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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下列哪一選項是2012年《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新增加的規(guī)定內容?(2012—2...
- 2、刑事訴訟法解釋新舊對比
- 3、比較2012年刑事訴訟法與1996年刑事訴訟法對逮捕條件的規(guī)定有什么不同...
- 4、刑事訴訟法解釋新舊比較
- 5、公訴案件的被害人不服刑事生效判決有權申請再審嗎
- 6、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新舊對比
下列哪一選項是2012年《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新增加的規(guī)定內容?(2012—2...
1、【答案】:B 本題考查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20t2年《刑事訴訟法》修改中,在監(jiān)外執(zhí)行方面,增加的內容主要包括:擴大了監(jiān)外執(zhí)行的適用對象范圍、強化了檢察監(jiān)督程序、增加了監(jiān)外執(zhí)行決定的撤銷情形、變更了監(jiān)外執(zhí)行的執(zhí)行主體。
2、選項A錯誤,因為復核死刑案件必須訊問被告人,這也是此次《刑事訴訟法》修改的亮點之一。選項B錯誤,因為只有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才是應當聽取其意見。選項C錯誤,因為最高人民檢察院只是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見,而非“應當”。只有選項D符合法條的規(guī)定。
3、可知,證人應當出庭的條件有三個,而選項C只提到有必要,未提到公訴人、當事人或者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證人證言有異議,且該證人證言對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響的條件,所以C項錯誤。(2)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187條第2款規(guī)定,人民警察就其執(zhí)行職務時目擊的犯罪情況作為證人出庭作證,適用前款規(guī)定。
4、《刑事訴訟法》明確規(guī)定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的內容,就是強調了自白任意性規(guī)則。所以,選項B為正確答案。本題屬于對新增考點的考查,本內容屬于2011年的新增考點,當年考了意見證據(jù)規(guī)則,但是2012年仍然對其進行了考查。本考點也屬于理論層次的問題,不是對法條的直接考查,因此有一定的難度。
5、本題考查了拘傳的相關程序規(guī)則,重點在于考查《刑事訴訟法》修改的內容。(1)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117條第1款規(guī)定,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
6、刑事訴訟法分編、章,修正案也不分”部分“,所以提問所指”第一部分“內容不清。
刑事訴訟法解釋新舊對比
法律分析:新修改的法律,新舊對比主要在以下幾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強化人權司法保障。堅持以審判為中心,有效維護司法公正。規(guī)范涉案財物處理,加強產(chǎn)權司法保護。做好監(jiān)察法與刑事訴訟法的銜接,保持反腐敗高壓態(tài)勢。
刑事訴訟法最近一次修正在2018年,將速裁程序變更為第一審程序,刪除原第十五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愿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增加指定辯護等條款。
我國1996年《刑事訴訟法》第六十條規(guī)定的逮捕條件是:對有證據(jù)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fā)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應當依法逮捕。
比較2012年刑事訴訟法與1996年刑事訴訟法對逮捕條件的規(guī)定有什么不同...
