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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逾期舉證的法律后果涉及如下幾個方面:證據失權,即當事人逾期提供的證據,喪失證據效力。
證據失權,即當事人逾期提供的證據,喪失證據效力。負擔額外的證明責任。承擔不利的訴訟后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
證據失權,即當事人逾期提供的證據,喪失證據效力。負擔額外的證明責任。承擔不利的訴訟后果。當事人應當在人民法院送達的舉證通知書上載明的舉證期限內提交全部證據材料。
新民事訴訟法逾期證據不質證的法律法規?
1、新 民事訴訟法 逾期 證據 不質證 的法律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三十四條規定,當事人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證據材料,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不提交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
2、該理由不能成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零二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逾期提供的證據,人民法院不予采納。
3、【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的規定,民事訴訟中,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必要時可以要求其提供相應的證據。
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 第六十五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 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
5、法律客觀:《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新證據規則對逾期舉證的規定
“對于當事人逾期提交的證據材料”是指超過舉證期限的證據,第一審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當事人提供新的證據的第二審案件不得少于十日。逾期提交的證據材料,但對方當事人同意質證的除外。
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納該證據,或者采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
由提出申請的當事人在申請后七日內預交,到期不預交的,則對其申請不予準許。
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必要時可以要求其提供相應的證據。因客觀原因逾期提供證據,或者對方當事人對逾期提供證據未提出異議的,視為未逾期。
按照法律規定,舉證期限為申請立案之日起到開庭前結束。如果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就可能導致證據無效或者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具體來說,如果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一般情況下,法院會認定證據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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