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工傷賠償侵權,以及工傷賠償與侵權賠償競合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既有工傷又有侵權怎么賠償?
1、因第三人侵權造成受害人工傷的,工傷與侵權賠償可以兼得。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2、第一百八十三條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3、因公司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工人 人身損害 ,構成 工傷 的,工人有權向公司主張 工傷保險 待遇賠償,同時有權向侵權人主張 人身損害賠償 。
工傷賠償和侵權賠償是否可以同時
工傷 職工可以同時主張工傷保險待遇和請求民事侵權賠償。 (1)工傷保險與民事侵權賠償性質不同。工傷保險待遇屬于公法領域的補償, 人身損害賠償 則屬于私法領域的賠償,二者不能混用,也不能相互替代。
可以。當事人的損害后果是由于第三人的過錯造成的,同時符合工傷條件的,可以獲取雙重賠償。二者雖然基于同一損害事實,但只存在于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之中,互不排斥。
法律主觀:勞動者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傷事故的,可以同時享受工傷賠償和侵權賠償。因發生非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導致工傷的,在賠償的責任上屬于民事侵權賠償責任與工傷保險賠償責任相競合。
④如果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對工傷保險賠償有異議,屬于勞動爭議案件,不屬于普通的民事侵權賠償案件,應當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分析:可以。工傷保險和第三人侵權賠償可否兼得的答案是可以的,法律并無禁止。 侵權行為人是本單位員工還是本單位以外的第三人,對工傷勞動者可否獲得工傷賠償之外的人身損害賠償有決定意義。
被工友致殘拿到工傷賠償后可以告工友侵權嗎
1、法律分析:被工友誤傷一般起訴用人單位,但是如果最后認定不是工傷,就該起訴工友,工人在工作期間誤傷了工友的,是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的,認定為工傷后獲得工傷保險的賠付。
2、” 根據該規定,勞動者因 工傷事故 受到人身損害,有權向用人單位主張 工傷保險賠償 ,如果所受人身損害系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所致,勞動者同時還有權向第三人主張人身損害賠償。
3、工傷賠償后,不能主張侵權賠償。如果當事人的受傷屬于《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系和工傷保險范圍的,不適用人身損害賠償的有關規定。工傷賠償和侵權損害賠償一般只能選擇一個。
4、法律分析:可以。首先,工傷保險給付不能免除侵權人的民事責任。其次,工傷保險給付和侵權損害賠償是不同的請求權,兩者不能相互代替。最后,雙重賠償具有可行性。
關于工傷賠償侵權和工傷賠償與侵權賠償競合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