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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共同訴訟原告的條件有哪些
- 2、債務糾紛證據分為哪些類型?
- 3、民事訴訟形態
共同訴訟原告的條件有哪些
1、應當追加為共同原告的情形包括:營業執照上登記的業主與實際經營者不一致的;個人合伙的全體合伙人;在繼承遺產的訴訟中,部分繼承人起訴的等。在我國的民事訴訟程序中,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參加訴訟。
2、共同訴訟特征 相對于與原告和被告為一對一的訴訟而言,共同訴訟具有以下特征: 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兩人以上。這是共同訴訟的本質特征,也是區分共同訴訟與單獨訴訟的標準。 一方或雙方為兩人以上的當事人在同一訴訟程序中進行訴訟。
3、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4、營業執照上的業主與實際經營人并非一個人的,此時需要二者作為共同訴訟人。企業在分立之后,就分立前的民事活動發生糾紛的,那么就以分立之后的企業法人作為共同訴訟人。當被代理人與代理人承擔連帶責任的時候,則可以作為共同訴訟人。
債務糾紛證據分為哪些類型?
1、債務糾紛證據包括以下七種種類:書證,即用書寫、印章等形式表現出來的客觀真實信息;物證,是實物形態的證據;視聽資料,主要指影像和音頻文件;證人證言,即旁觀者對事件的闡述;當事人陳述,指當事人口述涉及爭議的事項情況;鑒定結論,由專家出具的關于事實認定的書面意見;勘驗筆錄,記錄現場情況的文書。
2、個人債務糾紛的舉證如下:(1)能證明與被告之間存在債權的證據材料。(2)自己已履行義務而被告逾期不履行義務的證據。(3)提供有關被告不履行義務的原因的證據。原告(債權人)應提供包括 能證明與被告之間存在債權的證據材料。
3、第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其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民事訴訟形態
1、給付之訴,是一方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判令對方當事人向自己履行一定的民事給付義務的請求,如請求返還財產、支付貨款的請求等。給付之訴是民事訴訟中最有代表性的形態,也是司法實踐中利用率最高的訴訟類型。在民事領域中,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一旦依法成立,就會產生相應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
2、民事公益訴訟:民事公益訴訟是指針對那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如環境污染和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這種訴訟是民事訴訟的一種特殊形態,其適用條件通常遵循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和第一百二十四條的一般規定,但需符合第五十五條的特別規定。
3、分類 在民事訴訟理論中,原告為兩人以上的共同訴訟,稱為積極的共同訴訟;被告為兩人以上的共同訴訟,稱為消極的共同訴訟;原告和被告均為兩人以上的共同訴訟,稱為混合的共同訴訟。 在我國 民事訴訟法 中,共同訴訟有必要共同訴訟和普通共同訴訟兩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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