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工傷就醫交通費和住宿費,以及工傷就醫交通費和住宿費一樣嗎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由用人單位支付嗎?有那些法律依據?
- 2、10級工傷賠償
- 3、工傷后的交通費怎么算?
- 4、工傷的交通費和食宿費是指工傷本人嗎
- 5、工傷住院治療時伙食費和交通費怎么報銷?
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由用人單位支付嗎?有那些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2011年1月1日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
醫療費
1、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3、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住院伙食補助費
1、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原單位按月支付。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3、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護理費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2、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2個月的本人工資;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25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職工被確診為職業病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加發50%。工傷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全額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每減少1年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遞減20%。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全額的10%支付;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其他規定
1、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規定。2、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3、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一)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二)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的;(三)拒絕治療的;(四)被判刑正在收監執行的。4、用人單位分立、合并、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5、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承擔。6、職工被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由原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原用人單位與借調單位可以約定補償辦法。7、企業破產的,在破產清算時優先撥付依法應由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8、職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據前往國家或者地區的法律應當參加當地工傷保險的,參加當地工傷保險,其國內工傷保險關系中止;不能參加當地工傷保險的,其國內工傷保險關系不中止。9、職工再次發生工傷,根據規定應當享受傷殘津貼的,按照新認定的傷殘等級享受傷殘津貼待遇。10、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賠償計算
1醫療費計算公式
醫療費賠償金=診療金額藥品金額住院服務費金額后續醫療費
2交通食宿費計算公式
交通食宿費金額=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單位職工出差交通費標準*往返次數*人數單位職工出差食宿費標準*天數*人數單位職工因工出差伙食費標準*天數*人數
3住院伙食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
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因工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人、日)*70%*人數*天數
4輔助器具費計算公式
輔助器具費賠償金額=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器具數量
5停工留薪期間的計算公式
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福利=工傷職工受傷前的月工資福利待遇*醫療期
6生活護理費的計算
護理費=護理人收入(護理人有收入的按誤工費的規定計算,參照當地同級護工勞務報酬計算)*護理人數(原則上為一人,如需多人照顧,醫院或鑒定機構應明確指出須多人照顧)*護理期限(計算到評殘時為止)
評殘后:護理費賠償金額有三種情況:
1,進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動滿以上5項為完全不能自理,滿以上三項為大部分不能自理,滿其中一項為部分不能自理
完全不能自理的計算公式:
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平均月工資*護理期限(月)*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計算公式:
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平均月工資*護理期限(月)*40%
部分不能自理的計算公式:
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平均月工資*護理期限(月)*30%
評殘后的護理期限計算到職工恢復生活治理能力為止,最長不超過20年
7各級傷殘待遇的計算公式
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月數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
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
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
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
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
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
七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3個月
八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1個月
九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9個月
十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7個月
傷殘金貼(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本人工資*百分數
一級傷殘每月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
二級傷殘每月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
三級傷殘每月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
四級傷殘每月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
五級傷殘每月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
六級傷殘每月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
[img]10級工傷賠償
