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刑事代理的種類
- 2、刑事訴訟代理什么是刑事訴訟代理
- 3、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上)
- 4、名詞解釋刑事代理
- 5、刑事訴訟制度有哪些
刑事代理的種類
1、刑事代理的種類:(1)公訴案件被害人的代理論刑事訴訟代理制度,即公訴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的代理論刑事訴訟代理制度;(2)自訴案件自訴人的代理論刑事訴訟代理制度,即自訴案件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代理;(3)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的代理,即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代理。
2、一)公訴案件被害人的代理:公訴案件中被害人的代理,是指律師或其他公民接受公訴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的委托,擔任被害人的代理人參加訴訟。
3、刑事代理種類涉及公訴案件被害人的代理、自訴案件及反訴案件的代理、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的代理以及申訴案件中的代理。公訴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親屬自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
4、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我國刑事代理的種類有:(一)公訴案件被害人的代理 公訴案件中被害人的代理,是指律師或其他公民接受公訴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的委托,擔任被害人的代理人參加訴訟。
5、我國刑事代理的種類有:公訴案件被害人的代理;自訴案件自訴人的代理;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的代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條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
6、刑事辯護承擔的是辯護職能,即反駁控方控訴,證明嫌疑人、被告人無罪或罪輕,應減輕或 免除刑事責任 ;而代理職責在于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 (二)適用范圍不同。
刑事訴訟代理什么是刑事訴訟代理
刑事訴訟代理是一項法律制度,它的核心是代理人代表特定當事人參與刑事訴訟過程。這些當事人包括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親屬,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在附帶民事訴訟中涉及到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刑事訴訟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親屬、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參加訴訟,進行活動,由被代理人承擔代理行為法律后果的一項法律制度。
刑事代理,是指刑事訴訟代理人接受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在被代理人授權的范圍內,為維護其合法權益所進行的訴訟活動。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上)
法律主觀:最高檢刑事訴訟法規則的具體內容如下:人民檢察院辦理刑事案件,由檢察人員承辦,辦案部門負責人審核,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決定。
刑事訴訟規則流程如下:第一為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偵查。
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抗訴規則是在上級檢察院只要發明下級的人民法院所判決的結果與案件的的實事不符那么是有權利進行提出抗訴的,這也是檢察院對人民法院起到的一種監督行為,從而確保案件真實有效。
對“刑訊逼供”予以界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對“刑訊逼供”予以了界定。指出刑訊逼供是指使用肉刑或者變相使用肉刑,使犯罪嫌疑人在肉體或者精神上遭受劇烈疼痛或者痛苦以逼取供述的行為。
第三十四條 人民檢察院在刑事訴訟過程中,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行使辯護權利。第三十五條 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在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請、要求或提交書面材料時,案件管理部門需接收并及時將材料轉送相關辦案部門處理,具體業務由辦案部門負責。
對違反規定的行為提出糾正意見;涉嫌違法違紀的,報告檢察長。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六百六十九條贓物贓款的處理方式有哪些由于查封、扣押、凍結的主體不同,人民法院判決后在案財物的處理程序也不相同。
名詞解釋刑事代理
刑事代理論刑事訴訟代理制度,是指刑事訴訟代理人接受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在被代理人授權的范圍內,為維護其合法權益所進行的訴訟活動。
刑事訴訟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親屬、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參加訴訟,進行活動,由被代理人承擔代理行為法律后果的一項法律制度。
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權而產生的代理。刑事代理的種類(一)公訴案件被害人的代理公訴案件中被害人的代理,是指律師或其論刑事訴訟代理制度他公民接受公訴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的委托,擔任被害人的代理人參加訴訟。
刑事代理和刑事辯護的區別具體如下:訴訟地位不同、產生根據不同、權限范圍不同。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
產生根據不同。刑事辯護人參加訴訟根據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授權或法:院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參加訴訟的依據只能是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授權。訴訟地位不同。
法律分析:刑事代理的種類:(1)公訴案件被害人的代理,即公訴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的代理;(2)自訴案件自訴人的代理,即自訴案件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代理;(3)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的代理,即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代理。
刑事訴訟制度有哪些
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制度是:刑事管轄制度、刑事回避制度、刑事辯護與代理制度、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等,這些基本制度構成了刑訴法在處理相關違法行為時的基本規定,司法機關應當遵照執行相關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了刑事訴訟程序、證據的收集和審查、審判程序以及被告人的權利等方面的內容,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是中國刑事訴訟制度的基本法律,規定了刑事訴訟程序、證據的收集和審查、審判程序以及被告人的權利等方面的內容。
刑事訴訟制度同其他社會制度一樣,是隨著社會的變遷而發展變化的,是一個動態的過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有自訴制度,處理輕微的、不需要偵查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向法院直接告訴。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包括公然侮辱、誹謗他人,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以及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犯罪。
糾問式訴訟以控訴式和審問式訴訟為特點,其主要特性在于:審判官同時承擔偵查、控訴與審判的職能,無論是否有人提出控告,都主動追究犯罪。此階段,司法機關負責秘密進行調查事實,被害人的角色局限于告發人,而被告人被視為訴訟客體,無訴訟權利,僅接受審問與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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