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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云南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2021年云南省交通事故賠償范圍及標準:
1、醫療費
掛號費+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醫用費用,需參考患者住院病案確定。
2、護理費
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
3、受害人誤工費
誤工費=誤工月收入×誤工時間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4、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天數
5、交通費
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護理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所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6、營養費
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并參照醫療機構的醫囑確定
7、殘疾賠償金
(1)受害人在60歲以下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20年×傷殘賠償系數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系數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5年×傷殘賠償系數
死亡賠償金
(1)受害人在60周歲以下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5年
8、精神損害撫慰金
根據受害人的傷情確定,一般評不上傷殘等級的沒有該項費用,構成傷殘的,根據傷殘等級酌定精神損害撫慰金,
9、被撫養人生活費
(1)被撫養人在18周歲以下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元×(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元×(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
(2)被撫養人在18-60周歲之間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元×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元×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
(3)被撫養人在60-74周歲之間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
(4)被撫養人在75周歲以上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元×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元×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
10、殘疾輔助器具費
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維修費用參照配置機構意見確定。
11、后續治療費
該項費用可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司法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費用一并予以主張。
12、整容費
該項費用可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司法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費用一并予以主張。
13、康復費
該項為因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發生的費用。該項費用可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司法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費用一并予以主張。
14、住宿費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護理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受害人死亡,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費。
15、喪葬費賠償計算公式
喪葬費賠償金額=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12個月×6個月
16、財產損失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可能同時包括財產直接損失(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財物損毀的實際價值,依據發票和合理性結算)、營運車輛停運損失等。
云南小水電退出補償標準?
水電站的開發建設須經行政機關批準后方可進行。因此,行政機關對水電站開發建設的審批,本質上是一種行政許可。行政機關關閉水電站的決定,實際上是撤回其已經作出的生效的行政許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八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受法律保護,行政機關不得擅自變更生效的行政許可。行政許可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修改或者廢止,或者準予行政許可的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的,行政機關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變更或者撤回生效的行政許可。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造成財產損失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賠償。根據本法規定,行政機關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撤銷已生效的水電站建設行政許可,但應當依法對水電站造成的財產損失給予合理補償。因此,依法建設的水電站被行政關閉時,企業向行政機關請求行政賠償具有明確的法律依據。
但是,當面臨行政關閉的決定時,水電站應通過以下措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首先,水電廠要及時收集行政機關作出的停工決定和政策文件,請專業律師判斷停工決定和行政命令是否合法,違法行為在哪里,做好 *** 準備工作。
其次,如果水電廠認為停工決定沒有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侵害了企業的合法權益,應及時委托律師通過申請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的方式撤銷停工決定,避免停工決定生效,給水電廠造成實質性的侵權后果。
再次,即使行政機關為公共利益作出關停水電廠的決定,水電廠也應更加關注行政機關實施的關停行為和過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對不符合法律規定和法定程序的具體關停行為及時通過法律措施予以糾正,以免因違法關停程序給水電廠造成嚴重損失。
最后,雖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撤回行政許可的賠償范圍和標準,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許可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規定,對于因公共利益需要撤回生效的行政許可的案件,一般按照實際投入的損失確定賠償金額。因此,水電廠必須保留與企業在建設和運營中所遭受的投資和損失有關的重要證據,作為企業向行政機關索賠的事實依據。對于行政機關未依法賠償、未全面履行賠償職責、拒不履行賠償職責的違法行為,水電廠必須及時采取提起行政訴訟等法律措施,保障其賠償權益,避免因 *** 怠惰導致企業損失進一步擴大!
云南失地農民補償標準是多少?
云南失地農民補償標準如下
1、耕地(含利用水田種植的菜地、桑田、果園)補償65400元/畝。
2、魚塘(含水田開挖的魚塘)補償56376元/畝。
3、園地(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補償29334元/畝。
4、林地(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補償13800元/畝。
5、集體建設用地補償23490元/畝(參照鄰近耕地的土地補償標準)。
2021年云南省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云南省內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并沒有統一的標準,這是因為云南省內各地區經濟發展存在著差異。
2021年云南省交通事故賠償主要包括七個方面的內容:
1、醫療費
2、護理費
3、受害人誤工費
4、住院伙食補助費
5、交通費
6、營養費
7、殘疾賠償金
2020年昆明市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多少?
(1)死亡賠償金(60周歲以下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20年;
(2)死亡賠償金(60周歲以上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入×(20年—增加歲數);
(3)死亡賠償金(75周歲以上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5年
OK,關于云南交通補償標準和2021年云南省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的內容到此結束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