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鐵們,大家好,今天由我來為大家分享延期工資補償標準,以及公司不續簽補償,12月平均工資賠償標準怎么算?的相關問題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可以幫助到大家,還望關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們最大的動力,謝謝大家了哈,下面我們開始吧!
本文目錄
- 公司逢節假日就延遲幾天發工資,可以以這個理由解除勞動合同要求賠償金嗎?
- 公司每個月都延遲發工資怎么辦?
- 公司不續簽補償,12月平均工資賠償標準怎么算?
- 公司每個月都延遲發工資,這樣做合理嗎?需要投訴到相關部門嗎?
- 公司總是延遲發工資,從沒主動按時發,這公司是不是沒前途?
公司逢節假日就延遲幾天發工資,可以以這個理由解除勞動合同要求賠償金嗎?
你簽合同是幾號????正常情況30日前發上月工資是合法的。如偶爾資金緊張的,可延期7天發放也是允許的。
公司每個月都延遲發工資怎么辦?
公司每個月發工資都延遲,那是因為公司的現金運轉有問題了,要及時做好撤離的準備。
在當代,有太多太多的人都在過著“復制”一樣的生活。
“上班下班,接送孩子,晚上刷著短視頻,或者看看最近火熱的電視劇......”
*** ?的確。
但是也別忘了,舒服的背后,是“落后”。下班后,有些人選擇刷抖音、看電視劇,或者逛淘寶,用娛樂和短暫的 *** 消磨自己的恐慌感和空虛感
而有些人,卻能堅持讀書、學習行業知識,提升自己,開拓眼界......
起初,并沒有什么不同,但是一年后,兩年后,三年后,這個變化是驚人的。
為了生活,我送過外賣、干過銷售,所有的苦都吃了一遍。
窮的叮當響:連下個月的房租都交不起,硬著頭皮也不愿意問家里要,自己死撐著;孤獨無助:身邊沒有親朋好友
“我不會,但是我可以學”只有走出舒適圈,才能收獲改變。
公司不續簽補償,12月平均工資賠償標準怎么算?
單位沒有續簽合同補償的情形有:1、勞動者未繼續在單位工作的,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補償標準按工作年限及離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2、勞動者繼續在單位工作的,超過一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 *** 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公司每個月都延遲發工資,這樣做合理嗎?需要投訴到相關部門嗎?
對于一個職員來說公司每個月都延遲發工資你要兩方面去考慮。
一是公司是否故意延遲發放二是公司是否另有其他原因延遲發放。
對于前者是就是屬于有意為之,雖然勞動法有明確規定不得延遲發放工資,但從法律上來說勞動法并不強制執行,頂多約談而已,你去投訴的意義并不大,畢竟他不是不給你發工資嘍。
對于后者,作為公司員工,衣食來自于公司,公司發展也依靠于你,說白了你們同呼吸共命運,這時你應該為公司考慮一下,比如以前我在一家建筑單位呆過,老大只有收回款才有資金發工資,收不回來老大也是干著急,這種情況你就是逼死他也沒用啊。
在中國這種人情關系下,如果你投訴了,那么在這家企業也就基本上呆不下去,結合前面說的,對你來說真的沒什么太大的意義。如果真的打算不干了,投訴意義也不大,但要會當月工資還是必須的。
希望回答對你有幫助。
公司總是延遲發工資,從沒主動按時發,這公司是不是沒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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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09日
關注曾經這個問題非常困擾我,因為我特別不喜歡換工作,而且我會覺得老板也挺不容易的,所以不準時發工資我也能忍耐,在有次忍耐力了超過四個月沒發工資我都還在那家待著
但是經歷了多年職場經驗后,我覺得以前簡直太愚蠢了!原因:
1.我認為老板不容易,這點難道不應該寫我們自己嗎?我們更不容易好嗎?
2.公司運營不下去,和老板的戰略有關系,公司賺錢了不會分我更多,運營問題了我沒有義務去承擔
3.建議你找下一家了,別在浪費時間
4.疫情會洗牌很多本身實力不強的公司
祝你早日醒悟,加油(???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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