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路外交通事故交警怎么處理,以及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交通事故交警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1、事故受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的,應當登記備查,記錄報警時間、報警人姓名、單位、聯系電話、發生交通事故時間、地點、車輛類型、車輛牌號、是否載有危險物品、人員傷亡等簡要情況。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還應當詳細詢問并記錄肇事車輛的顏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等有關情況。有人員傷亡的,應當及時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有關部門。
2、事故管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處理所管轄的區域或者道路內發生的交通事故。對管轄權發生爭議的,報請共同的上級公安機關當在二十四小時內作出決定,并通知爭議各方。
3、事故調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立案后應確定交通事故當事人,控制肇事人,查找證人。進行事故調查,全面、及時地收集有關證據。對交通事故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車輛安全技術狀況及裝載情況;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當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及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或者意外情況;與交通事故有關的道路情況;其他與交通事故有關的事實調查清楚。按照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采集、提取痕跡、物證,制作現場勘查筆錄。
4、事故檢驗鑒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生理、精神狀況、人體損傷、尸體、車輛及其行駛速度、痕跡、物品以及現場的道路狀況等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五日內指派或者委托專業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檢驗、鑒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當事人對檢驗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在接到檢驗鑒定結論后3日內另行委托其他具有資質的機構重新檢驗鑒定并告之公安交通部門。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對有爭議的財產損失的評估,應當由具有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進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島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img]發生交通事故交警隊處理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1、首先是當事人或者其他人報案:交警部門接到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報案后,按照管轄的范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交警部門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責任認定對于一起交通事故來說是特別重要的一步。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 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做出認定。
4、根據有關規定交警部門對肇事責任人做出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者拘留的處理。如果構成刑事犯罪的要立案處理。比如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2、死亡3人,負事故同等責任的。這些情況構成交通肇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5、損害賠償調解:交警部門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都同意的達成協議,制作調解書送達雙方,如果無法達成協議,就告知其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第六十一條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全部責任:
(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為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當事人棄車逃逸以及潛逃藏匿的,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逸當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項情形的,不予減輕。
在外地發生車禍怎么處理
異地發生交通事故應按照以下流程處理:1、停車,并需要報警;2、如造成人員傷亡應撥打急救電話;3、需要通知投保的保險公司;4、等交警到場后,配合詢問調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非道路交通事故要怎么處理
非 道路交通事故 ,由公安機關 交通管理部門 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處理,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非道路交通事故 的處理方法和普通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方法一樣?!?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第七十七條規定,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參照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相關規定進行辦理。以上是對這個問題的解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第七十七條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本法有關規定辦理。
發生交通事故交警會如何處理
發生 交通事故 交警處理的流程是: 1、快速趕赴現場,并快速處置現場,進行現場勘查,為檢驗需要,必要時可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的相關證件;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實和收集充足的 證據 后,嚴格接照規定時間依法作出責任認定; 3、簡單的案件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解,制作調解決定書。 4、責任認定發生法律效力后,應把對責任當事人作出的處罰意見呈送領導審批,根據領導作出的處罰決定填寫處罰裁決書,向責任人宣布處罰裁決,告知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的權利和法律時效,辦理處罰的相關手續,執行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 交通事故認定書 ,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關于路外交通事故交警怎么處理和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