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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 1、工傷假怎么規定
- 2、工傷休息時間有何規定
- 3、山西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 4、山西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工傷假怎么規定
1、法律主觀:關于工傷假的規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2、②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③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④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支付標準是:每應休未休1天,按本人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的300%支付。⑤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3、工傷假期的具體規定如下:工傷假通常是停工留薪期,一般職工在工傷后,停工留薪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需要延長的,延長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
4、法律分析:工傷假,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5、工傷假期規定不超過12個月。法律規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休息時間有何規定
具體如下:職工發生工傷,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需要延長的,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法律分析:工傷職工最長可以休息24個月。《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職工最長可以休息24個月。《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該休息多長時間?2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停工留薪期的規定: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法律分析:工傷休假時間根據主治醫生的醫囑確定,工傷休息期間停工留薪,但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要看員工受傷的程度,由醫院開具證明需要休息多久,法律規定的是停工留薪期的時間。
山西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一條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以下稱《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山西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解讀 第九條 統籌地區經辦機構應當根據用人單位登記的業務范圍,按照行業基準費率確定用人單位初次繳費費率;業務范圍跨行業的,按照用人單位主業所適用的行業費率標準確定。
山西省企業退休死亡補助標準是什么 具體標準如下 山西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二十三條 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自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次月起計發。
山西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一條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以下稱《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保險的單位為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山西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簡稱新辦法)采用列舉法明確包括: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
第二十七條 職工在用人單位工作不滿1年發生工傷的,經辦機構應當以職工實際工作月數的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核定其工傷保險待遇。
如果有特殊的情況,則申請的期限可以延長到三十天。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表,填寫表內各欄加蓋公章。提供本單位有效工商營業執照、地稅登記證附本復印件,企業代碼證、法人身份復印件。將本單位參保人員按(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各欄要求填寫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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