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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案例分析題答案及解析
1、可以先行拘留的7種情形,第132條規定了檢察機關對直接受理的案件中有權決定拘留的情 形。(二)拘留的程序和期限。(三)刑事拘留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區別。關于逮捕,應當掌握: (一)逮捕的適用條件。
2、刑事訴訟法案例分析題:馬某,趙某共同將被害人錢某殺害,一審程序中,公訴人對被告人馬某趙某同時進行詢問。目擊證人王某旁聽了案件審理,并應控方要求就案 *** 況向法庭作證,且先后回答了辯護人,公訴人及審判長的發問。
3、”本案中,江某之弟無固定的住處,不符合第(二)(四)規定,公安機關不同意其做保證人的做法是正確的。(3)江某若無法提供別的保證人,可通過交納保證金,而被取保候審。
4、第(3)題考級別管轄。該題涉及刑法中對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的量刑。該罪不同于故意殺人罪或過失致人死亡罪,其最高刑為不期徒刑7年,故不必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5、答案及解析:C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40條第1款規定,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
司法考試:刑事訴訟法試題及答案解析
1、答案及解析: CD 本題考察的是搜查的要求。《刑事訴訟法》在偵查一章“第五節 搜查”中規定,為了收集犯罪證據、查獲犯罪人,偵查人員可以對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隱藏罪犯或者犯罪證據的人的身體、物品、住處和其他有關的地方進行搜查。
2、解析:見《刑事訴訟法》第188條規定: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案件或者第二審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公訴案件,同級人民檢察院都應當派員出庭。第二審人民法院必須在開庭10日以前通知人民檢察院查閱案卷。
3、形。(二)拘留的程序和期限。(三)刑事拘留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區別。關于逮捕,應當掌握: (一)逮捕的適用條件。 《刑事訴訟法》第61條規定逮捕必須具 備三個條件。 (二)逮捕的權限。
4、《刑事訴訟法》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中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5、【答案】AD 解析:《刑訴解釋》第四百三十六條規定,對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的罪犯,人民法院應當核實其居住地。A項說法正確,當選。
刑事訴訟法期末考試題(附答案)
-2008學年第一學期法學專業《刑事訴訟法》(課程)試題卷單項選擇(每題1分,共10分)某臺商有以經商為掩護在大陸收集政治、軍事情報的重大嫌疑,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由(B)立案偵查。
解析:見《刑事訴訟法》第188條規定: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案件或者第二審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公訴案件,同級人民檢察院都應當派員出庭。第二審人民法院必須在開庭10日以前通知人民檢察院查閱案卷。
【答案】無答案。 解析:因《監察法》出臺、《刑事訴訟法》修改,檢察機關已經不再對貪污 ***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等職務犯罪立案偵查,改由監察機關立案調查。
所以本題題干的說法不符合修訂后的刑訴法。皮之不存毛將焉附,所以本問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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