1、我國1996年《刑事訴訟法》第六十條規(guī)定刑事訴訟法新舊條文的逮捕條件是:對有證據(jù)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fā)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應當依法逮捕。
2、規(guī)范刑事訴訟法新舊條文了證人出庭作證制度。證人出庭作證對于核實證據(jù)、查明案情、正確判決具有重要意義。在目前的司法實踐中,證人、鑒定人應當出庭作證而不出庭的問題比較突出,影響審判的公正性,需要進一步予以具體的規(guī)范。擴大了法律援助適用范圍。
3、將第二條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證準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正確應用法律,懲罰犯罪分子,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積極同犯罪行為作斗爭,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chǎn)權利、民 *** 利和其刑事訴訟法新舊條文他權利,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yè)的順利進行。
刑事訴訟法解釋新舊比較
1、法律分析:新修改的法律,新舊對比主要在以下幾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強化人權司法保障。堅持以審判為中心,有效維護司法公正。規(guī)范涉案財物處理,加強產(chǎn)權司法保護。做好監(jiān)察法與刑事訴訟法的銜接,保持反腐敗高壓態(tài)勢。
2、法律分析:《新刑訴法解釋》共計27章、655 條。與《2012年解釋》相比,《新刑訴法解釋》增加“認罪認罰案 件的審理”“速裁程序”“缺席審判程序”三章,增加 107條,作了實質修改的條文超過200條。
3、刑事訴訟法最近一次修正在2018年,將速裁程序變更為第一審程序,刪除原第十五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愿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增加指定辯護等條款。
4、新刑訴法是指刑事訴訟法的最新修改版本,舊刑訴法則指目前已經(jīng)廢止或者不再適用的舊版刑事訴訟法。新舊刑訴法存在的差異主要在于程序、程序環(huán)節(jié)、審判流程、機構設置等方面。新刑訴法強調法律的適用性,要求加快審理速度、增強審判公正性,并且注重人權保障,實行刑事追訴期限,保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
5、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最近一次修正在2018年,將速裁程序變更為第一審程序,刪除原第十五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愿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增加指定辯護等條款。
6、對此,學界通常認為應當適用程序從新原則,但相關理解與界說存在問題。在規(guī)范論上,基于法律即行適用與法不溯及既往,可以推導出刑事訴訟法的時間效力適用行為時法原則。對于尚未終結的訴訟,因新程序與舊事實可能無法相容,適用行為時法難免對舊事實造成影響,但這只是不真正溯及,不違反法不溯及既往原則。
公訴案件的被害人不服刑事生效判決有權申請再審嗎
1、公訴案件的被害人不服刑事生效判決的刑事訴訟法新舊條文,有權申請再審?!缎淌略V訟法》第五章 審判監(jiān)督程序 第二百五十二條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刑事訴訟法新舊條文,對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zhí)行。
2、因此,公訴案件中被害人不可以直接上訴,但有上述兩種例外情況,被害人是可以提起上訴的。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九條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3、【法律分析】在不同的刑事訴訟活動中,被害人的訴訟權利也是不完全相同的,對于公訴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判決不服的有抗訴請求權;對于自訴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判決不服的有直接上訴權。在刑事訴訟法新舊條文我國刑事訴訟中,被害人是當事人,享有廣泛的訴訟權利,但是對一審判決,由檢察機關負責起訴的公訴案件的被害人沒有上訴權。
4、法律分析:可以,在公訴案件中,被害人如果對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公訴案件的判決有不同意見,不能直接提出上訴。但是,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訴。在自訴案件中,被害人作為自訴人有權對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5、法律分析:在不同的刑事訴訟活動中,被害人的訴訟權利也是不完全相同的,對于公訴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判決不服的有抗訴請求權;對于自訴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判決不服的有直接上訴權。在我國刑事訴訟中,被害人是當事人,享有廣泛的訴訟權利,但是對一審判決,由檢察機關負責起訴的公訴案件的被害人沒有上訴權。
6、綜上所述,公訴案件即刑事案件。在公訴案件中,被害人如果對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公訴案件的判決有不同意見,不能直接提出上訴。但是,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請求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的時間期限,是在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收到原審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后5日以內。
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新舊對比
1、法律分析:新修改的法律,新舊對比主要在以下幾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強化人權司法保障。堅持以審判為中心,有效維護司法公正。規(guī)范涉案財物處理,加強產(chǎn)權司法保護。做好監(jiān)察法與刑事訴訟法的銜接,保持反腐敗高壓態(tài)勢。
2、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最近一次修正在2018年,將速裁程序變更為第一審程序,刪除原第十五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愿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增加指定辯護等條款。
3、新的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將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月4日舉行新聞發(fā)布會,發(fā)布新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與上一版本相比,新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增加了“認罪認罰案件的審理”“速裁程序”“缺席審判程序”三章,增加107條,作實質修改的條文超過200條,共計27章65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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