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刑事案件辯護詞與答辯狀的區別是什么?
1、刑事案件辯護詞與答辯狀的區別有:定義不同、內容不同、適用不同等刑事訴訟法律答辯,對于答辯狀是屬于被告對原告有關訴訟請求的說明刑事訴訟法律答辯,而辯護詞是律師對當事人的合法辯護情況,具體情況可以根據實際來認定。 刑事案件辯護詞與答辯狀的區別是什么刑事訴訟法律答辯?(一) 首先,兩者的定義不同。
2、刑事案件辯護詞與答辯狀是有區別的。兩者的定義不同刑事訴訟法律答辯;兩者的內容不同;兩者之間的關系是包容與被包容的關系。
3、從兩者的定義來看,不難看出,答辯狀與代理詞內容明顯不同。 (二)其次,兩者的內容不同。 從民事答辯狀和代理詞定義來看,答辯狀內容是針對的是原告起訴狀或上訴人的上訴狀內容,被告或被上訴人提出的同意或反駁的意見。
4、答辯狀是針對起訴人的起訴書而依法制作并需在指定時間內提交的一種法律文書。辯護詞是指在廳審中做出的,針對對方的質疑而做出的辯解行為的內容。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人民法院審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一律公開進行。
5、法律分析:答辯狀是針對起訴人的起訴書而依法制作并需在指定時間內提交的一種法律文書。辯護詞是指在廳審中做出的,針對對方的質疑而做出的辯解行為的內容。以上這就是刑事答辯狀和刑事辯護詞的區別。
刑事案件需要答辯狀嗎
1、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無答辯狀之說,當然可以自己寫好書面材料交給看守所或公安人員做為自己的口供。答辯狀是被告人、被反訴人、被上訴人、被申請訴人針對起訴狀、反訴狀、上訴狀、再審申請訴書的內容,在法定期限內根據事實和法律進行回答和辯駁的文書,是訴狀中使用頻率最高的文種之一。
2、對于其他嚴重的刑事犯罪,由公安機關與檢察機關負責追究,被告人雖不能提出答辯,但可以進行辯護。刑事答辯狀作為被告人的書面依據,其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首先,答辯人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職業和住址等。其次,答辯的事由,即針對何人起訴的什么案件進行答辯。
3、刑事案件應訴應該準備的材料有:答辯狀;有反訴因素的。
刑事訴訟被訴人答辯期限是多長
1、被訴人一般應在收到應訴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作出答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2、被訴人一般應在收到應訴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作出答辯。
3、也就說,從立案到審判至少需要一個月時間。簡易程序審理的(案情簡單,爭議不大)立案后5天內必須送達對方當事人,給對方當事人15日答辯期,期滿后即可開庭,3個月內結案。
4、不管是第幾次上訴,一般情況下,從遞交上訴狀到案卷被轉到中級法院,一般需要四十五天的時間。因為需要收到上訴狀后,五天之內給被上訴人送達上訴狀,被上訴人有十五天的答辯期。收到答辯狀后,法院還需要在五天內送達給上訴人。然后才能整理出卷宗,將一審卷宗遞交給中級法院。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