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公司不支付工傷賠償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公司不支付工傷賠償金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工傷認定后公司拒不支付工傷待遇怎么辦?
- 2、公司不支付工傷賠償金,算是拖欠工資嗎?
- 3、公司拒絕支付工傷賠償金,員工需要怎么辦
- 4、公司不賠償工傷怎么辦?
- 5、工傷的賠款已經到公司賬戶,但是,拖著不給怎么辦?
工傷認定后公司拒不支付工傷待遇怎么辦?
工傷認定后公司拒不支付工傷待遇怎么辦? 因為《 社會保險法 》第41條規定:“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 工傷保險 費,發生 工傷事故 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根據《 社會保險 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第6條第2款之規定,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費用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可以持工傷認定決定書和有關材料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書面申請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即當勞動者發生 工傷 遇到“無人管”時,可以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鑒于本案公司短期內無法向你賠付,也就決定了你可以提出先行支付申請。同時,該《暫行辦法》第7條還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的程序作了具體規定,即:“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的申請后,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向用人單位發出書面催告通知,要求其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核實并依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告知其如在規定期限內不按時足額支付的,工傷保險基金在按照規定先行支付后,取得要求其償還的權利。” 工傷的鑒別方法 工傷是相對于非因公負傷而言,是因公負傷的簡稱。之前由于體制的原因我國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因工作原因負傷致殘通常采用該術語,現行《 工傷保險條例 》已經適用于普通事業單位職工,公傷只存在于國家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人員,對于與國家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之間形成 勞動關系 的其他工作人員仍然適用工傷。 工傷認定申請主體 ⑴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當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 職業病 防治 法規 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的的場合,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此系其法定義務。 ⑵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申請工傷認定:在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場合,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直接依法申請工傷認定。據此,此種申請必須滿足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而非職工一發生事故傷害或者一按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時就可以由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直接申請工傷認定。此種場合的直接申請工傷認定就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來說,是其民事權利而非義務。同時,法律授權工會組織也享有工傷認定申請權,以維護受傷害職工的合法權益。 老板拒不承擔相關費用,你可以對用人單位提起勞動仲裁及相關 訴訟 ,確認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后進行工傷認定。并根據工傷等級要求其賠償,如醫藥費、停工留薪 工資 、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等。及未簽 勞動合同 一年內,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每個月 雙倍工資 。如涉及未支付 加班費 、未足額繳納 社保 的情況也可一并要求賠償。 綜上我們可以看到認定工傷后用人還拒絕賠償的,則可以 申請勞動仲裁 及相關訴訟,要求賠償醫藥費、停工留薪和一次性 傷殘 補助等。另外單工傷認定后應當申請 勞動能力鑒定 ,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具體傷情確定 傷殘等級 ,然后根據傷殘等級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
公司不支付工傷賠償金,算是拖欠工資嗎?
法律主觀: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要賠償金。如果用人單位經勞動局責令支付后仍逾期不付的,勞動局可責令其按照應付工資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法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 賠償金 :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于當地 最低工資標準 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 法規 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 加班費 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 未按照 勞動合同 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 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 安排 加班 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 解除或者 終止勞動合同 ,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公司拒絕支付工傷賠償金,員工需要怎么辦
一、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 仲裁申請書 ,并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 法定代表人 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4.申請仲裁的日期。 仲裁委員會 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三、開庭審理:仲裁庭應當于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無正當理由 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自理,對被申請人可以做缺席裁決。 四、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 有法律效力 ;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 五、仲裁裁決:仲裁庭裁決 勞動爭議案件 ,應當自 勞動仲裁委員會 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延長期限不超過十五日。仲裁庭裁決后應當制作仲裁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根據我國《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十三條 勞動爭議仲裁 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
公司不賠償工傷怎么辦?
工傷認定后公司不賠償標準金的,有以下解決方法:1、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2、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調解;3、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仲裁;4、如果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img]工傷的賠款已經到公司賬戶,但是,拖著不給怎么辦?
工傷的賠款已經到公司賬戶,但是,拖著不給應向勞動監察投訴。
由勞動監察責令用人單位給付或者通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另行先行支付給個人,并向公司處以罰款。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工傷事故發生后,用人單位應當將工傷保險基金理賠的工傷保險待遇及時支付勞動者。
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 *** 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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