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拆遷房屋地下室補償標準相信很多的網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下大雨造成儲藏室漏水造成損失如何賠償?也是一樣,不過沒有關系,接下來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拆遷房屋地下室補償標準和下大雨造成儲藏室漏水造成損失如何賠償?的一些知識點,大家可以關注收藏,免得下次來找不到哦,下面我們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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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米高的房子賠償費怎么算?
一、有房地產權證的架空層、地下室、半地下室,層高2.2米以上的按架空層、地下室的上一層住宅房補償標準的50%計算補償,層高2.2米以下的按40%計算補償。
(二)經規劃部門批準,而房地產權證未注記的,有圍護墻體、水泥地面及其相應的出入通道(樓梯、門)的架空層、地下室、半地下室補償:層高2.2米以上500元/m2;層高2.2米以下至1.8米400元/m2;層高1.8米以下至1.5米300元/m2;層高1.5米以下200元/m2。
三、房屋躍層、閣樓補償:(一)有房地產權證的躍層,檐口高度2.2米以上的按躍層的下一層住宅房補償標準的70%計算補償,檐口高度2.2米以下的按50%計算補償。(二)房地產權證注記的閣樓計算補償:檐口高度2.2米以上按住宅房補償標準的60%計算;檐口高度2.2米以下至1.8米按住宅房補償標準的50%計算;檐口高度1.8米以下按住宅房補償標準的40%計算。(三)房地產權證未注記的閣樓補償:檐口高度2.2米以上400元/m2;檐口高度2.2米以下至1.8米300元/m2;檐口高度1.8米以下至1.5米150元/m2;檐口高度1.5米以下至1米80元/m2;檐口高度1米以下至0.5米50元/m2。四、公共廁所補償:(一)水沖式市政公廁,按每蹲位1.5萬元計算補償,其房屋不再計算補償。
樓房地下室墻下陷有兩厘米縫隙是不是物業的義務?
樓房地下室墻下陷兩厘米縫隙不是物業的義務。因為房子又不是物業建造的。這是房產開發商的責任。但是物業公司是要知道這種現象,并且逐級匯報,物業公司也要及時的和社區的有關負責人進行匯報,此項事情社區的負責人要根據。住宅的居民房管理部門進行匯報,并且會有相關的土建檢測人員來到這個小區一定會進行對房屋的結構和安全性進行檢測的。
地下室漏水,誰能賠償我的損失啊?
防水質保5年,管道2年,質保期內非人為的開發商責任,不給處理可到當地質監部門投訴,他們專管這事,再不行上法院告,不然拖過質保期就是自理。
另外,質保期內同一地方維修兩次修不好的,可自行找人來維修,費用開發商出。可先找物業來看看什么情況,如果裝修時重做過防水,裝修公司應該提供相應的5年防水質保。
下大雨造成儲藏室漏水造成損失如何賠償?
1、如果地下室已售,屬業主個人擁有,那么這個就得業主自行負責,因為《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物業是對公共區域進行管理,個人擁有產權的,應由個人負責。
2、如果地下室用作公共車庫使用,用作人防工程,那么這就屬于公共區域了,就要由物業負責維修,但維修的費用從公共維修金里支付。
3、必須搞清楚房屋結構,地下室滲水原因,必要時需要請專業人員鑒定,如果屬于房屋質量問題,應由開發商負責。
4、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來看,地下室在樓房保修期內出現漏水問題時,地下室的補漏工作應由房地產開發商通知施工方前來維修,業主因地下室漏水造成的損失也應由開發商進行賠償,如果已過了樓房保修期,則由該小區的物業公司協助業主完成維修工作。
5、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有關業主應當給予配合。責任人不履行維修養護義務的,經業主大會同意,可以由物業服務企業維修養護,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地下室東西丟了報警有用嗎?
有用的,警察到現場后,肯定能夠發現一些犯罪分子的蛛絲馬跡,這些對破案是非常有幫助的,如果丟失的物品價值較高,那么,公安機關會依法予以立案的,這樣遲早會破案的,一旦破案,你所丟失的財產就可以得到賠償犯罪分子就會繩之以法,社會就會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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