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關于企業工傷解除就業補償標準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深圳工傷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標準的知識,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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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傷殘十級,除一次性傷殘補助外,離職后還可以得到補償嗎
誰都不想在工作當中受傷,但誰也無法避免在工作當中受傷。而工傷最后勞動能力鑒定結果為十級的情況最多,因為這是最低的級別。那么除了一行傷殘補助金外,離職后還能得到那些補償呢?
一、從發生工傷,到最終鑒定,有哪些流程?這個我們必須要懂,如果流程沒處理好,后面就會被動。
1、發生工傷,第一時間就要申報工傷認定,沒什么好說的。公司需要在一個月內給你申請,如果公司不申請,那么員工可以在一個月后到一年內自行去申請工傷認定。
2、工傷手里后,你治療休養的時間,就是工傷醫療期,也就是工傷的停工留薪期,則期間,公司要足額給你發放工資。
3、治療結束,傷情穩定后,就可以去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4、等鑒定結果出來后,就可以申請享受工傷保險相關待遇。
二、在職期間,有哪些工傷保險待遇可以申請?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這個根據不同的等級,相應的金額不同。
2、工傷醫療期(停工留薪期)的工資。
3、工傷醫療期的治療費用,這個要通過工傷保險報銷。如果公司沒有繳納社保,那么則由公司承擔。
4、可能涉及的護理費、交通食宿費,經過批準后,也是可以報銷的。
三、勞動關系解除后,有哪些工傷保險待遇和補償?不管是自己離職,還是公司辭退,都有這些工傷保險待遇。
1、一次性就業補助金。這個是由公司支付的,具體額度參照當地政策。
2、一次性醫療補助金。這些是由工傷保險支付,如果沒有繳納,則由公司承擔。具體金額也參照當地政策。
如果涉及被迫離職、公司辭退,那么就會涉及到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
總的來說,工傷十級,勞動關系解除時,就有以上的這些補償。
深圳工傷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標準
不同的傷殘等級,享受到的工傷待遇不同,具體如下:
1-4級:
《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一條戶籍不在統籌地區的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一次性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可以與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訂協議,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以下規定支付工傷保險待遇費用,終結工傷保險關系: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按照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標準計發。
(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按照以下標準計發:一級傷殘為十五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十四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十三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十二個月的本人工資。
第二十九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本人要求退出工作崗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辦理傷殘退休手續,享受以下待遇: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標準為:一級傷殘為二十七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二十五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二十三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二十一個月的本人工資。
5-6級:
《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終結工傷保險關系:
(一)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十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八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五十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四十個月的本人工資。
7-10級:
《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七級至十級傷殘職工依法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終結工傷保險關系:
(一)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六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四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二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一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二十五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十五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八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四個月的本人工資。
擴展資料: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的計算:
《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計發本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規定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本人工資低于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前本人十二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的,按照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前本人十二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為基數計發。
繳費工資不足十二個月的,以實際繳費月數計算本人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平均月繳費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百計算;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六十計算。
單位解除合同影響工傷賠償嗎
單位解除合同影響工傷賠償嗎?肯定是并不會影響工傷賠償的,如果你在工傷治療期滿后,喪失或者是部分喪失了勞動能力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如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除了享受工傷賠償金以外,用人單位還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或是經濟賠償金。
職工因工負傷治療期結束以后,如果屬于沒有喪失或是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用人單位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但如果屬于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是不屬于解除勞動合同的范疇。單位職工因工負傷治療結束以后,都要按照工傷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工傷等級鑒定,工傷等級的鑒定分為勞動功能障礙和生活自理障礙等兩個部分。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不同的等級享受不同的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受工傷以后,原則上都要由原單位安排適當的工作,如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對于七級及以上的傷殘,則是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的補助標準由于各個地方的標準不一樣的,只能按照地方標準進行補助;如果屬于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除了享受工傷管理條例規定的一次性工傷醫療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以外,用人單位還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補償金的標準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的標準執行,即在用人單位工作一年給予一個月本人離職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的標準工資;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解除喪失勞動能力或是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受工傷職工的勞動合同的,除了工傷賠償以外,還要給予經濟賠償金,經濟賠償金的標準是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
