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交通事故鑒定有誤怎么處理,以及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錯誤怎么辦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誤,對于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法律依據:《道路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錯誤怎么辦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誤,對于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法律地位是怎樣的
在刑事訴訟中,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一種證據,但其屬于刑事訴訟七種證據中的哪一種,目前在理論上未作出統一的歸類,在司法實踐中的做法也各不相同。大多數的意見認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應該屬于鑒定結論,因為其目的是為了解決交通事故案件中各方當事人在事故中的責任這一專門性的問題的。然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都是由處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警大隊作出的實際上是由案件偵查人員作出的。也就是說在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中,公安交警辦案人員既是偵查人員又是鑒定人員。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錯誤怎么辦 @2019
交通事故認定書錯誤怎么辦
交通事故認定書錯誤的,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交通事故認定書有錯誤該怎么辦
解答交通事故認定書有錯誤的,當事人可以提起書面復核,由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審查,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責任劃分不公正的,應當作出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調查、認定的復核結論。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img]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筆誤怎么辦
要求重開事故責任認定書,可以到事故處理的交警部門要求對筆誤進行更正。法院是有權對交警的責任認定不予采信(即推翻交警的責任認定)。 交警的責任認定,在民事 訴訟 中起得的只是 證據 的作用,對交警的責任認定是否采納,需要根據原、被告雙方的質證情況,以及 交通事故 發生的實際情況,由法院來認定。如果經庭審調查,法院認為交警認定的責任錯誤的,可以依法另行根據實際情況來作出責任認定。 《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四條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 交通事故認定 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交通警察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 專用章。
關于交通事故鑒定有誤怎么處理和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