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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筆錄可以用于刑事案件嗎
法律分析:詢問筆錄查證屬實,可以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 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法律主觀:詢問筆錄可以作為證據,法律中規定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屬于證據,主要包括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等,詢問筆錄是司法人員在刑事訴訟活動中,就詢問證人、被害人的過程及內容所作的文字記錄。
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和查辦案件過程中收集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證據材料,在刑事訴訟中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但是行政執法部門在辦理案件中制作的詢問筆錄并不是書證,轉到刑事程序中來,只能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這屬于言詞類證據。
行政筆錄轉化刑事的規定
有當事人有多個行政案件,只能把涉嫌刑事犯罪的行政案件的行政證據進行轉化,不能把其他行政案件中的證據進行刑事轉化,其他行政案件作為刑事量刑時的情節。是行政證據是合法證據才能轉化。
行政案轉刑事案,開庭的時間并無明確規定,開庭前3天法院會通知。《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52條第2款規定: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和查辦案件過程中收集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證據材料,在刑事訴訟中可以作為證據使用。行政執法部門在辦理案件中制作的詢問筆錄并不是書證,轉到刑事程序中來,只能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屬于言詞類證據。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 對發現或者受理的案件暫時無法確定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辦理。在辦理過程中,認為涉嫌構成犯罪的,應當按照《公安機關 辦理刑事案件 程序規定》辦理。如果違法行為已經構成犯罪的,是不能再轉為治安處罰的。
行政案件的筆錄可否用于刑事案件
1、法律分析:行政機關的筆錄不能直接作刑事證據。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行政機關的筆錄不能直接作刑事證據,行政機關的筆錄需要經人民法院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收集刑事證據應當遵循的規則: (1)全面取證規則。 (2)合法取證規則。 (3)反對強迫自證其罪規則。
2、根據《刑事訴訟法》第52條第2款規定: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和查辦案件過程中收集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證據材料,在刑事訴訟中可以作為證據使用。行政執法部門在辦理案件中制作的詢問筆錄并不是書證,轉到刑事程序中來,只能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屬于言詞類證據。
3、用途上。記錄內容:刑事筆錄主要用于記錄刑事案件調查、審訊、審判等過程中的相關情況;行政筆錄主要用于記錄行政案件辦理過程中,涉及當事人、證人、執法人員等的陳述、證言和意見。用途:刑事筆錄主要用于刑事案件辦理,作為刑事案件證據;行政筆錄主要用于行政案件辦理,作為行政案件證據。
行政機關的筆錄能否直接作為證據
1、法律分析:行政機關的筆錄不能直接作刑事證據。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行政機關的筆錄不能直接作刑事證據,行政機關的筆錄需要經人民法院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收集刑事證據應當遵循的規則: (1)全面取證規則。 (2)合法取證規則。 (3)反對強迫自證其罪規則。
2、根據《刑事訴訟法》第52條第2款規定: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和查辦案件過程中收集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證據材料,在刑事訴訟中可以作為證據使用。行政執法部門在辦理案件中制作的詢問筆錄并不是書證,轉到刑事程序中來,只能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屬于言詞類證據。
3、法律分析:行政機關詢問筆錄屬于行政執法法定證據。現場筆錄是行政訴訟所特有的獨立的證據形式,是行政訴訟開始前存在于行政執法過程中的書面證據,是國家行政機關在作出具體行政行為前,對有關事項當場所作的筆錄,它包括《現場筆錄》和部分現場《詢問筆錄》(如對現場情況的說明解釋類詢問筆錄)。
做了行政筆錄后會怎樣
1、法律分析:筆錄只是協助調查,因為你本人沒有違法行為,也沒有受到過任何處罰。所以是不會有任何不良記錄的,不必擔心。派出所沒有下達過《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那么就沒有被處罰,沒有處罰,就不會對今后有任何影響。
2、如果是一般的行政案件,筆錄對自己的影響都不大。如果是證人筆錄,對自己的影響不大,但會對他人影響很大,如果是犯罪嫌疑人筆錄,將直接影響刑事判決結果。綜上所述,如果只是為了協助調查,沒有犯任何違法行為,也沒有受到任何處罰。就不會有任何不好的記錄,沒影響。
3、【法律分析】:如果做筆錄只是協助調查,你本人沒有違法行為,也沒有受到過任何處罰,那么是不會有任何不良記錄的。以下分析:派出所只是找你去作了筆錄,而沒有給你下達過《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那么你就是沒有被處罰,沒有處罰,就不會對你今后有任何影響。
4、法律分析:筆錄只是協助調查,因為沒有違法行為,也沒有受到過任何處罰。所以是不會有任何不良記錄的,不必擔心。派出所只是找你去作了筆錄,而沒有給你下達過《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那么你就是沒有被處罰,沒有處罰,就不會對你今后有任何影響。
派出所做筆錄對自己有影響嗎
【法律分析】:如果做筆錄只是協助調查,你本人沒有違法行為,也沒有受到過任何處罰,那么是不會有任何不良記錄的。以下分析:派出所只是找你去作了筆錄,而沒有給你下達過《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那么你就是沒有被處罰,沒有處罰,就不會對你今后有任何影響。
【法律分析】:做筆錄會對自己以后沒有影響。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內容可知,做過筆錄對報案人、控告人以及舉報人都是沒有影響的。如果報案人、控告人或者舉報人不愿意公開自己的姓名和報案、控告、舉報的行為,公安機關應當為其保守秘密。
【法律分析】:只要不是涉及到自己進行犯罪行為后被傳喚到派出所做筆錄,就毫無影響。如果當時派出所對你作了行政處罰,是會記錄在案的。公司調檔案時會加以說明,如果只是詢問,就沒有記錄。被派出所傳喚去做筆錄,如果是證人身份,可以說明特殊情況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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