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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未抗辯二審能抗辯嗎
1、法律主觀刑事訴訟有抗辯嗎:訴訟時效的抗辯不可以在二審提出。當事人在一審期間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刑事訴訟有抗辯嗎,在二審期間提出的刑事訴訟有抗辯嗎,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刑事訴訟有抗辯嗎,但是基于新的證據能夠證明對方當事人的請求權已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情形除外。法律客觀刑事訴訟有抗辯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2、【法律分析】通常情況下被告行使訴訟時效抗辯權需要在一審審理期間提出,如果已經到了二審才裁決,同樣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并以此為由改判,除非特殊情況下,否則人民法院都不予支持。
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當事人在一審期間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在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證據能夠證明對方當事人的請求權已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情形除外。
4、法律主觀:一審抗訴和二審抗訴的不同是,對于一審的判決、裁定,可以由檢察院提起抗訴,但是二審的判決則不能抗訴,只能向法院提出申訴,因為二審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5、不支持,一審時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二審提出的法院通常不會支持。但若有新的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的請求權已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情況的除外。法律分析司法解釋對訴訟時效抗辯權的行使階段進行了限制,原則上,義務人關于訴訟時效的抗辯應當在一審中提出,二審提出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刑法訴訟時效的時間是怎么計算的
1、刑法訴訟時效刑事訴訟有抗辯嗎的規定是如果具體的一個犯罪行為刑事訴訟有抗辯嗎,在刑法當中所規定的法定最高的刑期,不滿5年的話,那么一般情況下經過5年的訴訟時效就不再進行追訴了,如果是已經超過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那么需要經過15年的訴訟時效時間。
2、刑事訴訟時效應當是根據法定最高刑來做出不同的判斷的通常情況之下,如果法定最高刑不滿5年的情況之下,訴訟時效是5年的時間,如果法定最高刑刑滿5年,但是不滿10年的情況之下,需要經過15年的時間來進行確定。
3、追訴時效的計算日期按照《刑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之日一般是指犯罪成立之日,但是也有特殊情形。同時也要注意是犯罪成立之日而不是犯罪既遂之日。(2)追訴期限的截止日。追訴期限應該從犯罪之日起計算到審判之日為止。只要在審判之日還沒有超過訴訟時效的,就可以追訴。
試論刑事訴訟中被告的積極抗辯對證明責任分配的影響
1、因此,被告人對積極抗辯事由至少要承擔提供證據的證明責任,否則就要承擔積極抗辯事由不成立的法律后果。
2、形成之訴與給付之訴之間可能形成「對抗關系」。例如,解除或撤銷合同之訴與繼續履行合同之訴就是一種對抗關系。 形成之訴與給付之訴之間亦可形成「補充關系」。例如,當事人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對方返還標的物或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就必須在提出解除合同請求的同時提出返還之訴或損害賠償之訴。
3、舉證責任分配自古羅馬法起,就有三種主要方法:一是以當事人在訴訟中的地位定責,如原告通常負責舉證,但被告在提出積極抗辯時需承擔舉證責任;二是根據事實性質,主張積極事實的一方需負責舉證;三是依據法律效果,主張權利的一方需就權利發生要件事實舉證。
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擁有依法辯護權的嗎?
在一起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是擁有依法辯護權刑事訴訟有抗辯嗎的。在刑事案件刑事訴訟有抗辯嗎的庭審過程中刑事訴訟有抗辯嗎,被告人是擁有可以辯護權的刑事訴訟有抗辯嗎,這是當事人所擁有的合法的權利。可以自己進行辯護,也可以委托專業的辯護律師來代理辯護。 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擁有依法辯護權的嗎?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是擁有依法辯護權的。
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依據刑事訴訟有抗辯嗎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時就可以委托辯護人進行辯護,所以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有權獲得辯護的。司法機關不得剝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權。
人民法院有義務保證被告人獲得辯護。人民法院在審判程序中,應當及時告知未委托辯護人的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并在法定情形下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被告人進行辯護。在法庭審判中,人民法院應當保障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依法辯護行為不受干擾。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近親屬的除外。
反訴和抗辯的區別
1、【法律分析】性質不同,反訴的本質屬性是訴,是一種獨立的訴訟請求。而抗辯不是一種請求權,而是對抗請求權的權利,是一種訴訟權利,無論如何抗辯,都不會產生新的訴訟請求。二者提起的時間不同。反訴只能在一審法庭辯論結束前提起,而抗辯意見則可以在一審、二審、重審、再審的任何時候提出。
2、二者的性質不同。反訴的本質屬性是訴,是一種獨立的訴訟請求。而抗辯不是一種請求權,而是對抗請求權的權利,是一種訴訟權利,無論如何抗辯,都不會產生新的訴訟請求。二者的法律地位不同。本訴的被告因反訴理由成立而與本訴的原告處于同等的訴訟地位,成為反訴的原告。
3、抗辯和反訴的區別是什么 抗辯和反訴的區別如下所述: 二者的性質不同。反訴的本質屬性是訴,是一種獨立的訴訟請求。而抗辯不是一種請求權,而是對抗請求權的權利,是一種訴訟權利,無論如何抗辯,都不會產生新的訴訟請求。二者的法律地位不同。
4、提起時間不同:反訴只能在法庭辯論結束前提起。而抗辯意見則可以在一審、二審、重審、再審的任何階段提出。 處理方式不同:反訴與本訴可以合并審理,也可以不合并審理而另行起訴,具有獨立性。而抗辯只能在已提起的訴訟程序中進行。
5、法律分析:性質不同,反訴的本質屬性是訴,是一種獨立的訴訟請求。而抗辯不是一種請求權,而是對抗請求權的權利,是一種訴訟權利,無論如何抗辯,都不會產生新的訴訟請求。二者提起的時間不同。反訴只能在一審法庭辯論結束前提起,而抗辯意見則可以在一審、二審、重審、再審的任何時候提出。
6、性質差異:反訴本質上是一種訴訟請求,具有獨立性。相比之下,抗辯是一種訴訟權利,用以對抗請求權,并不會產生新的訴訟請求。 法律地位差異:在反訴中,如果抗辯理由成立,本訴的被告可能成為反訴的原告,與本訴的原告處于同等的訴訟地位。而抗辯不會改變當事人的法律地位,抗辯者始終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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