綜上所述,受工傷的職工如果屬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除了要享受工傷管理條例規定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以外,用人單位還要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或是經濟賠償金,經濟賠償金是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
以曠工的方式解除勞動關系后還能申請工傷賠償嗎要注意什么
無論什么形式的解除勞動合同,都不影響享受工傷待遇。
如果原單位給你繳納了工傷保險,要求原單位向社保中心理賠,單位不肯,以個人名義申請理賠,督促單位配合。
如果原單位未繳納社保,那么你直接向勞動仲裁要求工傷待遇賠償。
無論如何,從鑒定結果作出之日,算要求不要超過一年的時間。
希望以上對你有所幫助,歡迎關注@楊春敬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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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保險工傷賠償標準
新華區工傷保險賠償標準
2021年新華區工傷保險賠償標準:
一、醫療費
1、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2、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服務協議,并公布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名單。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民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3、經辦機構按照協議和國家有關目錄、標準對工傷職工醫療費用、康復費用、輔助器具費用的使用情況進行核查,并按時足額結算費用。
4、受害人獲得工傷事故醫療費賠償有前提條件,即除緊急情況外,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且其各項費用需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在滿足上述條件后,受害人可獲得醫療費賠償。
二、康復費
賠償時,如當事人身體尚未康復,確需繼續治療的,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對損傷經治療后體征固定而遺留后遺功能障礙確需再次治療的,或傷情未恢復的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受害人在康復型醫院治療的,其醫療費用的賠償問題應區別不同情況予以處理:
1、受害人治療傷疾,一般應在普通型醫院治療。非治療傷疾所必須而選擇康復型醫院就診的,其醫療費用的賠償應按普通醫院治療同種傷疾的收費標準計算。
2、在普通型醫院就診治療后,經治療醫院批準轉至康復型醫院繼續治療,并確系治療傷疾所必須的,其醫療費應根據國家制定的康復醫院收費標準計算。經治療傷情平穩,但仍需繼續進行康復、對癥等治療的,經縣級或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可以在縣級以下的醫療機構或者門診治療。
三、伙食補助費
1、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由于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對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的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2、原則上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期間是住院期間,即根據受害人住院期間這段時間計算伙食補助費,有多少天,再乘以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每天的標準,就可以得出具體的伙食補助費。
四、交通食宿費
1、關于醫生出診的交通費。
由醫生到受害人處出診的,如果出診的交通費已經納入醫療費中,那么,受害人從醫療費中得到賠償,無需再納入交通費中。如果并未計入出診費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則該支出應按交通費予以賠償。
2、關于受害人或其陪護人員使用私家車的費用。
在前往治療或轉院中使用私家車作為交通工具的,應賠償其正常的實際支付的費用,如相應的、合理的燃料費、停車費、過路費等。
3、關于交通費的計算標準。
在實踐中,一般認為,交通費應當參照侵權行為地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的車旅費標準支付交通費。但是,也要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情況和救治的實際需要,靈活予以掌握。
1、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車為主,在特殊情況下,可以乘坐救護車、出租車等,但應當由受害人說明使用的合理性。
2、乘坐火車的,應以普通硬座火車為主,特殊情形下,需要乘坐軟座、臥鋪的,也應當容許,但應當由受害人說明其合理性。
3、在緊急情況下,還應當允許乘坐飛機,也要由受害人說明其正當理由。
五、護理費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六、停工留薪期工資
1、發生工傷前在本單位工作已滿12個月的,按工傷前12個月應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含基本工資、獎金和津補貼以及加班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
2、發生工傷前在本單位工作未滿12個月的,按工傷前實際工作月數應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
3、發生工傷前工作未滿1個月的,按合同約定的月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尚未約定或無法確定原工資額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職工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其原工資標準。
七、傷殘輔助器具費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補足差額。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2、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九、傷殘津貼
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十、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標準為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設區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4個月至8個月,其中:五級44個月、六級38個月、七級26個月、八級20個月、九級14個月、十級8個月;省直接管理單位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按照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
十一、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1、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為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設區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2個月至4個月,其中:五級22個月、六級16個月、七級10個月、八級8個月、九級6個月、十級4個月。省直接管理單位工傷職工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照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
2、工傷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時,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每減少一年遞減20%的標準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一年的按10%支付。
OK,關于企業工傷解除就業補償標準和深圳工傷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標準的內容到此結束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