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行政處罰決定告知書?
行政處罰決定告知書是指行政機關對違法行為人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向違法行為人告知的書面文件。
二、行政處罰決定告知書的內(nèi)容
行政處罰決定告知書應當包括以下內(nèi)容
1.行政處罰決定的內(nèi)容;
2.違法事實和證據(jù);
3.行政處罰的依據(jù)和法律條款;
4.行政處罰的種類和數(shù)額;
5.行政處罰的執(zhí)行方式和期限;
6.行政處罰的復議和訴訟途徑。
三、行政處罰決定告知書的送達方式
行政處罰決定告知書應當采取以下送達方式之一
1.當場告知;
2.郵寄送達;
3.公告送達。
四、行政處罰決定告知書的效力
行政處罰決定告知書自送達之日起生效。如果違法行為人不服,可以在接到行政處罰決定告知書之日起60日內(nèi)向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五、撤銷行政處罰決定告知書的法律依據(jù)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行政機關應當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罰決定應當向當事人告知;告知應當包括行政處罰的內(nèi)容、依據(jù)、事實、證據(jù)、種類、數(shù)額、執(zhí)行方式、期限和復議、訴訟途徑?!?/p>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當事人認為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有錯誤的,可以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nèi)申請行政復議。”
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當事人不服行政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nèi)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p>
六、撤銷行政處罰決定告知書的程序
1.當事人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訴訟;
2.行政機關對申請進行審查;
3.行政機關依法作出撤銷行政處罰決定的決定,并告知當事人。
七、撤銷行政處罰決定告知書的效力
撤銷行政處罰決定告知書自送達之日起生效,原行政處罰決定自始無效。
總之,行政處罰決定告知書是行政機關對違法行為人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的書面告知,其內(nèi)容應當包括行政處罰的內(nèi)容、依據(jù)、事實、證據(jù)、種類、數(shù)額、執(zhí)行方式、期限和復議、訴訟途徑。如果違法行為人不服,可以在接到行政處罰決定告知書之日起60日內(nèi)向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如果行政機關認為原行政處罰決定存在錯誤,可以依法作出撤銷行政處罰決定的決定,并告知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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