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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只有證人證言是否可以認定事實
1、法律分析:理論上可以,但是實務中很少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證人證言屬于法定的證據種類之一,從理論上講,證人證言可以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但是,在審判實務上,法官對證人證言的采信采取非常審慎的態度,很少將證人證言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2、無正當理由未出庭的證人以書面等方式提供的證言,不得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3、法律主觀:理論上可以,但是實務中很少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證人證言屬于法定的證據種類之一,從理論上講,證人證言可以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但是,在審判實務上,法官對證人證言的采信采取非常審慎的態度,很少將證人證言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民事案件僅憑證人證言能認定事實嗎
法律分析:理論上可以,但是實務中很少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證人證言屬于法定的證據種類之一,從理論上講,證人證言可以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但是,在審判實務上,法官對證人證言的采信采取非常審慎的態度,很少將證人證言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法律主觀:理論上可以,但是實務中很少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證人證言屬于法定的證據種類之一,從理論上講,證人證言可以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但是,在審判實務上,法官對證人證言的采信采取非常審慎的態度,很少將證人證言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法律分析:民事案件只有證人沒有證物,法律規定證人證言也算是合法有效的證據,但僅憑證人也難以認定,可能存在證據不足的情況,具體要以法院對案件的爭議性、證人的智力狀況、證言的合理性等方面綜合判斷。
理論上來說,既然肯定了證人證言的證據能力,那么其就應有與其他種類證據相同的效力——在被查實后可以作為定罪根據。
以提高證據的可信度。綜上所述,在民間借貸糾紛中,證人證言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但其證明力相對較弱,不足以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為了確保證據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建議在進行民間借貸時,雙方應簽訂書面協議,并保留相關證據,以便在發生糾紛時能夠提供有力的證據支持。
民事案件只有證人沒有證據的怎么判
1、法律分析:民事案件只有證人沒有證物,法律規定證人證言也算是合法有效的證據,但僅憑證人也難以認定,可能存在證據不足的情況,具體要以法院對案件的爭議性、證人的智力狀況、證言的合理性等方面綜合判斷。
2、沒有物證只有人證一般不可以定罪,規定如下: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決應當做到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
3、只有人證沒有物證一般不可以定罪。只有人證沒有物證,一般不能定罪。根據法律規定,要想對被告人定罪量刑,必須滿足以下條件:案件事實必須清楚;證據必須確實、充分;所有證據都經過法定程序查證屬實;綜合全案證據,已排除對所認定事實的合理懷疑。
4、只有證言沒有證據,一般不能定罪。在刑事審判中,定罪需要依據確實、充分的證據支持,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證言雖然是一種重要的證據形式,但需要與其他證據相互印證才能作為定罪的依據。在沒有其他證據支持的情況下,法庭通常會持謹慎態度,不會輕易定罪。
證人能否擔任訴訟代理人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證人可以擔任訴訟代理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其中包括了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以及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證人是有檢察機關制定的,一般是不可以作為案件的代理人的,代理人由當事人的近親屬還有 律師 擔任。 證人能否擔任單位犯罪訴訟代表人 證人是不可以擔任訴訟代理人的,訴訟代理人一般是由近親屬,或者是律師擔任的。 證人,并不是由法院來指定的,而是根據案情自然產生的。
然而,證人若與案件存在利害關系,則不能擔任訴訟代理人。 縱橫法律網和貴改態衡鑄律師提醒,選擇訴訟代理人時需謹慎,確保其具備相應的授權和資格。
代理人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包括所有證據材料、庭審筆錄,以及起訴狀、答辯狀、代理意見書等。查閱的具體范圍和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綜上所述,在民事訴訟中,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以及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或者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都可以擔任訴訟代理人。
公訴人、當事人或者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人民法院認為鑒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鑒定人應當出庭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鑒定人拒不出庭作證的,鑒定意見不得作為定案的根據。
收條寫成借條了有證人是否可以起訴?
收條寫成借條了有證人是可以起訴的,只要有充足的證據證明已經還款,那么就可以主張不予還款。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單憑證人的一面之詞,證據也不夠充足,還需要有其他的證據補充。 收條寫成借條了有證人是否可以起訴?收條寫成借條了有證人是可以起訴的,只要有充足的證據證明對方存在這個借款的事實,那么就可以要求對方還錢。
收條寫成借條了有證人是可以起訴的,只要有充足的證據證明對方存在這個借款的事實,那么就可以要求對方還錢。一般情況下是不能提前要求還款的。但如果債務人有預期違約行為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提前償還欠款。
【法律分析】不可以。收條與借條不能混用。單獨的“收條”只能證明當事人之間發生給付與收取財產的事實,但不能證明當事人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系,即收條并非債的必然憑證。但是仍然可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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