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行政工傷保險司法解釋,以及最高院關于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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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范圍
“車輛”是指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不是所有的勞動者在受傷后都能獲得 工傷 賠償。如果勞動者受傷的情形不屬于法律規定的可認定為工傷的范圍,就不能被認定為工傷,也就不能獲得工傷賠償。
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保險參保人在工傷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與工傷有關的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非工傷協議醫院與工傷直接相關的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即工傷發生之日起7日內的門診和住院費用,由工傷保險參保人觀察。
工傷認定的條件有:工傷事故的發生地點和時間應當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范圍內,或者是因為工作原因在非工作時間和場所內發生的,但是與工作任務有密切關系。工傷事故應當是突發的、意外的、不可預見的事故。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如何認定
工傷發生后,需要判定是否符合工認定條件,符合認定條件的則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應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未依法提出申請的,勞動者個人或近親屬可以依法申請工傷認定。
法律分析:認定工傷的主要步驟如下:員工向用人單位報告;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或者診斷、鑒定為工傷之日起,三十天內向統籌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員工做工傷的傷殘鑒定,統籌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審查和確定。
工傷認定流程如下:用人單位或者職工及其近親屬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進行調查核實;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企業職工工傷保險待遇司法解釋規定賠護工費嗎
有的。工傷費用賠償包括:(一)治(醫)療費。(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外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四)康復治療費。(五)輔助器具費。(六)停工留薪期工資。(七)生活護理費。(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九)傷殘津貼。
法律主觀:根據工傷賠償的相關法律規定,工傷職工的護理費由用人單位支付,如果用人單位繳納了工傷保險,那么護理費可以由工傷保險報銷。所以工傷護理費是可以報銷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之規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如單位未安排的護理的,單位應支付護理人員護理費。
直到一個治療期結束。第二種護理費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工傷職工護理費,是指生活無法自理,需要他人陪護而支出的費用。
關于行政工傷保險司法解釋和最高院關于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