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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訴訟法取保候審規定是什么
-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在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時新刑事訴訟法取保,應當要求其提供保證人或者繳納保證金。
取保候審新刑事訴訟法取保的法律依據主要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取保候審的法律依據與規定 取保候審的法律依據主要體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條款中。根據該法新刑事訴訟法取保,對于符合一定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新刑事訴訟法取保,可以適用取保候審措施。
取保候審的法條是《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取保候審的法條是《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對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新刑事訴訟法取保,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可以取保候審。
特別要求:在取保候審期間,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特殊規定中的一項或者多項:(1)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2)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3)不得同時特定的活動;(4)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角交執行機關保存。
取保候審根據刑事訴訟法多少條
取保候審的法律依據主要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取保候審的法律依據與規定 取保候審的法律依據主要體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條款中。根據該法新刑事訴訟法取保,對于符合一定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新刑事訴訟法取保,可以適用取保候審措施。
取保候審的法條是《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取保候審的法條是《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對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新刑事訴訟法取保;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可以取保候審。
法律主觀:刑事訴訟法68條規定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取保候審的方式有兩種,一是繳納保證金;而是提供保證人。
關于取保候審的相關法律條文,主要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明確規定。
2023刑事訴訟法最新規定取保候審條件
1、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新刑事訴訟法取保,也沒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審、變更強制措施或者執行刑罰的同時,縣級以上執行機關應當制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通知銀行如數退還保證金,并書面通知決定機關。
2、《刑事訴訟法》規定取保候審的條件如下: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獨立附加刑。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產生社會危險性。患有嚴重疾病、生活無法自理、孕婦或哺乳嬰兒的母親,若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產生社會危險性。羈押期限已滿,案件尚未解決,需要采取取保候審措施。
3、辦理取保候審的條件在刑事訴訟法中有明確的規定,主要包含以下四個方面:首先,對于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案件,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其次,對于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在采取取保候審方式后,不會對社會造成危險性的案件,也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
4、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二條取保候審的決定機關應當綜合考慮保證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審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性質、情節,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被取保候審人的經濟狀況等情況,確定保證金的數額。
5、取保候審采取人保的保證人有以下幾個要求:有固定的住所以及固定的收入新刑事訴訟法取保;保證人要與本案毫無關聯;享有政治權利,人身權利未被剝奪;有能力履行以及保證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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