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領養送養小孩是否違法,一直是一個備受爭議的話題。然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只要符合一定條件,雙方自愿領養送養小孩是合法的。
1.領養小孩的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領養是指無親屬關系的人,經過法定程序,取得收養關系的行為。領養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領養人必須年滿30周歲,且大于被領養人的18周歲;
(2)領養人必須有正當的收養動機和收養能力;
(3)被領養人必須是無法繼續與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生活的孤兒或者無法得到法定監護人撫養的兒童。
2.送養小孩的法律規定
根據《嬰兒安全島管理辦法》規定,嬰兒安全島是指由單位或者個人設立的,接收遺棄或者被放棄的未滿六個月的嬰兒的設施。送養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送養人必須是未滿六個月的嬰兒的生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
(2)送養人必須自愿放棄對嬰兒的撫養權利;
(3)送養人必須向嬰兒安全島負責人提供嬰兒的基本信息和健康狀況。
3.雙方自愿領養送養小孩是否違法
如果符合上述條件,雙方自愿領養送養小孩是合法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受領養人或收養人必須經過法定程序,取得收養關系,否則將構成非法收養罪;而送養人必須選擇合法的嬰兒安全島,否則將構成遺棄罪。
總之,雙方自愿領養送養小孩并不違法,但必須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同時,我們也應該推廣正確的收養和送養觀念,為更多的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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