八條對于個別住戶要求過高,阻撓、影響絕大多數被拆遷居民利益的,應當依法實施強制拆遷。
第三十九條富拉爾基區、昂昂溪區、梅里斯達斡爾族區、碾子山區和各縣(市)可參照本辦法規定,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棚戶區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
第四十條非棚戶區改造項目需拆遷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的,可參照本辦法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或安置。
第四十一條本辦法所稱“以上”、“低于”均含本數。
第四十二條本辦法自2008年5月13日實施。本規定實施前已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拆遷項目,仍按原政策執行。
農藥藥害賠償標準?
這個并沒有相對應的標準,畢竟種植的作物、藥害程度等都不相同。一般都是雙方協商,或者等作物成熟,根據平均收成,核算受損作物減產量予以補償。協商不成也可請農業執法部門予以調節,達成補償方案。
陳春秀賠償多少錢?
如果要給陳春秀賠錢,她可以獲得多少錢的賠償?網友:賠2000萬
陳春秀是被冒名頂替上大學的高考學生。2004年,陳春秀以546分考上了山東理工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專科),但奇怪的是她一直沒有等到錄取通知書的到來。
為了生活,陳春秀到煙臺打工,做個工廠工人、拉面館幫工,日子過得非常艱苦。2020年6月19日,陳春秀到冠縣教育局查自己的高考信息,結果被教育局的人告知,要讓她“證明自己是自己”。
這是為什么呢?因為陳春秀在查詢學信網時,發現自己曾經上過一次大學,上面清楚地寫著:陳春秀于2004年9月在山東理工大學入學,2007年7月1日畢業。陳春秀此時才知道,當年自己為何沒能等到錄取通知書了,因為自己被人頂替了。
這個頂替陳春秀的人,就是當地同縣考生陳某某。2004年,考生陳某某的父親以2000塊錢從黑中介處買下了陳春秀的入學資格,頂替了她的學籍檔案上了山東理工大學。如果不是自己參加成人高考,要查詢學信網,陳春秀這一輩子可能都不會發現自己被人頂替上大學了。
2000塊錢就買了一個農家孩子的一生,就害了一個農家孩子的前程。如果能正常進入山東理工大學學習,陳春秀現在至少也有一個正式工作,有穩定的收入和相對舒服的生活。但就是因為被人頂替,她成了一個普普通通的農家女,日子過得艱辛無比,心中還非常苦痛。
2020年6月17日起,陳春秀開始通過法律程序狀告頂替者陳某某,希望能通過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同時山東理工大學發表聲明,愿意接納陳春秀繼續到學校就讀。
如果陳春秀上訴獲勝,她最后能獲賠多少錢?人生已經變成另外一個模樣,青春已經逝去,無法再回到從前。頂替者給陳春秀造成的損失和傷害是無法用金錢衡量的,但是如果她上訴獲勝(毫無疑問)肯定會附帶民事賠償,那她能賠償多少錢呢?有三種可能:
一、網友提議:賠償2000萬,既然當初用2000塊買了一個人的前程,如今索賠2000萬,以作為懲罰,只有重罰才能杜絕此事發生。
二、律師建議:按照收入標準折算,以頂替者這16年的收入總和賠償,16年的收入至少也有200萬元左右。
三、司法裁定:按照司法裁定,最后能一次性獲得賠償多少錢?這個得看最后的判決結果來定,具體數額得看判決的結果。
無論賠償多少錢,都是苦澀的。但是生活卻要繼續,兩個孩子和一家子的生活需要開支,賠償陳春秀合情合理,給予金錢賠償,至少能讓受害者有一絲安慰,生活有一些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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