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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中的地域管轄
1、法律主觀:什么是民事訴訟中論述民事訴訟地域管轄的地域管轄 民事訴訟中論述民事訴訟地域管轄的地域管轄是指根據案件的性質,當事人的地域情況等條件確定案件的管轄范圍。 在民事訴訟中,基本的原則是“原告就被告”,即以“被告住所地 法院 管轄為主,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為輔”。
2、《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3、民事訴訟一般地域管轄的規定是:《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一般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4、通過級別管轄、地域管轄、協議管轄和專屬管轄等規定,民事訴訟法明確了各級人民法院之間以及同級人民法院之間對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權限。同時,通過管轄權的異議與移送規定,保障了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維護了司法公正和效率。
民事訴訟一般地域管轄是怎么進行規定的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法》第21條規定,對公民提起論述民事訴訟地域管轄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論述民事訴訟地域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一般地域管轄的規定是:《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一般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分析: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論述民事訴訟地域管轄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法律分析:(1)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中對管轄有專門法律條款規定,其中明確地域管轄的原則,公民發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法院處理,如果被告戶口所在地和經常居住地不是同一地,則由經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轄案件。因為合同糾紛發起的訴訟,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訴訟地域管轄的規定
1、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如何確定民事訴訟管轄地一般地域管轄,通常實行“原告就被告”原則。
2、訴訟管轄的法律規定如下: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管轄;原告住所地管轄;法律行為發生地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共同管轄等。
3、民事訴訟管轄規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一般地域管轄,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對地域管轄是怎么規定的?
1、《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論述民事訴訟地域管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轄論述民事訴訟地域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管轄。對法人或者其論述民事訴訟地域管轄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轄區的,各該人民*都有管轄權。
2、《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3、民事訴訟一般地域管轄的規定是:《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一般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地域管轄是怎么規定的
1、民事訴訟管轄規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一般地域管轄,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法律分析:《民事訴訟法》第21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轄區的,各該人民*都有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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