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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訴訟罪案件律師
1、如果律師明知是虛假訴訟,協助當事人采取虛構事實、偽造證據等手段進行虛假民事訴訟據法律規定,對這種行為,構成虛假訴訟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認定標準是: 律師 對當事人方捏造事實、提供虛假 證據 主觀上明知; 律師與當事人共謀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 訴訟 ,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律師為當事人隱瞞實際情況時有積極作為。 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構成虛假訴訟罪。
3、五)在破產案件審理過程中申報捏造的債權的;(六)與被執行人惡意串通,捏造債權或者對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優先權、擔保物權的;(七)單方或者與他人惡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權、繼承等民事法律關系的其他行為。
4、律師犯虛假訴訟罪判幾年,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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