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東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以及東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東莞最低工資是多少?
- 2、東莞最低工資標準2023
- 3、東莞最低工資標準是什么
- 4、東莞最低工資標準
- 5、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
- 6、東莞市最低工資多少?
東莞最低工資是多少?
1、年東莞基本工資最低標準為1720元/月。可分為四個標準。第一類標準:廣州為210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3元/小時;深圳為220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3元/小時。
2、年東莞市的最低工資標準為1900元/月。廣東省現行最低工資標準分為四類。
3、東莞最低標準工資是每月2640元,適用于所有企業和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放給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在崗職工。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最低工資規定》,東莞市調整了最低標準工資。
東莞最低工資標準2023
年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2022年東莞市的最低工資標準為1900元/月。 廣東省現行最低工資標準分為四類。
年東莞最低標準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9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1元/小時。
我國的勞動法規定,2023年的東莞市月最低工資1900元,全市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元。
東莞市的最低工資標準為1720元/月。第一類標準:廣州和深圳執行最高的第一類標準。
廣州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100元/月。深圳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200元/月。廣東省二類地區(珠海、佛山、東莞、中山)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元/小時。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20元/月。
東莞最低工資標準是什么
年東莞基本工資最低標準為1720元/月。可分為四個標準。第一類標準:廣州為210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3元/小時;深圳為220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3元/小時。
年東莞市的最低工資標準為1900元/月。廣東省現行最低工資標準分為四類。
決定將東莞市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90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1元/小時。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21年12月1日起執行。
東莞最低工資標準
年東莞基本工資最低標準為1720元/月。可分為四個標準。第一類標準:廣州為210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3元/小時;深圳為220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3元/小時。
年東莞最低標準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9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1元/小時。
年東莞市的最低工資標準為1900元/月。廣東省現行最低工資標準分為四類。
元每月。根據查詢華律網顯示,2023年東莞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20元每月,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元每小時,其他地區標準請參考當地政策。
東莞最低標準工資是每月2640元,適用于所有企業和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放給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在崗職工。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最低工資規定》,東莞市調整了最低標準工資。
〕345號)精神,結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決定將東莞市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90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1元/小時。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21年12月1日起執行。
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
1、年東莞最低標準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9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1元/小時。
2、年東莞基本工資最低標準為1720元/月。可分為四個標準。第一類標準:廣州為210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3元/小時;深圳為220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3元/小時。
3、〕345號)精神,結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決定將東莞市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90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1元/小時。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21年12月1日起執行。
4、東莞最低標準工資是每月2640元,適用于所有企業和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放給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在崗職工。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最低工資規定》,東莞市調整了最低標準工資。
5、東莞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720元/月。根據《廣東省人民 *** 關于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東莞市、珠海市、佛山市以及中山市執行第二類最低工資標準,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元/小時。
東莞市最低工資多少?
1、年東莞基本工資最低標準為1720元/月。可分為四個標準。第一類標準:廣州為210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3元/小時;深圳為220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3元/小時。
2、年東莞最低標準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9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1元/小時。
3、東莞最低標準工資是每月2640元,適用于所有企業和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放給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在崗職工。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最低工資規定》,東莞市調整了最低標準工資。
4、〕345號)精神,結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決定將東莞市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90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1元/小時。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21年12月1日起執行。
東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介紹就聊到這里吧,感謝你花時間閱讀本站內容,更多關于東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東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信息別忘了在本站進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