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員工工傷住院期間要怎么發工資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工傷住院期間工資發放標準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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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住院期間的工資如何發放
職工醫療期內停工治療在6個月以內的,其病假工資按以下辦法計發:
(一)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70%發給;
(二)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發給;
(三)連續工齡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發給;
(四)連續工齡滿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95%發給。
醫療期內停工治療在6個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資按以下辦法計發:
(一)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發給;
(二)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5%發給;
(三)連續工齡滿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70%發給
法律依據: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國家規定門診病假最多開幾天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img]工傷員工住院治療期間待遇是如何規定的
員工得了病或者遭遇 工傷事故 受傷,都是需要住院診療的,那么在患病醫療的期間,員工的正常每日 工資 是不是就沒有了呢?有些員工因住院期間無法工作,導致與用人單位單位 解除勞動關系 ,而且住院期間還沒有正常工資。那么我國 工傷 員工住院治療期間待遇是如何規定的呢? 員工在患病住院期間是有工資的。 根據《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9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 病假工資 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 最低工資標準 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職工因工受傷符合 工傷醫療待遇 的,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一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 職業病 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 停工留薪期 內,原 工資福利 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 的市級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 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 傷殘等級 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 關規定享受 傷殘 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住院期間單位應發基本工資,此外待遇,提供《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供你參閱: 第二十九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 工傷保險 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 醫療保險 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的費用,符合本條第三款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最后,我們作為與用人單位有著合法 勞動關系 的勞動者生病住院了,卻在其期間沒有正常工資,那我們可以依照上述依據去相關部門 申訴 。綜上所述,工傷員工住院治療期間待遇在我國的法律是有著明確規定的,用人單位也不能隨便進行克扣。
工傷住院期間工資發放標準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于工傷醫療期工資發放標準為: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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