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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訴期限是多久
1、【法律分析】:最高院關于申訴的司法解釋中規定,對立案審查的申訴案件,應當在三個月內作出決定,至遲不得超過六個月。法院應當在決定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審結,需要延長期限的,不得超過六個月。
2、律師解七天。刑事申訴期限一般是七天。當被害人對法院的判決結果不服時,可以在在七天內,向上一級檢察院提出申訴,要求其提起公訴。此時,檢察院對申訴進行審查,如果滿足條件,檢察院就會提起公訴。如果不符合條件,就將復查結果告知當事人。
3、刑事案件申訴期限為刑罰執行完畢后兩年內提出,但如果超過兩年提出申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受理:(一)可能對原審被告人宣告無罪的;(二)原審被告人在本條規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未受理的;(三)屬于疑難、復雜、重大案件的。
4、法律分析:有申訴期的。按照相關的規定,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的申訴人在刑罰執行完畢后兩年內提出的申訴,應當受理。由此可見,刑事案件申訴有期限,刑事申訴的時間是2年內。
5、【法律分析】:申訴的期限是從判決生效開始到刑罰執行結束兩年內是有效期限。
6、刑事申訴審查期限規定一般是三個月,最長是六個月。如果是我國刑事案件的當事人對已經生效的刑事判決認為有錯誤的,此時是可以提起申訴的,但是在申訴的司法實踐中,一定要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提出,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關于執行的規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第256條規定:人民檢察院認為暫予監外執行不當的,應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個月以內將書面意見送交決定或者批準暫予監外執行的機關,所以ABCD均正確。
【答案】:B A錯誤,民事判決、裁定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第一審法院不等于基層法院。C錯誤,申請執行的期間為2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答案】:C 【考點】執行。詳解: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39條的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限原則上是2年,可中止、中斷。因此,選項B不正確。作為執行根據的法律文書具有確定性和給付性的特點是民事訴訟的基本法理,故選項C正確。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
【答案】:C 2022020版教材P352 / 2019版教材P350 執行程序,是指人民法院的執行機構依照法定的程序,對發生法律效力并具有給付內容的法律文書,以國家強制力為后盾,依法采取強制措施,迫使具有給付義務的當事人履行其給付義務的行為。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等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
A項錯誤。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16條規定,可知,如果被執行人有轉移、隱匿財產的行為,執行人員是可以立即采取執行措施的,所以B項錯誤。調解書也是執行依據之一,C項表述錯誤。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04條規定,案外人的異議可以導致執行程序的中止,所以D項正確。
履行標的、期限、地點和方式等內容。C正確,和解協議一般采用書面形式。D正確,和解協議達成后,有規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執行。E錯誤,被執行人一方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申請執行人可以申請恢復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也可以就履行執行和解協議向執行法院提起訴訟。
再審程序判決如何執行
1、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57條有關規定,當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審判的案件,可以決定中止原判決、裁定的執行。人民法院決定再審的案件,需要對被告人采取強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決定;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再審案件,需要對被告人采取強制措施的,由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
2、法律分析:民事訴訟法規定,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決的執行。裁定由院長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根據這一規定,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已經決定再審的案件,可以暫時不執行原判決。經再審作出新判決的,同時撤銷原判決;經再審維持原判決的,恢復原判決的執行。
3、再審時是可以停止執行原判決的。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審判的案件,可以決定中止原判決、裁定的執行。構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據觸犯的罪名,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據刑法規定的標準進行處罰。
4、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不停止原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的執行。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不停止原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的執行。
我國刑法對私拆他人信件有沒有處罰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竊取財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刑事訴訟規定252條解釋:“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刑事訴訟規定252條解釋;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規定處罰。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規定252條解釋:違法。私拆他人信件以侵犯通信自由罪論處。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次數較多或數量較大的;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致使他人工作、生活受到嚴重妨害或身體、精神受到嚴重損害的。
第二百五十二條【侵犯通信自由罪】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三條【私自開拆、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罪】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竊取財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條第四款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條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的內容如下: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查封、扣押、凍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財物及其孳息,應當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單,隨案移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處理。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
3、中國執行死刑采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在交付執行死刑前,應當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死刑采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行。刑可以在刑場或者指定的羈押場所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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