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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民事案件再審期限
民事案件再審期限
民事訴訟中申請再審民事訴訟超出審理期限的民事案件再審民事訴訟超出審理期限的期限一般為6個月。【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當事人申請再審民事訴訟超出審理期限,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
法律分析:按照法律規定,一般情形下,再審案件應當在三個月內審結。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四條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規定民事訴訟超出審理期限的,裁定再審民事訴訟超出審理期限;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審理二審民事案件一律適用普通程序,針對判決的上訴案件,審限為3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針對裁定的上訴案件,審限為30天,不能延長。
民事訴訟法關于案件再審審理期限的規定是:當事人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在三個月內裁定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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