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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執議是什么意思?
刑案執議是指在刑事訴訟中,法院對被告人刑事訴訟訊問引導的心態的罪名、證據、辯護意見等進行提審、討論、裁決的程序。刑案執議是判決結果形成的基礎,也是保證刑事審判公正、合法的重要環節。在刑案執議中,法庭會先聽取檢察官、辯護人的陳述和觀點,再進行研究、詢問、討論,最終達成一致的解決方案。
執行異議是什么意思執行異議是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主張自己的權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見。
法律主觀:《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執行異議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刑事訴訟訊問引導的心態;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法律主觀:這個要看具體情況,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 起訴書 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 辯護人 。
如果死不承認有罪,又沒有犯罪現場的錄像,會被判罪嗎?
1、這時就涉及到一個法律規定的問題,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告人認罪,但是沒有其他任何證據來印證的,法院是不可以判處被告人有罪的;相反,即便被告人拒不認罪,如果有其他的證據足以認定被告人構成犯罪的法院也是可以對被告人定罪量刑的。
2、犯罪人被抓后死不承認依舊可以定罪。對有充分的證據證明犯罪事實的情況下,就算犯罪嫌疑人不認罪的,法院可以判處嫌疑人有罪。犯罪事實的基本內容,就是犯罪構成要件的各種事實和具體情節。
3、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只要你犯罪了,就會被警方發現的,千萬不要想著死不認罪,如果大家能夠自首的話,判的刑還會更加的輕一些。
4、“所有的證據都說明他殺了他妻子”,這些也不足證明一個人有罪,需要所有的證據形成一個完整證據鏈條來證實犯罪嫌疑人構成犯罪才可以認定有罪,其中任何一個環節的證據缺失、不完整都不能最后認定。按照“疑罪從無”的原則,也不能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警察一般怎么審訊犯罪嫌疑人?
1、審訊開始時,警察會首先向犯罪嫌疑人說明相關的法律程序和權利,確保審訊的合法性。 在審訊過程中,警察會逐步深入問題,根據嫌疑人的回答靈活調整提問策略。 警察在審訊中可能會運用各種技巧,包括心理戰術,以揭露矛盾或虛假供述。
2、如果涉嫌犯罪,公安機關可以通過傳喚或拘傳等方式對嫌疑人進行訊問。在抓獲嫌疑人時,警察必須佩戴現場執法記錄儀,以證明其執法過程的合法性。 法律規定,嫌疑人被送往看守所羈押后,所有的訊問都必須在看守所訊問室進行,并且要進行全程的錄音或錄像。
3、警察在審訊犯罪嫌疑人時,必須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序。 審訊開始時,警察通常會向嫌疑人說明相關的權利和義務,包括保持沉默的權利和獲得律師協助的權利。 隨后,警察會采取逐步深入的策略,根據嫌疑人的供述情況靈活運用審訊技巧。
4、訊問犯罪嫌疑人,在文字記錄的同時,可以根據需要錄音、錄像。 犯罪嫌疑人請求自行書寫供述的,應當準許;必要時,偵查人員也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親筆書寫供詞。犯罪嫌疑人應當在親筆供詞的末頁簽名(蓋章)、捺指印。偵查人員收到后,應當在首頁右上方寫明“于某年某月某日收到”,并簽名。
5、首次訊問內容:在第一次訊問中,偵查人員需問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別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日、戶籍和現住地、籍貫、出生地、民族、職業、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工作單位、家庭情況以及社會經歷等。此外,還需了解其是否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是否曾受過刑事或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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