以下是10級 工傷 賠償的具體項目: 一、 醫療費 醫療費是指受害人接受醫學上的檢查、治療和康復所必需的費用主要包括:掛號費、檢驗費、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及其他 必要的 醫療費用 。因 侵權行為 誘發受害人其他疾病的醫療費用,應當根據侵權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和原因力比例 等實際情況,予以適當賠償對因果關系和原因力大小難以確定的,參照專業鑒定機構的鑒定結論由人民法院自行確定。 (一)掛號費。 一般以就診治療單位的掛號憑據為憑證進行賠償。 (二)檢驗費。 基于診斷和治療傷情的需要,應經治單位的要求進行檢驗所支出的費用,均應進行賠償。賠償數額根據經治單位的檢查單據、診斷證明和相應的收費憑證進行確認,但有 證據 證明受害人進行不必要檢驗所支出的費用,致害人不予賠償。 未經治療單位允許擅自進行檢驗所支付的費用不予賠償,但受害人有正當理由的除外 (三)醫藥費。 基于傷情治療和康復的需要,按經治單位的處方購買藥品所花的費用,均應予以賠償。賠償數額根據經治單位的處方單據、診斷證明和相應的收費憑據加以確認,但有證據證明受害人購買與傷情治療和身體康復無關的藥品或其他物品所支出的費用,致害人不予賠償。 (四)治療費。 一般以就診治療單位的診斷證明和治療單據為憑進行賠償 (五)住院費。 一般以就診治療單位的診斷證明和 住院單據為憑進行賠償,但有證據證明受害人傷情顯著輕微不需住院或傷情已經痊愈應當出院而仍然住院所支付的住院費,致害人不予賠償。 未經初診治療單位允許,擅自轉院接受治療和購買藥品所支付的費用不予賠償,但受害人有正當理由的除外。 二、誤工費 誤工費是指受害人因身體受到傷害不能正常工作所減少的正當收入。計算誤工費應考慮誤工時間和受害人的正當收入標準: (一)誤工時間。指受害人因受傷害而耽誤工作的時間量。誤工時間一般應當參照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或者 法醫鑒定 予以認定,也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等情況來確定。 受害人傷情顯著輕微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僅計算就診、換藥當日的誤工費; 受害人傷情輕微無須住院治療的,誤工時間自因傷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實際痊愈之日計算; 受害人出院時傷情仍末痊愈的。誤工時間自因傷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傷情實際痊愈之日計算。 受害人受傷致殘的,誤工時間一般自因傷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定殘之日止計算。 受害人因受害經醫療無效死亡的,誤工時間自因傷停止工作,之日起至死亡之日止計算。 (二)受害人的正當收入標準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實際喪失的田定收入額計算;但實際收入超過受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職工平均 工資 五倍以上的,按五倍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或除固定收入外還有其他不固定正當收入的,應參照受害前一年至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一年至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同行業或相近行業同等勞動力上一年度的平均收入計算。 受害人因沒有工作或因離 退休 而主要從事家庭勞動的,參照當地縣(市)級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居民平均收入計算。 從事農業生產因傷害導致農忙期間誤工的,其誤工費參照當地縣(市)級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農村居民平均收入的兩倍計算。 三、 護理費 護理費是指因護理受害人而造成的誤工損失或雇用必要的護理人員所支出的費用。 計算護理費應考慮護理人數護理時間和護理人員的正當收入標準: (一)護理人數。一般不得超過二人,未住院或出院之后仍有護理必要的,護理人員為1人。 (二)護理時間。限于受害人因傷害所導致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期限。 (三)護理人員的正當收入標準。一般應參照受害人誤工費正當收入標準進行計算;雇人護理的,護理費的賠償額按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確認。但勞務費賠償數額最高不得超過受害人所在地縣(市)級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服務業平均收入的兩倍; 對于要求護理費的,在住院期間一定要求醫生出具需要護理的證明,如果需二人護理的一定要在護理證明上注明需要二人護理。 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請求賠償今后護理費的,可以按照其定殘時的實際年齡與受訴法院所在地人均期望壽命的差額年限計算護理期限,但最低不少于五年,最長不超過20年。已判付安裝功能性假肢費用的,不考慮今后護理費。 根據司法解釋: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四、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是指對受害人住院治療期間伙食費支出的合理補償。 住院伙食補助費以實際住院時間為基礎,參照受害人所在地一般國家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進行計算。 五、營養費 營養費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損害后,為輔助治療或使身體盡快康復而購買日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所支出的費用。 法院應當根據其 傷殘 情況以及治療機構的意見確定是否賠償。 營養費的賠償數額一般為每天二十至三十元;計賠營養費的時間,以恢復傷情需要補充營養的實際期限計算。但計賠時間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六、交通費、住宿費 就醫交通費、住宿費是:指在治療傷情的過程中,受害人及必要的護理人員必須乘車、乘船和住宿所支出的費用。 (一)就醫交通費一般以交通費票.據的實際數額予以確認,交通費的票據應與就醫及轉院的:時間和次數相一致 對硬臥以上火車票費及飛機票費,按硬臥票費認定;對二等艙以上船票費,按二等艙船票費認定;但受害人因傷情嚴重需緊急搶救而必須乘坐飛機或包車入院或轉院所支付的交通費,應當給予合理賠償 (二)就醫住宿費。一般以住宿費票據的實際數額予以確認,住宿費的票據應與就醫及轉院的時間和次數相一致。
工傷后的交通費怎么算?
工傷交通費賠償標準:
1、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2、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賠償的流程如下:
1、首先需要申請工傷認定,并取得工傷認定書;
2、然后依法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并獲得鑒定結論;
3、之后由用人單位向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待遇,并提交資料;
4、工傷保險行政部門作出支付工傷待遇的決定。
工傷的認定標準: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8、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9、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完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工傷的交通費和食宿費是指工傷本人嗎
是。工傷保險賠償項目費用包括了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食宿費、康復治療費等等。另外,這筆賠償,最終是給勞動者個人,如果是是由公司去申請工傷的,就會支付到公司賬戶。
工傷住院治療時伙食費和交通費怎么報銷?
工傷人員住院治療工傷的住院伙食費、交通食宿費如何報銷:治療工傷所需醫療費用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工傷醫療費用 除按照本市規定由 醫療保險基金 承擔的部分外,其余由 工傷保險基金 承擔。工傷人員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 伙食補助費 ;經批準轉往外省市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從業人員因公出差標準報銷。相關法律知識:一般工傷具體賠償項目、標準康復治療費 1.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30條第6款。 3.備注:依地方規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關于工傷就醫交通費和住宿費和工傷就醫交通費和住宿費一樣嗎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