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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都已經在交通事故調解書上簽字后對方發現新的傷情后反悔了該怎么辦
簽下字的那一刻就代表認同交通事故責任,反悔屬于違約,可以起訴。
法律分析
雙方都已經在交通事故調解書上簽字后,該協議書發生法律效力。對于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雙方應當按照調解協議書內容履行。如果對方發現新的傷情后反悔,屬于違約行為。如果不履行,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會支持的。因為簽署的調解書有效,同時對于新傷情的發現也屬于事實,可以就傷情與事故的因果關系去核實,確有因果,同時前期支付的費用難以彌補對方損失的話,應對于差額補償,否則對方可以訴訟,在調解協議簽訂一年內提出調解書顯失公平,主張撤銷調解協議,重新提出賠償要求。民事調解書,是指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的過程中,根據自愿和合法的原則,在查清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通過調解促使當事人達成協議而制作的法律文書。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簽署調解書視為雙方就損失達成了賠償協議,雙方按協議履行就可以。至于新發生傷情是否可以再主張看當時是否有約定,如果當時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一次性解決后續不再追究,那么對方對新傷情的起訴違反協議,也得不到法院支持。當然如果新傷情與原賠償協議相差很大,那就會顯失公平,可以對協議變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img]交通事故仲裁調解書簽完了,保險公司不理賠怎么辦
交通事故仲裁調解書簽完了,保險公司不理賠,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仲裁法》:
第五十二條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二條當事人應當履行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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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調解書不履行怎么辦
交通事故調解書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賠償義務人,要求其進行賠償。根據交通法的規定,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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